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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與政府採購協定論析(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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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65403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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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昌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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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照出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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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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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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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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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 資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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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書系列:大學用書系列
規格:平裝 / 464頁 / 17*23 cm / 普級 / 單色印刷 / 三版
出版地:台灣
大學用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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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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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法律辭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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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簡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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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是我國近年來所制定的最重要法律之一。它巨幅改變以往雜亂的採購法制;經民國九十一年的修正,使該法更為完善。由政府的角度而言,它促使採購制度合理化,保障人民權益;由廠商的角度而言,它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使政府採購市場更為公開;由整體而言,它規範著國內佔有極大比例的經濟活動。由於這部法律的重要性,使得政府部門的人士以及廠商都必須加以瞭解。也由於這部法律有公法及私法上許多特性,學術研究者亦必須對之深入研究。執業者對其若不瞭解,亦對當事人權益的保障將有欠缺。
本書針對整部政府採購法的理論上問題及實務上所衍生相關問題,以及實施後重要實務見解,均予以探討及分析;對於政府人士、廠商、學生、甚至研究者,都將提供基礎而廣泛的資料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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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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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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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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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第一章 序論/1
第一篇政府採購法論
第二章 政府採購法之制定、立法目的、主管機關及監督/5
第一節政府採購法的制定/5
一、政府採購法訂定的背景,可以分國際面及國內面
加以說明/5
二、政府採購法對廠商的影響/6
三、政府採購法對採購機關的影響/8
第二節政府採購法的立法目的/10
一、供應商對政府採購制度的需求/10
二、採購機關對政府採購制度的需求/11
三、政府採購法對供應商、採購機關及國家整體利益
之平衡/12
第三節主管機關/12
一、主管機關的界定/12
二、主管機關的職權/13
第四節採購之監督及採購之各種金額規範/14
一、上級機關之含意/14
二、上級機關對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之監督/15
三、政府採購法對於採購事項之監督,包括前述
第十二條第一項,有如下之設計/16
四、政府採購法下之相關門檻及有關規範/19
附錄一: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22
附錄二: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23
附錄三: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25
附錄四: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27
第三章 執行採購之若干原則、採購人員倫理規範、迴避、請託關說與採購之規劃/29
第一節執行採購之若干原則/..29
一、「差別待遇」或「歧視」之禁止/29
二、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之考量/32
三、承辦採購公務員之保障/36
第二節採購人員倫理規範、利益迴避及請託關說/37
一、採購人員倫理規範/37
二、迴避及申報財產之要求/39
三、請託及關說之規範/42
第三節採購之規劃/44
一、概念/45
二、機關首長的責任/45
三、採購規劃的程序/46
四、書面採購規劃的應有內容/47
第四章 採購契約、主體(含委託及代辦採購)及客體/51
第一節適用政府採購法的契約範圍/51
一、適用政府採購法的契約/51
二、採購的目的是否應加考慮的問題/57
三、政府機關交易行為若干類型是否構成採購之實例/57
四、BOT以準用的方式規範/58
五、委外經營的情形/60
六、政府機關出售財物或無償讓與財物不在其內/60
第二節適用政府採購法的採購主體、委託採購及該法所
稱廠商/61
一、採購主體/61
二、受補助團體的適用/63
三、委託採購及機關代辦採購/65
四、政府採購法所稱廠商之含意/68
第三節適用政府採購法的採購客體/70
一、工程採購/70
二、財物採購/71
三、勞務採購/73
四、兼有二種以上性質時的認定/74
第五章 政府採購法與其他法律之關係/75
第一節政府採購法與民法之關係/75
一、政府採購所涉及者,不限於民法的買賣,尚涉及
其他類型
的契約/75
二、政府採購與民法的適用/76
第二節政府採購法與公平交易法之關係/81
一、政府採購法施行前公平交易法適用於政府採購之
情形/81
二、政府採購法施行後,公平交易法適用於政府採購
事項的情形/86
第三節政府採購法與其他法律之關係/90
一、審計法及機關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變賣財物稽察
條例/90
二、國際私法/91
三、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及訴願法/91
四、刑法之關係/92
第六章 限制性招標與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93
第一節各種招標方式概說及對廠商之通知/93
一、公開招標/93
二、選擇性招標/94
三、限制性招標/94
四、對廠商之通知/94
第二節限制性招標/95
一、採行限制性招標的情形/95
二、限制性招標的程序/108
第三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109
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規範/109
二、美國有關較小額採購效率化的規範/111
附錄一: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113
附錄二: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116
附錄三: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126
附錄四: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130
附錄五: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133
附錄六: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136
附錄七: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演或
參與文藝活動作業辦法/137
第七章 公開招標、選擇性與特殊採購之招標程序/139
第一節公開招標及選擇性招標程序/139
一、「公開招標」程序的採用時機/139
二、「選擇性招標」程序的採用時機/139
三、「選擇性招標」程序中,建立合格廠商名單的程
序及其邀請投標/141
四、公開招標與選擇性招標之公告方式及內容//142
五、公開招標與選擇性招標(及其他招標程序)之等
標期/153
第二節若干特殊採購的相關規範/156
一、第一○五條所定之特別採購/156
二、駐國外機構辦理或受託辦理之採購/159
三、軍事採購/160
第八章 統包、轉包、分包、共同投標、專案管理之採購及共同供應契約/165
第一節統包之規範/165
