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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憲法生活的新思維(第十版)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552889
李惠宗
元照出版
2013年2月01日
160.00 元
HK$ 144
詳
細
資
料
規格:平裝 / 424頁 / 20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十版
出版地:台灣
分
類
[ 尚未分類 ]
同
類
書
推
薦
內
容
簡
介
憲法有兩大內容,一是「人民的權利義務」,一是「國家的組織」。本書努力將一般人民日常生活與憲法知識結合在一起,並就臺灣習有的現象提出深切的反省,深入淺出地闡揚「憲法不只是權力者的憲法」,也是「小市民的權利保障書」。
總統公布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此一措施使此二國際公約的內容「內國法化」,擴大了人民基本權利的範圍。
台灣社會充滿著活力,陸陸續續發生具有憲法意涵的事件,此些事件都對「憲法生活」發生實質的影響,本書皆予以適當載述。
本書引用法令資料至2013年1月底,大法官解釋引用至釋字第707號解釋。
作者簡介
李惠宗
【現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台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經歷】
高考公證人第一名及格律師高考及格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國立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教育部公費留學,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
憲法要義、行政法要義、教育行政法要義、行政罰法之理論與案例、案例式法學方法論 等
【講授科目】
憲法、行政法、行政法專題研究
目
錄
第十版 序言
本書參考文獻
第一章 憲法原理與總綱
第一節 國家之意義/1
第二節 國家之要素/2
第一項 主 權/2
第二項 國 民/5
第三項 領 土/9
第三節 憲法之意義/9
第一項 形式意義的憲法/9
第二項 實質意義的憲法/10
第三項 國家權力的形式合法性與實質正當/11
第四項 憲法效力的實現/12
第四節 憲法的種類/14
第一項 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14
第二項 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14
第五節 憲法序言/15
第六節 憲法之基本決定/16
第一項 共和與民主之基本決定/16
第二項 國民主權/24
第三項 國 民/25
第四項 領 土/27
第五項 民 族/28
第六項 國 旗/28
第七節 憲法變遷/29
第一項 憲政慣例/29
第二項 憲法解釋/29
第三項 憲法修正/29
第八節 憲法之施行/32
第九節 二公約內化為憲法的一部分/32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人民權利總論/35
第一項 基本權在近代立憲國家之意義──人性尊嚴之尊重/36
第二項 基本權種類/37
第三項 基本權之主體及基本權能力/39
第四項 基本權拘束之對象/39
第五項 基本權的限制/42
第六項 國家限制基本權之界限/44
第七項 特別權力關係與基本權/48
第二節 平等權與平等原則/51
第一項 平等之法律性質/51
第二項 平等的種類/52
第三項 合理的差別對待/55
第四項 是否平等之判斷程序/55
第三節 人身自由之保障/59
第一項 人身自由保護的範圍/59
第二項 法定程序保障/64
第三項 不受軍事審判之自由/67
第四節 居住遷徙自由/68
第五節 思想及表現自由/71
第一項 思想自由/71
第二項 言論自由/72
第三項 講學自由/84
第四項 著作自由/88
第五項 出版自由/88
第六項 廣電自由/90
第六節 祕密通訊自由/93
第一項 祕密通訊自由之意義/93
第二項 對祕密通訊之限制/94
第七節 宗教自由/96
第一項 政教分離原則/96
第二項 宗教自由之內涵/97
第三項 宗教自由之效力/98
第八節 集會結社自由/101
第一項 集會、結社之意義/101
第二項 集會遊行保障之範圍/102
第三項 集會遊行之限制/102
第四項 結社自由/104
第九節 生存權/107
第一項 生存權之意義/107
第二項 死刑存廢論/108
第三項 安樂死合法化之探討/110
第四項 墮胎合法化之探討/111
第五項 合乎人性尊嚴之生活權/112
第十節 工作權/114
第一項 工作權之意義/114
第二項 工作權之主體/115
