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Random House Dictionary,多元主義已經有相當長的歷史,在19世紀已經是常被使用的詞彙,並存在於哲學與社會科學等不同的學術領域。至於多元文化主義一詞,則源自於1960年代的美國人權運動,並風行於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歐洲等地,成為今日在多元族群議題裡常見的概念。在族群研究領域裡,其實多元主義與多元文化主義兩個詞彙都是常被使用的概念,也是常被混淆的詞彙,甚至也有人將「文化多元主義」(cultural pluralism)視為「多元文化主義」的同義詞。其實,該如何界定一個詞彙往往是自由心證的問題,只要作者自己前後一致定義好即可。只不過當這兩個詞彙已經具有差異性地並存超過半世紀之久,且無同化融合之跡象時,意味著兩者其實存有一定程度的差異。
其次,當人們不願或不敢正視多元文化差異之存在時,更難有「鼓勵」或「維繫」多元文化存在之態度與舉措。多元文化主義與認同政治(identity politics)、差異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及承認政治(politics of recognition)等概念高度相關。不正視差異常意味著拒絕差異與拒絕承認,誠如Charles Taylor所言,這不但與人性不符(inhuman),也不符社會現況,是不真實的;而對文化弱勢者而言,不能獲得政府或主流社會這個「重要他者」的承認時,其必須壓抑自己的認同,這對其而言不啻是一種傷害,也是一種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