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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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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3260165
陳正茂/編著
秀威資訊
2013年1月28日
833.00 元
HK$ 749.7
詳
細
資
料
規格:精裝 / 436頁 / 21*29.7 cm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分
類
[ 尚未分類 ]
同
類
書
推
薦
內
容
簡
介
民國四十年三月七日,《自由人》三日刊正式創刊,社址位於香港德輔道中一四九號四樓。目前所知參與的發起人有王雲五、王新衡、王聿修、端木愷、程滄波、胡秋原、吳俊升、黃雪村、閻奉璋、樓桐孫、陳石孚、陳訓悆、陶百川、雷震、阮毅成、劉百閔、左舜生、雷嘯岑、徐道鄰、徐佛觀、陳克文、成舍我、金侯城、張丕界、彭昭賢、許孝炎、卜少夫、卜青茂、范爭波、陳方、張純鷗、張萬里、丁文淵等三十餘人。
《自由人》之創刊宗旨:(一)、發揚民主自由主義;(二)、發起人按期撰寫頭條論文,且須署出真姓名;(三)、文責各人自負,但須不違背民主自由思想暨反共救國的大原則;同時將全體發起人的姓名亦在報頭下面,表示集體責任。
發刊後,一紙風行,各方咸予重視,發行之初,每期印八千份。為打開台灣銷路市場,內容安排方面,特別增加一些軟性文字,勿使論文過多,淪為說教。雷嘯岑即言:「『自由人』的作者確實很自由,各人所寫的文字題材雖相同,而見解不必一致,祇要不違背民主憲政與反共抗俄的大前提,儘可各抒己見,言人人殊,真有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景象,…..首任的『自由人』主編是成舍我兄,他包辦大陸通訊版,把大陸上的共報消息,參以陸續從國內逃到香港的難民所述情形,寫成有系統的通訊稿,可謂費苦心。」
誠然如是,由於文章精彩,見解深入,內容多元,析論入理,所以出版後不久,南洋各地僑報即紛紛轉載《自由人》文章。故在香港一隅辦一刊物,無形中等於在數地辦了幾個刊物,影響所及,至為廣大。不僅如此,有關《自由人》所發揮的影響力,可以曾任該刊主編雷嘯岑之回憶為證,雷說:「自由人半週刊,頗受台灣以及海外;尤其是美國一般華僑的注意,原有的每週座談會照常舉行,參加的人亦陸續增多了,風聲所播,國際人士來到香港的,亦來參加我們的座談會,交換政治意見,如美聯社遠東特派員竇定,南韓內閣總理李範,日本工商與新聞界人士前來訪談者尤多,……唯有駐在香港鼓勵華人組織『第三勢力』的美國巡迴大使吉塞普,始終沒有接觸過,大概是他認為『自由人』半週刊這些人,多數係國民黨員,氣味不相投,我們亦以對『第三勢力』之說,不感興趣,因而絕交息游,毫無來往。」
《自由人》三日刊從四十年三月七日發行,到四十八年九月十三日停刊,維持約八年餘。這八年多的歲月,可謂艱辛撐持,多災多難。
本書特色
數位完整復刻精印,唯一全套完整收集。典雅大開本精裝便於收藏並查找。
目
錄
第一冊
民國四十年三月七日~民國四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冊
民國四十一年七月二日~民國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三冊
民國四十二年七月一日~民國四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第四冊
民國四十三年七月三日~民國四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五冊
民國四十四年七月二日~民國四十五年六月三十日
第六冊
民國四十五年七月四日~民國四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七冊
民國四十六年七月三日~民國四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八冊
民國四十七年七月二日~民國四十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九冊
民國四十八年七月一日~民國四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十冊
民國五十年一月四日~民國五十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十一冊
民國五十一年一月三日~民國五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十二冊
民國五十二年一月二日~民國五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十三冊