第三項 工作權保障之範圍/115
第四項 工作權的限制/119
第十一節 財產權/124
第一項 財產權之意義/124
第二項 財產權保障之範圍/124
第三項 財產權之限制/126
第十二節 訴訟權/131
第一項 訴訟權之意義/132
第二項 訴訟權之範圍/133
第三項 訴訟權的限制/136
第十三節 應考試服公職權利/138
第一項 應考試權之意義/138
第二項 考試權保障之範圍/138
第三項 服公職權利之保障/140
第十四節 參政權/144
第一項 參政權之意義/144
第二項 選舉權/144
第三項 罷免權/151
第四項 創制、複決與公民投票/153
第十五節 其他基本權/159
第一項 憲法第22條之意義/159
第二項 個別之其他基本權/161
第十六節 國家賠償責任/170
第一項 國家賠償責任之本質/170
第二項 我國憲法之決定/173
第三項 我國國家賠償責任之類型/174
第四項 國家賠償之方法與範圍/186
第五項 請求國家賠償之程序/188
第十七節 人民之基本義務/189
第一項 人民義務之性質/189
第二項 依法納稅/190
第三項 依法服兵役/192
第四項 接受教育/193
第五項 遵守法規範之義務/195
第三章 國民大會
第一節 國民大會地位之變遷/199
第二節 第七次修憲對國民大會的影響/200
第四章 總 統
第一節 權力分立下的行政權/201
第一項 國家組織的基本原理/201
第二項 內閣制、總統制與雙首長制的區別/203
第三項 我國中央政制之爭議與總統地位之遞嬗/211
第二節 總統、副總統之選舉與罷免/213
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之選舉/213
第二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214
第三節 總統、副總統之職位異動/215
第一項 任 期/215
第二項 總統、副總統之缺位/216
第三項 總統之不能視事/217
第四項 總統未就職/218
第五項 對總統、副總統之彈劾/218
第四節 總統之職權/220
第一項 元首權/221
第二項 軍事統帥權/221
第三項 發布法令權/222
第四項 締約、宣戰及媾和之權/223
第五項 宣布戒嚴權/224
第六項 緊急命令權/224
第七項 赦免權/225
第八項 任免文武官員/226
第九項 授與榮典/226
第十項 院與院間爭執之解決權/227
第十一項 國家安全機關設置權/227
第十二項 副總統缺位之提名權/227
第十三項 立法院解散權/228
第十四項 公民投票提案權?/229
第五節 總統特權──刑事豁免權/230
第一項 刑事豁免權/230
第二項 機密特權/232
第五章 行 政
第一節 行政院之地位/233
第二節 行政院之組織/234
第一項 行政院院長/234
第二項 各部會/236
第三項 行政院所屬獨立之機關/237
第四項 行政院會議/239
第三節 行政院之職權/241
第四節 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互動關係/241
第一項 施政監督關係/242
第二項 提案關係/242
第三項 預算監督關係/243
第四項 決算監督關係/244
第五項 覆議關係/245
第六項 倒閣與解散立法院/247
第六章 立 法
第一節 議會與人民間之關係/251
第二節 立法委員/252
第一項 立法委員之人數/253
第二項 立法委員之產生──單一選區兩票制/254
第三項 立法委員之任期/256
第四項 立法委員之特權/258
第五項 立法委員兼職之限制/259
第三節 立法院之組織/260
第一項 立法院院長、副院長/260
第二項 立法院會議/261
第三項 全院委員會/261
第四項 各委員會/262
第四節 立法院之職權/262
第一項 人事同意權/263
第二項 立法權/264
第三項 預算議決權/266
第四項 行政監督權/267
第五項 憲法修正案擬定權/271
第六項 解決中央與地方權限爭議/271
第七章 司 法
第一節 司法權的演變/273
第二節 司法權的特性/274
第一項 被動性/274
第二項 從消極性到積極性/274
第三節 司法院之地位與組織/275
第一項 司法院之地位/275
第二項 司法院之組織/276
第三項 其他司法機關/279
第四節 司法權的內涵/280
第一項 民事訴訟之審判/282
第二項 刑事訴訟之審判/282
第三項 行政訴訟之審判/283
第四項 公務員懲戒之審理/283
第五項 憲法解釋及法令統一解釋──違憲審查/285
第六項 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處分/290
第七項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291
第五節 司法權之界限/291
第一項 行政裁量及不確定法律概念判斷餘地/291
第二項 立法裁量/292
第三項 部分社會內部爭議/292
第四項 議會自律行為/293
第五項 統治行為/294
第六節 司法獨立/294