一、目的/166
二、統包辦理的範圍/166
三、統包的招標程序/167
四、廠商應符合的資格/168
五、招標之評審標準/168
六、統包之實施規範:設計之審查/168
七、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及責任/169
八、獎勵參與/169
第二節轉包與分包之規範/169
一、轉包/170
二、分包/172
第三節共同投標與專案管理之規範/173
一、共同投標/173
二、專案管理/178
第四節共同供應契約之規範/179
一、界定共通需求及共同供應契約的含意/179
二、界定訂約機關與利用共同供應契約的機關//180
三、規定辦理共同供應契約的採購招標文件應記載事
項/180
四、規定「適用機關」的範圍/180
五、規定「適用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的程序及不
利用的情形/181
六、共同供應契約之資訊公開/181
七、適用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的程序/181
八、訂約機關變更契約及終止契約的情形/181
九、期限/182
十、訂約機關必須處理的事項/182
十一、訂約機關之收費/182
第九章 規格、廠商資格、不良廠商及押標金、保證金/183
第一節規格之制定及避免綁標之若干規定/183
一、綁標之問題/183
二、有關規格的規範/184
第二節廠商資格及政黨參與政府採購之規範/189
一、資格綁標的情形/189
二、基本資格與特定資格/189
三、資格設定的原則/190
四、以分包商資格替代投標廠商資格的情形/191
五、不符資格的處理及外國廠商的中文文件/191
六、因與其他廠商有利益衝突而不得參標、分包等之
廠商/192
七、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192
六、對政黨的限制/197
第三節不良廠商/199
一、會被宣告為不良廠商的事由/199
二、宣告為不良廠商的程序/205
第四節押標金與保證金之規範/207
一、押標金與保證金的功能/207
二、押標金與保證金的繳納義務/207
三、押標金與保證金的繳納方法/208
四、押標金與保證金退還及不退還的情形/210
附錄一: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213
附錄二:政府採購法第二十六條執行注意事項/220
附錄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222
第十章 以政府採購作為政策工具及外國廠商與外國產品之參與供應/229
第一節以政府採購扶助中小企業及其他弱勢團體/229
一、以政府採購作為政策工具的一般情形/229
二、政府採購協定之下我國以採購作為政策工具的空
間/230
三、政府採購法對弱勢團體保障的政策工具/231
第二節以政府採購作為實施環保政策之工具/234
一、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涵蓋的三類產品/235
二、三類產品分別應符合之條件/235
三、排除適用優惠的情形/236
四、辦理環保優惠採購必須檢附之投標資料/237
五、優惠比率之訂定、限度及其計算/237
六、以最低標決標者,優先採購環保產品辦理之方
式/238
七、以最有利標決標者,其優惠方式/238
八、確保所採購者係環保產品之方法/238
九、獎勵/239
第三節外國廠商及外國產品參與供應之規範/239
一、補償交易及優先決標的規定/240
二、價差優惠/241
三、政府採購法有關外國廠商參與我國政府採購的
規定/243
第十一章 投標、開標與替代方案/247
第一節投標之相關程序/247
一、投標的方式/247
二、電子傳輸方式投標/247
三、補正的許可/248
四、應保密之事項/248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之要求解釋/249
六、同一廠商僅能提出一個投標/249
第二節開標及替代方案的相關規範/250
一、開標時間地點及開標之公開/250
二、分段開標的適用/251
三、替代方案/253
第十二章 決標之相關規範/259
第一節訂定底價問題與各種決標方式概說/259
一、底價/259
二、各種決標方式概說/261
第二節最低標與複數決標/262
一、最低標的相關規範/262
二、複數決標/273
第三節最有利標、其評選程序及評選委員會之運作/274
一、最有利標的採行/274
二、評選程序/275
三、最有利標評選辦法/276
四、採購評選委員會/283
第四節與決標有關之程序及不予決標的情形/289
一、與決標有關之程序/289
二、「三家以上合格廠商參標」的條件/294
三、不予決標的情形//296
四、廠商視同放棄的情形/301
第十三章 履約管理及驗收/303
第一節履約管理之若干規範及契約要項/303
一、履約管理之若干規範/303
二、契約要項的訂定/305
三、契約要項的法律性質/305
四、採購法本身所規定應納入契約內容之事項/306
第二節價格訂定的方法/306
一、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針對價格訂定方式的相
關規定/306
二、美國之例/308
第三節驗收/316
一、驗收人員/316
二、限期辦理/317
三、驗收程序及方法/318
四、工程之竣工及財物勞務之初驗/319
五、驗收結果不符之處理/.320
六、驗收完畢之簽認及填具結算驗收證明書/321
附錄:採購契約要項/322
第十四章 異議、申訴及調解/335
第一節異議與申訴概說/335
一、異議及申訴的功能及特點/335
二、異議及申訴制度概說/336
第二節異議程序/341
一、提出異議的期限以及書面的要求/341
二、招標機關的處理期限及處理方式/342
第三節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343
一、申訴會掌理事項/344
二、申訴會主任委員及委員的產生/344