民國五十三年一月一日~民國五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十四冊
民國五十四年一月二日~民國五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十五冊
民國五十五年一月一日~民國五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十六冊
民國五十六年一月一日~民國五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第十七冊
民國五十七年一月十三日~民國五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十八冊
民國五十八年一月一日~民國五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十九冊
民國五十九年一月三日~民國五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二十冊
民國六十年一月二日~民國六十年十一月十三日
序
序
動盪時代的印記--《自由人》三日刊始末
一、前言:《自由人》三日刊創刊之背景
民國三十八年是中國歷史上驚天動地的一年,隨著戡亂戰局的逆轉,中共席捲大陸,國府敗退遷台,真是國命如絲風雨飄搖的危急存亡之秋。處此動盪時代中,除大批軍民同胞隨政府播遷來台外;尚有一部分人士選擇避難香江,南下港九一隅,這些人當中,有不少是失意政客和知識份子。基本上,當年選擇避秦來港的知識份子,其心態上有兩種,一則對國、共兩黨均感不滿;再則係看上香港為自由民主之地,較能有揮灑發展的空間。此情勢考量,誠如雷嘯岑所言:「在一九四九-五○年之間,因大陸淪陷,香港乃成了反共非共的中國人士望門投止的逋逃之藪」。
這些投奔港九的政治難民,以高級知識份子居多;兼以香港時為英屬自由之地,所以只要不違背港府法令,一般而言從事任何活動是百無禁忌,相當自由的。不僅可以高談政治問題,甚至於從事政治活動亦不加以限制。於是,「從大陸流亡到港九的高級知識份子群,乃相率呼朋引類,常舉行座談會,交換對國事意見,而美國國務院的巡迴大使吉塞普(Philip Jessup),斯時亦在香港鼓勵中國人組織『第三勢力』運動,目的以反共為主。」在此背景下,港九地區的自由民主人士,在美國幕後撐腰下,「各種座談會風起雲湧,熱鬧非凡;而諸多以反共為職志的大小刊物,更是應運而興,琳瑯滿目了。」所以,《自由人》三日刊,就是在此大時代氛圍下孕育而生的。
二、《自由人》三日刊誕生之經過
《自由人》三日刊醞釀誕生之經過,最早鼓吹者,一般而言,說法有二,一為由王雲五號召發起。據其《岫廬八十自述》書中提及:「自民國三十九年開始以來,由於中共匪幫建立偽政權,並先後獲得蘇俄、緬甸、印度、巴基斯坦及英國的承認,於是匪幫的勢力在香港突然大振,不少反共分子漸呈動搖態度。旅港有識之士深感囂風日長,漸使全港華人隨而動搖,乃相與集議挽救之道。我因在港主辦一個小規模出版事業(按:即華國出版社),尤以一貫堅持反共方針,遂由多數參加集議人士推任領導。由臨時的集會,變為固定的座談;其地點經常利用國民黨在銅鑼灣某街所租賃之四樓房屋一層。每次參加座談者,多至三十餘人,少亦一二十人,皆為文化界人士,或為舊日與政治有關係者,各政黨及無黨派人士皆有之。後來我以香港政府最忌政治性的集會,凡參加人數較多,尤易引起猜疑,動輒干涉。加以如此散漫的座談,亦未必能持久,因於某次座談中提議創辦一小型之定期刊物,每週或半週出版一次,既可藉此刊物益鞏固反共人士之維繫,且刊物一經向港政府註冊,則在刊物辦公處所舉行的座談,皆可諉稱編輯會議,可免港政府之干涉。此議一出,諸人咸表贊同,遂計劃如何組織與籌款。結果決辦三日刊,定名為自由人,其資金由參加坐談人士各自量力提供。我首先代表華國出版社提供港幣一千五百元,此外各發起人分別擔任,或一千,或五百不等;並經決定撰文者一律用真姓名,以明責任。其後,又決定委託香港時報代為印刷發行。因是,籌備進行益力,發起人等每星期至少集會一次,間或二次,一切進行甚為順利。」
二為眾人集議,早有志於此,雷嘯岑即主此說。雷言:「這時候,即有原在大陸上服務新聞界的報人成舍我、陶百川、程滄波,協同青年黨人左舜生、民社黨人金侯成,以及國民黨人阮毅成、無黨無派的王雲五,外加香港時報社長許孝炎、新聞天地雜誌社社長卜少夫一干人等,於每週末午後在香港高士威道某號住宅中,舉行文化座談會。大家談來談去,得到一項結論,要辦一份刊物,以闡揚民主自由思想,在文化上進行反共鬥爭。…….適韓戰爆發,預料東亞局勢將有變化,刊物必須及時問世,刊物取名「自由人」,由程滄波書寫報頭兼撰<發刊詞>,標題是<我們要做自由人>。」
然由當事人之一的阮毅成事後追記,似乎《自由人》三日刊能草創成功,仍是由王雲五一手主導的。阮說:「民國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雲五先生在香港高士威道約大家茶敘,其中特別提及『今日我約諸位來,是想創辦一份反共的刊物,以正海外的視聽。間接幫助臺灣,說幾句公道話。我們讀書人,今日所能為國家效力的,也只有此途。』」由阮之記載,合理推論,《自由人》三日刊能順利催生問世,王氏為登高呼籲之首倡者,可能性是很高的!