第一項 司法獨立之意義/294
第二項 超出黨派之內涵/295
第三項 司法獨立之內涵/296
第七節 法官地位之保障/298
第八章 考 試
第一節 考試權之意義/301
第二節 考試院之地位/302
第三節 考試院之組織/303
第一項 考試院本院/303
第二項 考試院之隸屬機關/303
第四節 考試院之職權/304
第一項 職權之變遷/304
第二項 考試院職權之行使方式/307
第九章 監 察
第一節 監察之意義/309
第二節 監察院之機關性質/310
第三節 監察院之組織/311
第一項 監察委員/311
第二項 監察院院長、副院長/312
第三項 監察院委員會/313
第四項 審計部/313
第四節 監察院之職權/314
第一項 彈劾權/314
第二項 糾舉權/316
第三項 糾正權/316
第四項 審計權/317
第五項 監試權/318
第六項 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318
第五節 監察權行使之方式/318
第一項 監察權之獨立性/318
第二項 調查權/319
第六節 監察權行使之界限/319
第七節 監察委員之特別義務/320
第十章 地方自治
第一節 臺灣地方自治發展史略/321
第二節 地方自治之功能/323
第三節 地方自治制度之本質/323
第一項 固有權說/323
第二項 承認說/324
第三項 制度性保障說/324
第四項 我國憲法之基本決定/325
第四節 地方自治權之內涵/325
第一項 通常事務管轄權/325
第二項 地域權/325
第三項 立法權/326
第四項 自主組織權及人事權/327
第五項 財政權/328
第六項 計畫權/328
第五節 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之標準──均權主義/329
第六節 地方自治組織的基本模式/331
第一項 地方自治團體之層級/331
第二項 地方自治組織之模式/332
第七節 地方自治之運作──以縣為例/333
第一項 縣之組織/334
第二項 縣民之直接民主權利/337
第八節 地方自治之監督/337
第一項 監督之種類/337
第二項 監督之方式/338
第十一章 基本國策
第一節 基本國策之法律性質/341
第一項 方針條款/341
第二項 立法裁量之界限/342
第三項 憲法解釋或法令解釋之基準/343
第二節 國防之基本國策/343
第一項 軍隊國家化/343
第二項 文武分治/345
第三節 外交之基本國策/346
第四節 國民經濟/346
第一項 國民經濟列入憲法的意義/346
第二項 國民經濟之內涵/347
第五節 社會安全/351
第六節 教育文化基本國策/354
第七節 邊疆地區及原住民基本國策/357
附 錄
附錄一 中華民國憲法/359
附錄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375
索 引
事項索引/381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索引/391
表目錄
表2-1 民事、刑事和行政訴訟比較表/82
表2-2 政黨比例代表制名額分配計算表/150
表2-3 臺灣公投案(第一、二案)之投票結果/158
表2-4 代位責任說與自己責任說比較表/172
表2-5 重大過失,具體輕過失和抽象輕過失比較表/177
表4-1 總統與立法委員免責權比較表/231
表6-1 世界主要國家國會每一議員席次之人口數/253
序
第十版 序言
民主國家並不擔保政治人物是道德上的聖哲;相反的,民主國家是以不信任政治人物作為出發點的。在民主國家中,任何可受公評之事,都可以攤在陽光下接受檢證及辯論。吾人應期待公民在政治上扮演永遠的反對者,勇於批判制度的不理性,有智慧能免於媒體的操弄,也樂於見證政權的輪替。本書相信:「民愈刁,國愈強」。
在憲政體制下,人民應具有「民主自決性」,勇於作為國家的主人,對政府提出不信任及質疑的意見,以督促政府「不要變質」。執政黨缺乏反對黨的制衡以及民眾持續理性的監督,不會自動變成有良知的政黨;執政黨不按牌理出牌或經常濫用公權力或貪污腐敗,或軟弱無能,或對於公益的缺乏感知,也反映出在野黨的監督不周及無能。
憲政事務其核心就是人民基本權保障,故本書特別著重基本權的論述,特別是庶民生活中的基本權落實的問題。在此一理念下,本書陸陸續續對時事所發生的問題,以「憲政觀點」予以分析,諸如雙重國籍立委事件、育嬰假休完請求復職卻被迫離職事件、女生穿著短裙被解雇事件、國道三號走山事件、政府置入性行銷、「陸一特」補償事件、政府與大陸簽訂ECFA事件、菲律賓政府遣送台籍犯人至大陸事件、肉品中得含有瘦肉精的地方自治問題、沸沸揚揚的公教人員退休金18%事件、反媒體壟斷、中醫師特考案、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後的狀況等問題,本書皆作了相當的評述。
本版資料引述至2013年1月底。
李惠宗
於 2013年1月23日
書
評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