三、申訴會的召集及開會與表決權數/345
四、委員提出不同意見書/345
五、委員行使職權所需遵守的義務/345
六、申訴會的內部組織與對外行文/345
七、自行迴避與命令迴避的規定/346
八、預審制度/346
九、地方申訴會業務的彙報及檢討/347
第四節申訴相關程序/347
一、提出申訴的條件及方式/347
二、申訴會之相關程序/350
三、審議判斷之作成及其內容/354
四、對審議判斷之不服/355
五、損害賠償/357
六、收費/358
第五節調解程序/358
一、有關政府採購契約解決爭議之方式及適用調解之
爭議範圍..358
二、調解費用之收取/359
三、調解之成立與不成立/359
四、調解建議/359
五、調解方案/360
附錄一:採購申訴審議規則/361
附錄二:採購申訴審議收費辦法/364
附錄三: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365
附錄四: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368
第十五章 刑事處罰/371
第一節圍標的刑事處罰/371
一、政府採購法刑事處罰適用範圍/371
二、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為手段所進行的強
制圍標/371
三、以詐術方式所進行的圍標/372
四、任意圍標/372
五、借牌投標/373
第二節綁標的刑事處罰/374
一、公務員綁標的問題/374
二、受委託人員之綁標問題/375
第三節洩密、強制決定、兩罰規定/377
一、洩密/377
二、強制決定/378
三、強制洩密/379
四、兩罰規定/380
第二篇政府採購協定
第十六章 國際間政府採購事務及政府採購協定/383
第一節國際間對政府採購事務之相關考量/383
第二節政府採購協定之制定與變革/384
一、ITO草擬階段/384
二、OECD討論階段/385
三、東京回合至烏拉圭回合談判所制定的政府採購
協定/386
第三節政府採購協定與WTO其他協定之關係//387
一、GATT對政府採購事項之適用/387
二、GATS對政府採購事項之適用/391
三、政府採購規範之多邊化/392
第十七章「政府採購」之意義及協定之適用範圍/393
第一節政府採購協定對採購之界定/393
第二節政府採購協定附件所列清單之設計/396
一、各種清單的設計/396
二、清單之修改/397
第三節政府採購協定附件清單所列金額之設計/398
第四節政府採購協定之例外/401
一、國家安全之例外/401
二、其他例外/401
第十八章國民待遇、不歧視原則、原產地規則、技術規範與供應商資格/403
第一節國民待遇與不歧視原則/403
第二節原產地規則、技術規範與供應商資格/405
一、原產地規則/406
二、技術規範/406
三、供應商資格/407
第十九章 招標、開標與決標程序/411
第一節公開與選擇性招標之招標程序/411
一、招標程序之類別及基本原則/411
二、公開招標與選擇性招標之招標程序/411
三、選擇性招標程序之選擇程序/414
四、公開招標與選擇性招標之等標期與交貨期限之
訂定/415
五、公開招標與選擇性招標之投標文件規範/416
第二節投標、開標、決標及限制性招標之使用時機/417
一、公開招標與選擇性招標之投標單提出與收受及
開標與決標/417
二、公開招標與選擇性招標之決標前談判/420
三、限制性招標之程序及使用時機/420
第二十章 補償交易、透明化與救濟程序/425
第一節補償交易及透明化/425
一、補償交易之禁止/425
二、透明化/426
第二節救濟程序/428
序
二版序
政府採購法於民國九十一年初修正以來,又已經過二年餘。由制定迄今,實務上已經累積更多經驗,且其運作也有相當程度的改進,並且也有一些理論發展。有必要對本書第一版加以全面修訂。由於一直找不到完整的時間將第一版仔細修訂,第二版的完成乃拖延至今;對許多讀者深感抱歉。此次修正納入一些實務及理論的看法,希望對讀者有幫助。
此次利用兩天颱風假最後將修改部分完成,百感交集。一方面為獲得完整的空檔時間完成修改本書而感高興;另一方面則因颱風造成許多人生命財產損失而感難過。
愛妻鈺華執行律師業務之餘,也與她事務所同事撰寫一本政府採購法逐條解讀,早已發行第二版。我們在寫作過程中,相互完全沒有參照。許多讀者向我反應他們反而喜歡讀鈺華的書,我也替她高興。
羅昌發
於台大法律學院九十三年八月
序
政府採購法是一部相當特殊的法律,由於其實質上涉及購買、租賃、委任或承攬等內容,所以牽涉許多私法的問題;另由於其涉及相關的行政程序,所以也牽涉相當多的行政法問題。研究私法的學者對這個法律會有興趣,研究公法的學者亦常表現對這部法律的關切與興趣。不同領域的學者對這部法律的研究,自然有不同的研究心得。
本書作者之所以對這部法律有相當的注意與關切,一開始是因為作者參與政府與外國進行WTO的入會談判,其中亦有若干機會參與和WTO會員國的政府採購談判,甚至參加政府採購委員會的會議。其後在政府採購法立法過程中的若干場合參與意見,深感這部法律需要更多的人參與並使更多的人瞭解,才能使它深植到整個法律體制之內。另一方面,由於在台大法律學院教學,開設政府採購法的課程,覺得必須要有一本適合的教材。種種原因促使我完成這本書。
雖然政府採購法剛剛施行,而且這部法律內容或有若干思慮不週或規範未盡妥當之處,但在相關子法逐步完成之後,這套法律已經是相當進步而完整。所剩下的問題,是如何將這部法律,忠實的被各階層的政府部門所執行。這本書除可以對我的教學有所幫助之外,也希望可以有益於有識者對其瞭解及採購機關的忠實執行其規範。
羅昌發
於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民國8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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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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