但就在王氏積極創辦《自由人》三日刊之際,突發一件暗殺事件,則頗值得一述;且對後來《自由人》三日刊的發展不無影響。事緣於三十九年十二月下旬,王氏在《自由人》三日刊諸人集會散會後,在香港寓所遭遇暗殺,幸子彈未命中,逃過一劫,這突如其來之舉,使王氏決定立即離港赴台定居。此事來台後,王氏曾將真相告訴繼我而來的成舍我。王氏謂:「到臺以後,除將此次提前來臺的秘密暗中告知兒女外,他人皆不使知。後來事過境遷,才漸漸透露給若干至好的朋友,首先是對於不久繼我而來的成舍我君;因為他覺得我向來很少患病,在約定聯合宴客之日,我竟稱病缺席,舍我不免將信將疑。其後到我家探病,見我毫無病容,更不免懷疑。及我不別而赴臺,他懷疑益甚,所以在他來臺後,偶爾和我詳談及此,我也就不好意思對朋友有所隱瞞了。」
上述言及之十二月下旬,實際上是民國三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夕。阮氏說:是日「王雲五先生約在高士威道午餐,我應約前往,王臨時以腹瀉未到,由成舍我兄代作主人,謂『自由人』籌備事,大致已妥。」而四十年的元月三日,阮氏也說到是日,「應卜少夫、程滄波二兄之約,到高士威道二十二號四樓午膳。據滄波兄言,是日原應由王雲五先生作東,而王於當天上午,離港飛台,臨行前以電話托其代為主人。」
王氏的不告而別倉促離港赴台,也使得後續有不少參與「自由人」社同仁跟進,紛紛來台,這對於原本人力吃緊資金短絀的《自由人》三日刊之發展,當然有不小的影響。至於《自由人》三日刊籌組的經過梗概,雖在王氏離港來台後,仍按部就班的進行。四十年元月十日下午,阮毅成與程滄波及左舜生又約至高士威道聚談。關於創辦刊物事,左舜生主張宜立即出版,卜少夫則以須現款收有相當數目,方能創刊。是月三十一日,雷震自台灣來,亦參加「自由人」社活動。會中大家一致決定《自由人》三日刊,於農曆年後出版。並在職務安排上初步有了規劃,即推程滄波撰<發刊詞>,以辦報經驗豐富的成舍我任總編輯,陶百川為副總編輯。又另推編輯委員十四人,分別是劉百閔、雷嘯岑、陶百川、彭昭賢、程滄波、陳石孚、許孝炎、張丕介、吳俊升、金侯城、成舍我、左舜生、王雲五、卜少夫。
四十年二月九日,內定為總編輯的成舍我自香港致函王雲五,說到:「自由人半週刊已將登記手續辦妥,『館主』係由少夫出名,因渠後來未再提出不能兼任之困難,…..編輯人經由弟以本名登記。股款雖交者仍不太多,但讀者則頗踴躍。….據弟觀察,維持六個月,在經濟上當可辦到。惟編輯方面,則危機太大,因主力軍如我兄及秋原兄均不在此,其他如滄波兄等不久亦將赴臺,(即弟本身亦恐將於三月間來臺)稿件來源,異常枯涸,然既已決定辦,弟亦只有勉力一試。」尚未正式創刊,但資金人才捉襟見肘的窘境,已被成氏料中,這對好事多磨的《自由人》三日刊日後之發展,已埋下艱困之伏筆。
二月十四日,成舍我向雷震、洪蘭友等人報告,《自由人》三日刊已得港府核准登記,一俟台灣方面准予內銷,即行出版。二十八日,成舍我向「自由人」社同仁報告:台灣內銷事已辦好,《自由人》三日刊即將出版,並出示創刊號大樣。因與會者多係辦報老手,提供不少意見,而成舍我也很有風度,博採眾議,為慎重起見,同意改遲數日出版,以便從容改正,並呼籲社員踴躍撰稿以光篇幅。可見在王氏離港後,《自由人》三日刊真正之台柱角色,已責無旁貸的落到成舍我肩上。
三月七日,《自由人》三日刊正式創刊,社址位於香港德輔道中一四九號四樓。目前所知參與的發起人有王雲五、王新衡、王聿修、端木愷、程滄波、胡秋原、吳俊升、黃雪村、閻奉璋、樓桐孫、陳石孚、陳訓悆、陶百川、雷震、阮毅成、劉百閔、左舜生、雷嘯岑、徐道鄰、徐佛觀、陳克文、成舍我、金侯城、張丕界、彭昭賢、許孝炎、卜少夫、卜青茂、范爭波、陳方、張純鷗、張萬里、丁文淵等三十餘人。
發刊後,一紙風行,各方咸予重視,發行之初,每期印八千份。為打開台灣銷路市場,內容安排方面,特別增加一些軟性文字,勿使論文過多,淪為說教。雷嘯岑即言:「『自由人』的作者確實很自由,各人所寫的文字題材雖相同,而見解不必一致,祇要不違背民主憲政與反共抗俄的大前提,儘可各抒己見,言人人殊,真有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景象,…..首任的『自由人』主編是成舍我兄,他包辦大陸通訊版,把大陸上的共報消息,參以陸續從國內逃到香港的難民所述情形,寫成有系統的通訊稿,可謂費苦心。」
誠然如是,由於文章精彩,見解深入,內容多元,析論入理,所以出版後不久,南洋各地僑報即紛紛轉載《自由人》文章。故在香港一隅辦一刊物,無形中等於在數地辦了幾個刊物,影響所及,至為廣大。不僅如此,有關《自由人》所發揮的影響力,可以曾任該刊主編雷嘯岑之回憶為證,雷說:「自由人半週刊,頗受台灣以及海外;尤其是美國一般華僑的注意,原有的每週座談會照常舉行,參加的人亦陸續增多了,風聲所播,國際人士來到香港的,亦來參加我們的座談會,交換政治意見,如美聯社遠東特派員竇定,南韓內閣總理李範,日本工商與新聞界人士前來訪談者尤多,……唯有駐在香港鼓勵華人組織『第三勢力』的美國巡迴大使吉塞普,始終沒有接觸過,大概是他認為『自由人』半週刊這些人,多數係國民黨員,氣味不相投,我們亦以對『第三勢力』之說,不感興趣,因而絕交息游,毫無來往。」
雷氏這段記載很重要,不只說明了《自由人》發刊後之影響力;也道出了《自由人》與「第三勢力」毫無瓜葛,這對坊間有不少人一直以為《自由人》是「第三勢力」刊物有澄清作用。《自由人》三日刊甫發行,負責盡職之成舍我隨即寫信給王雲五提到:「連日為自由人半週刊事,頭昏腦暈,尊函稽答,至為罪歉。現半週刊已於今日出版,附奉一份,即希鑒察。大著分兩期刊佈,並盼源源見賜。今後應如何改進之處,統希指示為荷。」另針對其後外界對《自由人》諸多揣測,如與「自由中國協會」之關係等等,「自由人」社也在三月二十一日的高士威道聚會中也做出決議,大家皆一致表示,「自由人」應獨立組織,以別於其他團體,乃推定董事九人,以左舜生為董事長。監事三人,為金侯城、王雲五、雷儆寰。成舍我為社長兼總編輯,卜少夫為總經理。
為了稿源,三月二十二日總編輯成舍我又致函王雲五拉稿,其中說到:「自由人在香港銷路尚好,一般觀感亦不錯。惟共匪刊物正以全力抨擊,弟等亦一反過去自由派刊物置之不理的辦法,強烈反攻。臺灣發行未辦好,少夫兄不日來臺,或能有所改進。同人撰稿,此間仍不太踴躍,盼公能以日撰五千字之精神,多寫數篇,並乞即賜惠寄,無任感幸。又此間稿酬,公議千字港幣十元,前稿之款,已送託香港書局轉交。此數雖微細不足道,然吾輩合力創業,知識勞動之所獲,在道德標準上說,固遠勝於以吃人為業之共匪萬萬矣。盼尊稿如望歲,望即賜寄,以慰饑渴。」除簡略報告社務外,重點仍是稿源問題,而此問題也是《自由人》三日刊以後長期揮之不去的夢魘。
三、《自由人》之命名與經費及發刊宗旨
蓽路藍縷,創業維艱,有關《自由人》之命名,似乎是由阮毅成所起。原本成舍我欲名為《自由中國》,因與台灣雷震負責的《自由中國》半月刊同名而不獲採納。故阮毅成認為可參考台灣趙君豪所辦之《自由談》,而稍改其為《自由人》,卒獲大家一致同意,名稱問題因此而敲定。其實若從五○年代的背景去觀察,刊物取名為《自由人》並不足為奇。蓋彼時海外正刮起一陣「自由中國反共運動」浪潮,其中尤以香港地區為最。為壯大「自由中國反共運動」,於是乎,海內外的一些知識份子刻意以「自由」二字為雜誌刊物名稱,以凸顯有別於大陸的獨裁極權。職係之故,各種以「自由」為名之刊物如《自由中國》、《自由陣線》、《自由談》、《自由世界》等雜誌,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出籠,《自由人》三日刊之命名,應該是在此時代背景下而正名的,且的確有其時空的特殊意義存在。
至於現實的經費來源問題,早在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的聚會中,王雲五即定調說:「我要先與諸位約定,這是一份自由的刊物,所以,一不能接受外國的幫助,二不能接受政府的支援。同仁不但要寫稿,還要負擔經費。」王氏之所以要如此約法三章,是要避免外界將《自由人》視為拿美國人錢所辦的「第三勢力」之刊物的疑慮或揣測;另外,不接受政府支援,也是想以獨立身分之姿,能在言論上暢所欲言,而不受政府掣肘,更不想貼上政府刊物之標籤。揆之《自由人》草創之初,因經費來源由各會員出資,確實能夠如此。例如在籌備階段,王雲五首捐港幣三千元,各會員至少認捐港幣一千元,所以誠如雷嘯岑言:「大家分途進行,未到一個月,即籌募到港幣一萬七千元了。」
創刊經費有著落,但接下來長期的經費支出,恐怕就不是由會員認捐可解決。到最後仍不得不仰賴台灣國府的金錢支助,在《雷震日記》中即披露不少箇中內幕,茲舉日記一則為證。民國四十年五月二十五日:「雪公(按:指王世杰(字雪艇),時任總統府秘書長)來電話,可助《自由人》三千港幣,但不可明言,因《新聞天地》一再要求援助而未允許也。……《自由人》因經費困難,而負責又無專人,致有停頓之可能,由予(雷震)約集雲五、滄波、孝炎、毅成、端木愷、少夫諸君會商,由予等籌款接濟,每月假定虧二千五百元,至年底約為一萬七千五百港元,改組組織,推定成舍我為社長,左舜生代理董事長,予負臺北催稿及催款之責,總統府之三千元,由予負責,予另外再籌五百元。」由《雷震日記》可知,創刊才二月餘之《自由人》,經費已拮据如此,而不得不靠政府補貼,在此情況下,其日後之文章言論,就頗受台灣國府當局之制約影響了。
另有關《自由人》之創刊宗旨,其實早在刊物出版以前,對於未來言論與編輯方針,「自由人」社同仁即做了幾點規約:(一)、發揚民主自由主義;(二)、發起人按期撰寫頭條論文,且須署出真姓名;(三)、文責各人自負,但須不違背民主自由思想暨反共救國的大原則;同時將全體發起人的姓名亦在報頭下面,表示集體責任。創刊後,首由程滄波撰發刊詞,題為<我們要做自由人>,擲地有聲的強調:「我們今天大膽向全世界人類提出一個問題:便是世界人類,現在與將來,要不要做人?如果想做人,從什麼地方去著手奮鬥?…..今天世界人類只有兩個壁壘,一個是『人的社會』之壁壘,一個是「非人社會」之壁壘。這兩個社會的磨擦,今天已到了白熱化的程度。『人的社會』中每一個人,是有人性,有人格,根據人性與人格,發揮其個性,以增加社會之幸福與個人之生活水準,從而增進世界的和平與人類的文明。反觀『一個非人社會』中,人除了具備人的形態外,沒有思想與靈魂。『非人社會』中,人只是一群動物,既不許其有人性,亦不讓其有人格,他們是奴隸、是機器。」
程滄波言:很不幸的,今天的中國大陸,全大陸數萬萬同胞一年來,即陷入共匪的非人社會中。因此我們和全世界愛好和平民主的人們,要發動正義的呼聲,救自己,救同胞,救人類。我們要捐著自由的大纛,叫著「做人」的口號,開始「自由人」的運動。爭自由,爭人性,發動全人類自由人性的力量,去打倒與剷除共產帝國主義反人性的非人社會。不殘殺,不掠奪,在不流血革命的原則下,使人人有飯吃。本此目的,以建立新中國新世界。所以,「從今天起,根據以上主張,我們謹以此小小刊物『自由人』,貢獻於全世界凡是不願做奴隸的人們,也就是我們這一群人,決心獻身於這一運動的開始。全世界和平民主的人士:我們要做人,我們要做自由人。每個人爭取了自由,世界才有民主和平,人類才有幸福與光明。」我們要做人,我們要做自由人,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程滄波這篇發刊詞,簡直是一篇慷慨激昂的宣示詞,代表全世界不願在「非人社會」生活下的自由人,向共產專制極權政權,發出堅決的怒吼。
《自由人》三日刊,每星期出兩次,每次十六開一張。主編人規定由原先的「座談會」同仁輪流擔任,一年一換,為義務職,故內部人事組織極為簡單,只有一主編,一助理員和事務員,共三人而已。該刊內容,第一版分「專論」、「時局漫談」、「自由談」各欄;第二版刊大陸共區消息;三版則記述港、台的社會新聞;四版是「副刊」。「專論」亦由座談會同仁分別撰寫,或徵用外界志同道合人士之作品;唯「時局漫談」和「自由談」二專欄,係由左舜生與雷嘯岑二氏負責包辦。《自由人》三日刊,因撰寫團隊堅強,且作者大多具有清望,故在海隅香港頗有號召力,銷路亦不壞;又可以銷台灣,雖無廣告收入,仍可勉強維持下去,在五○年代的香港,可謂雜誌期刊界之奇葩。
四、《自由人》的艱苦經營
平情言,《自由人》三日刊從四十年三月七日發行,到四十八年九月十三日停刊,維持約八年餘。這八年多的歲月,可謂艱辛撐持,多災多難。
首先為組織渙散不健全,於是才有民國四十年下半年的重組之舉。此中最大原因為「自由人」社大多數同仁均已離港在台,分別有:王雲五、王新衡、端木愷、程滄波、胡秋原、吳俊升、黃雪村、閻奉樟、樓桐孫、陳石孚、陶百川、陳訓悆、雷震,及阮毅成,幾乎佔了一半以上;而在港的僅有左舜生、金侯城、許孝炎、成舍我、劉百閔、卜少夫、雷嘯岑等人。其後在台參加的,又增加徐道鄰,共二十二人。為連絡方便起見,在台同仁乃公推王雲五為董事長,但又因刊物在港出版,故推左舜生為在港之代理董事長,就近處理刊物,成舍我則為社長。
然因「自由人」社未有組織章程,也未在台辦理社團登記,所以才有民國四十一年一月十日,在台同仁在王新衡家為此商議之事。時適值端木愷甫自香港返台,報告港方同仁最近決定取消社長制,亦推左舜生代董事長,成舍我為總經理,劉百閔為總編輯。此事,在台「自由人」社同仁有不同意見,在三月七日及十五日的兩次餐敘商討論中,均決定仍採社長制,並仍推成舍我兄任社長。只是一個三十餘人的「自由人」社,就為了區區的刊物人事組織問題,港、台同仁即不同調,其他之事就可想而知了。所幸意見儘管有異,但同仁感情尚佳,阮毅成即言:「自由人在香港創辦之初,同仁常有餐會,交換意見。在臺同仁,於民國四十年七月十二日起,舉行聚餐或茶會,由同仁輪流作東,平均每兩週一次。除談自由人社各事外,亦泛論時局,交換見聞。」
民國四十一年二月九日,「自由人」社在台同仁餐敘時,有鑒於《自由人》三日刊創刊已近一年,但組織與人事及編輯立論之困擾問題仍在,因此大家有必要提出意見交換,以尋求解決之道。席間程滄波首次提出編輯態度問題,但遭雷震反對。程又謂:「劉百閔不宜任總編輯,上次,此間同仁推成舍我任社長,何以改變?此間皆未知悉。」雷震與陶百川又認為,台方不宜干涉港方人事,雙方爭論甚久。最後由阮毅成提出折衷解決方案為:(一)、自由人本係超黨派立場。只知民主、自由、反共,不知其他。此後仍須守定此項立場。(二)、港方報刊如對台灣中華民國政府,有惡意攻訐,或無理批評,自由人不可自守中立,須起而加以駁斥。(三)、人事問題,另函在港之許孝炎查詢,不作決議。
眾皆贊成阮毅成之方法,並請其起草一函,致在香港之左舜生、許孝炎、成舍我、劉百閔、雷嘯岑諸人。阮函送各人簽名後發出,信中報告:「弟等今午聚餐,談及自由人編輯態度。回溯創辦之初,原屬超於黨派之外。……兄等在港主持,辛勞至佩,自亦必贊同弟等態度也。邇後港方報刊如對於臺灣中華民國政府惡意攻訐,或無理批評,自由人似不便自居中立,宜即加以駁斥。如有中國之聲作者來稿,希勿予以刊登,以嚴立場。再則,此間對第三方面各事,多持私人消息。語多片斷,難窺全貌。斯後尚懇時將各方動態,擇要見示。既可為撰稿時之參考,亦為知彼知己之一道。自由人素以民主反共為宗旨。署名:王雲五、程滄波、黃雪村、王新衡、樓桐孫、吳俊升、陳石孚、陶百川、雷震、阮毅成。」
民國四十一年三月十五日,《自由人》創刊已屆滿一年,留台「自由人」社舉行全體會議。會議主席推王雲五擔任,其中:
(一)、報告事項:(甲)、經費小組許孝炎報告--擬募集港幣三萬元(其中成舍我、許孝炎約洪蘭友,被分配擬向各紗廠募台幣一萬元)。(乙)、編輯小組成舍我報告:1、組織擬仍採現制,並請加推一人為必要時接替編務工作之用。2、發行擬請先行籌集基金以期達到日後之自給自足。3、編輯方針方面:積極在倡導民主自由,消極在反共抗俄,至對於台灣態度應仍許有批評,但不可損及自由中國之根本。4、在台同人集體意見推定專人執筆寄港,決登載第一版,並不易一字,如係個人稿件,在編輯方面擬請仍保有斟酌之權。5、每期需要稿件二萬四千字,在港同人無多未能盡任,在台同人時惠稿件。
(二) 、討論事項:(甲)、《自由人》三日刊社是否仍採社長制案。決議:仍採社長制,成舍我擔任社長。(乙)、《自由人》三日刊社費應如何加募案。決議:1、經費小組在進行籌募之港幣三萬元,於兩個月內籌足,作為基金,備日後擴充發行之用。2、另由經費小組加募港幣一萬元,作為最近數月經常費不足之需,在未募起前由許孝炎、成舍我負責維持現狀。3、加推樓桐孫、程滄波參加經費小組,並以王董事長雲五兼經費小組召集人。(丙)、《自由人》立論態度應如何確定案。決議:1、除積極的主張民主自由,消極的反共抗俄外,並須維護現行憲法倡導議會政治。2、凡外界對台灣有惡意攻擊影響國本時,應予駁斥,立場務須堅定,態度務須明確。3、除專門問題研究外,宜多載通訊及趣味性文字,理論文字及新聞性宜各佔三分之一。此次會議至關重要,它為已紛擾年餘的《自由人》定調,但此為台方同仁之共識,港方同仁只是被動告知,並不見得完全同意,所以日後港、台雙方仍存有歧見。
其次更嚴重的是經費短絀,入不敷出,以至於時有停刊之議。這棘手問題其實打從創刊起即已浮現,只是苦撐待變,能維持多久算多久,但情況並沒改善且持續惡化中。四十一年六月十四日,王雲五、阮毅成與程滄波等聚會,商議如何應付《自由人》三日刊之困難。王雲五謂得左舜生與成舍我二君信,信上,成舍我堅辭社長,又每月不足港幣二千元。如無法解決,則自本月十八日起停刊。劉百閔則說香港紙價日跌,印刷係由《香港時報》代辦,印費可以欠付。以往亦每月虧空,並不自今日始。
對此,王雲五建議是否能改為月刊,移台出版,但眾意覺得移台出版,則《自由人》功用全失,仍宜繼續在港發行。最後決定由王雲五函復,請成舍我維持至七月底止。是年十二月二日,「自由人」社同仁又再行會商,由王雲五主持,會中卜少夫表示願接辦,至少可免招致停刊命運。然未幾(十二月六日),卜少夫以有人表示異議,乃謂其《新聞天地社》同仁不贊成其再兼辦另一刊物,打消原意。王雲五即席宣布仍在港出版,推成舍我兄回港主持,並改為有給職。
成謙辭未果,旋即表示接受。後當場推定王雲五、程滄波、樓桐孫、胡秋原、陶百川、黃雪村為在臺撰述委員,程為召集人。另推成舍我、程滄波、胡秋原三人起草言論方針。王雲五、端木愷、王新衡為財務委員。香港方面撰稿委員,由成到港後約定人員擔任。事後,當事者之一的阮毅成,對是晚之會的結果表示很滿意,還稱為是《自由人》中興之會,同仁莫不興奮。但其後,主要的重點之一,《自由人》未來的言論方針並未草成。四十二年三月十四日下午,「自由人」社同仁聚集在成舍我處,參加茶會。會中,成舍我出示香港許孝炎來信,謂自由人又不能維持。因已積欠《香港時報》印刷費港幣六千元,稿費十一期。且人力亦明顯不足,雷嘯岑將來台灣,左舜生又將赴日本旅行,主持無人,不如停刊。經同仁交換意見,仍認為不能停辦,並催成舍我兄速赴港負責。
因茲事體大,三月二十一日,「自由人」社另一要角阮毅成,也在家中約集在台同仁茶敘。會上,成舍我表示其有困難不願赴港,而港方近日來函,支持為難。眾意乾脆移台編印,仍推成舍我主持。二十五日下午阮氏親訪成舍我,成表示三點立場:(一)、決不去香港。(二)、《自由人》如移台出版,願意主持。(三)、未移台前,可先在台編輯,寄港印行。同月二十八日下午,以《自由人》問題緊迫,急待解決。「自由人」社同仁乃在端木愷家中餐敘。對《自由人》前途,共有四種主張:(一)、停刊。(二)、移台出版。(三)、在台編輯,寄港印行。(四)、推成舍我赴港主持。討論結果,決定用第四法,成亦首肯。然成謂:《自由人》除發行收入外,每月須虧四千元,此問題亟需解決。
四月十八日,因港方同仁頻頻催促速做決定,眾議又思移台編印,王雲五亦同意移台出版,但謂須改為半月刊或月刊。三十日下午,成舍我與端木愷、阮毅成、王新衡、程滄波等人,又應王雲五約茶敘。時端木愷甫自港返,謂港方「自由人」社已無現款,勢不能繼續。因以由今日到會者商定:(一)、香港方面自五月十日起停刊。(二)、在台登記改為月刊,推王雲老為發行人,成舍我兄為總編輯。然不久,港方同仁又變掛,五月十一日,阮毅成訪成舍我,成即謂卜少夫前日到台,攜有左舜生致王雲五函,主張《自由人》仍在港出版。
此事經緯,雷震在其日記亦提到:「見到雷嘯岑來函,對我們囑香港停刊,決議移臺辦月刊則大不以為然,來信措詞甚劣,決定去電並去函說明,以免誤會。」雷嘯岑甚至為此來函欲辭去社長職務。《雷震日記》記載:「今日午間約來臺之《自由人》報有關各位來鄉午膳,除端木鑄秋、阮毅成、吳俊升、胡秋原外,到有十五人,即王新衡、樓桐孫、陶百川、張純鷗、陳訓悆、卜少夫、卜青茂、程滄波、范爭波、王雲五、成舍我、黃雪村、閻奉璋等及另約陳方。飯後討論雷嘯岑來函辭去社長職務一事,經決議慰留。」為此事,雷震感慨的說:「《自由人》發起人在臺者,不過十餘人,港方不過數人,兩方意見不合,終會扯垮。民主自由人士之不易合作,於此可見一班。」
由於雷嘯岑堅決辭社長職務,八月一日,《自由人》在台同仁藉由茶敘機會,聽取甫自香港來台之劉百閔報告,劉謂:在港同仁意見為(一)、必須在港繼續出版。(二)、改推陳克文任社長。(三)、每月不足港幣八百元,在港有辦法可以籌得。王雲五說:「左舜生有信來,克文係其物色,本人絕對贊同。」眾亦皆表示贊成。但成舍我認為每月八百元之說,計算必有錯誤,至少每月亦需賠二千五百元,所以決定請王雲五再去函新社長,請重為估計。其實《自由人》經費之短絀,可由總其事的總編輯都不支薪一事更可看出,四十三年七月十日,左舜生自香港致函王雲五即說到:「弟意,自由人編輯者,原規定每月可支三百元,以舍我、百閔兩兄任編輯時,未支此款,後任編輯一年,亦即未支。」如此窘境,要不是有台灣國府當局在幕後經費贊助,《自由人》三日刊能支撐八年餘,根本是不可能的。
最後為文章之尺度問題,除上述言及《自由人》三日刊甫創刊即面臨稿源不濟的困難外,更麻煩的為自從接受政府補助後,基本上,《自由人》的言論立場在相當程度上已受政府箝制。以至於在很多議題上,不僅不能秉公立論、暢所欲言;且須為政府妝抹門面,極力辯解。稍一不慎,隨即惹禍,遭致抗議。如民國四十一年六月一日,「自由人」社王新衡即訪阮毅成,談話重點就說到,《自由人》最近兩期,刊載左舜生<論中國未來的政黨>一文,有人表示不滿。為避免誤會,乃一起同訪王雲五,請其以董事長身份,致函香港總編輯成舍我,請其勿再刊出此類文字。
雖係如此,但言論自由乃是知識份子的普世價值觀,用強制力約束是沒用的。果然到民國四十四年又發生更嚴重的文字賈禍事件,差一點讓《自由人》無法在台銷售。事緣於是年三月二十三日,王雲五即接到司法行政部部長谷鳳翔來函,表示《自由人》三日刊,登載雷嘯岑文章,影響政府信譽,要求王雲五代向該社方面解釋。全函內容為:「頃閱本月二十三日自由人刊載『自由談』及『半週展望』雷嘯岑先生文內謂,揚子公司貪污案牽涉本部,曷勝駭異,此種無稽之詞,殊足影響政府信譽,茲特寄上函稿二份,送請察閱,並祈賜檢一份轉致雷君查明更正,仍乞代向該報社方面照拂解釋為幸。」
由於《自由人》所刊文章得罪當道,引起了國民黨中央黨部對《自由人》言論的不滿。三月二十六日,時任《中央日報》社長,亦是「自由人」社同仁的阮毅成至中央黨部參加宣傳政策指導小組會議時,即受到中央黨部秘書長張厲生的警告:「香港《自由人》三日刊,近日言論記載,愈益離奇,須採取停止進口處分。」幸阮毅成趕快緩頰,除報告《自由人》艱難創辦經過外,並謂:「現在台北各同仁,久未與聞港事。王雲老曾去函港方,請以後勿再刊載不妥文字。又以所載台省情形,與事實相距甚遠,曾通知港方,以後遇有記載台省情形稿件,先行寄台複閱。認為可用者,方予刊布,亦未承照辦。惟自由人參加者,多為各方知名之人。如忽予停止進口,恐反而使海外人士,對政府有所批評。不如一面先採取警告程序,依照出版法,由內政部為之。一面通知在台之董事長王雲五氏,促其改組。如再有違反政府法令之事發生,則採取停止進口處分。」
為此,是晚十時,阮氏尚先訪成舍我,說明會議經過;再與成同訪王雲五,報告此事。王雲五似乎對此頗為不悅,乃決定於三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在端木愷家中,約集「自由人」社在台全體同仁會商。在三月三十日的決議中,提到《自由人》的現實問題,「本刊如不能銷台,勢必停刊。為避免使政府蒙受摧殘言論之嫌,希望政府妥慎處理,使其能繼續出版。在台同仁,願意退出。惟在港同仁意見如何,亦盼政府逕與洽商。」並推阮毅成與許孝炎二人將此項決議,轉達黃少谷,另函告在港同仁。
換言之,針對當局對《自由人》的不滿,「自由人」社在台同仁採取了委曲求全的態度,一方面願意退出,此舉可能有兩層深意,一為逼香港「自由人」社同仁,小心謹慎,莫再刊登批評政府之文章,否則與渠無關,二為多少有向政府交心之意,明哲保身,不想惹禍上身;再方面亦有請政府介入之意,希望儘量保留能讓《自由人》繼續在台銷售。果然如此,四月七日,王雲五即致函總統府秘書長張群,說明「自由人」之情形,並建議將「自由人」社改組,由政府指定負責主持言論之人實行接辦。信的內容為:「惟是該刊經費本奇絀,全恃內銷而維持,一旦停止內銷,勢必停止刊行,外間不察,或不免對政府妄加揣測,弟愛護政府,耿耿此心,竊認為消極制裁,不如積極輔導,將該刊改組,由政府指定負責主持言論之人實行接辦,可變無用為有用,弟當力勸原發起各人,本擁護政府之初衷,竭誠合作。」
一週後,以國民黨並無接手之意,在恐不能銷台的情況下,成舍我與王雲五、陶百川、徐道鄰、陳訓悆、程滄波、胡秋原、吳俊升、端木愷、黃雪村、阮毅成等決議:「茲因環境困難,經濟無法支持,決議停刊,由主席(王雲五)根據本決議徵求在港同人意見。」其後,在台同仁復在成舍我宅聚餐,決定在台同仁既已必須退出,而中央黨部又規定不得再與《香港時報》,發生關聯,則無地可以印刷,亦無處可再欠印刷費。外界聞知中央處分,亦必不願再行認指,環境困難如此,只可宣布停刊。並請王雲五函詢港方同仁意見,如港方同仁堅持續辦,在台同仁自不能再行參加。
由於文章得罪當局,以致有禁止銷台之聲,在港負責《自由人》編輯工作之陳克文旋致函阮毅成、王雲五等人,表示「咎衍實無可辭」,「自由人停止出版,唯覺可惜,形勢如此,亦復無可如何,文與左劉兩公對此均無成見,惟此間尚有其他股東,又年來出錢出力者,頗不乏人,此事似不宜由文等三人遽作決定,即為港方同人之全體意見,擬於最近邀集會議,提出報告,徵求多數意見,再作正式答覆。」但不久,事情又有變化,四月二十九日,一向敢言的左舜生,終於自香港來函,明確表示反對《自由人》停刊,並謂在港「自由人」社同人決暫予維持。信中言:
「雲老賜鑒:四月七日阮毅成兄來信,並附有留台同人退出決議一紙,十八日奉公手書,知同人復有集議,以經濟環境關係,主張停刊;均已誦悉。此間於當地環境,已洞悉無遺;對公等所採態度,並無不能諒解之處。惟念同本刊宗旨,一面在『堅決反共』,一面在『爭取民主』,四年以來,奉此週旋,雖不無一、二開罪他人之處,但大體上並未逾越範圍。今赤燄正復高張,而民主亦勢非實現不可;大約在二、三月內或有變化,前途殊未可知!故此間同人,經過再三考慮,仍決定暫予維持,並囑舜代為奉復,即乞轉達諸友為荷。公等即不得已而必須退出,仍望不遺在遠,隨時予以指導,除宗旨不能犧牲以外,同人無不樂於接受。海天遙望,曷勝悲憤憂念之至!」
從此以後,《自由人》三日刊似乎終於渡過了這段風風雨雨的歲月,儘管港、台大多數「自由人」社同仁情誼依舊,但經費、稿源、立論尺度等問題仍在。《自由人》三日刊即帶此痼疾,跌跌撞撞的支撐八年餘,在民國四十八年九月十三日宣佈停刊。
五、結論--從《自由人》到《自由報》
無論如何,在五○年代那段風雨飄搖的歲月,《自由人》能以香江一隅之地,在內外環境相當險惡的情況下,擎起「我們要做自由人」的大旗,反抗共產極權,與中共做誓不兩立的言論鬥爭,其勇氣和決心仍另人刮目相看的。另一方面,《自由人》雖義無反顧的支持台灣國府當局,但在恨鐵不成鋼的期待心理下,對台灣當局若干錯誤的舉措,仍一本忠言逆耳之立場,毫不留情的提出批判或建言,即使在經費斷炊的威脅下,亦不為所動,這份苦心孤詣之意,也令吾人感佩。
而此即所以《自由人》在發行的八年餘中,雖屢有遷台之議,但大多數同仁始終仍以在香港立足為佳之看法,因其言論立場較客觀中立,雖稍偏向國府,但非無原則的一面倒,兼以香港為基地,較少政府、政黨色彩之觀感,且因對國、共雙方均有批評,是以其在香港作用較大之故也。當然《自由人》之悲劇,除上文已詳述之經費、稿源、言論立場受到制約等外緣因素外,尚有深一層內緣因素存在,此即中國傳統知識份子屬性使然。知識份子主性強的「書生本色」,誰也不服誰之個性,長落人「秀才造反,三年不成」之譏,因渠主觀意識強,所以容易堅持己見,是其所是,不大能夠為大局著想,且因自視太高,未能屈己就人,所以較乏團隊精神。
這情況在「自由人」社這批高級知識份子間亦是如此,雷嘯岑曾舉一事證明之,在《自由人》是否遷台之際,「王雲五以董事長資格,致函於我,囑將自由人報遷赴臺北發行,且將繳存港府的押金萬元一併匯去。旋由代董事長左舜生召集在港同仁會商,決議仍在香港出版,但在臺北的同仁,亦可刊行臺灣版,然王雲五很不高興,說我不以他為對象,悻悻然嘖有煩言,殊堪詫異。未幾,許孝炎由臺北回港,主張自由人停刊,他怕我不贊成,先囑我莫持異議,我表示無所謂,而自由人三日刊,即於一九五八年九月十二日宣告停刊了。現代中國高級知識份子之沒有團隊精神,於此又得一實驗的證明,曷勝慨嘆!」所以當年左舜生在《自由人》創辦之初,樂觀的夸談「自由人」社同仁可以組織聯合政府,永遠合作無間之見解,雷嘯岑說,實係幼稚幻想。文人相輕,自古而然,《自由人》三日刊的緣起緣滅,依然落得一個「殺雞聚會,打狗散場」的結局,這也是中國現代高級知識份子的悲劇,想來仍不禁令人浩歎!
《自由人》雖然走入歷史停刊了,但未及五個月,一份延續《自由人》餘波的《自由報》在民國四十九年二月十七日,另起爐灶又在香港創刊了。《自由報》社址位於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二十號四樓,也是採取半週刊(三日刊)的形式,於每個星期三、六發行。社長為雷嘯岑,督印人黃行奮,出版第一期有由以本社同人署名撰寫的<我們的志願和立場>為發刊詞。該文強調「我們是一群崇尚自由主義的文化工作者。對社會生活篤信『人是生而平等的』這項義理,珍重個人的人格尊嚴;對政治生活認定『政府是為人民而存在的』,要求基本人權之確立與保障。……我們膺受著共產極權主義的荼毒,深感國破家亡之痛苦,流落海隅,於茲十載,內心上大家不期然而然地具有強烈的愛國情操和政治理想,要從文化思想方面,努力培育民主自由精神,發揚其潛能,成為救國救民的偉大力量。職是之故,本報的言論方針是國家至上,民生第一,我們的立場是超黨派的。」
簡言之,民主、自由、愛國、反共乃為《自由報》創刊之四大宗旨,嚴格而言,此宗旨仍是延續《自由人》三日刊的精神而來。阮毅成曾說:「後來,雷嘯岑兄在香港出版自由報,乃係另一新刊物,與原來的自由人,完全無關。」此話恐有商榷之餘地。《自由報》在《自由人》的基礎上,發行至民國六十幾年才結束,期間刊布了《香港自由報二十年合集》、《自由報》合訂本、《自由報二十週年年鑑》,影響力不在《自由人》之下。
陳正茂(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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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