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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藝術家系列:馬內 (1書+1DVD) I geni dell arte:manet

天才藝術家系列:馬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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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921784
席莫娜.巴托萊納/著;杜文田/改寫
王蘇娜、孫迎輝編者: 閣林
2013年9月01日
150.00  元
HK$ 127.5  






ISBN:9789862921784
  • 叢書系列:天才藝術家系列
  • 規格:平裝 / 160頁 / 17 x 21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天才藝術家系列


  • 藝術設計 > 繪畫 > 畫家傳記/文集











      尊崇古典繪畫大師的馬內,極度希望在主流體制內的畫壇得到認可,但他的作品卻屢遭詆毀,他並沒有對西洋繪畫傳統進行變革的念頭,卻無心顛覆了當時的主流美感,真正實現了繪畫革命。他的作品如《草地上的午餐》、《奧林匹亞》、《弗莉.貝爾傑酒館》等都是為人熟知的代表作。馬內對於藝術史的貢獻在於,使傳統與現代相融合,並從中創造出新的東西。


    本書特色


      ●隨書附贈奇美博物館限量DVD。
      ●針對馬內的生平,及其所處的時代背景及藝術作為,有完整清楚的說明
      ●評論文選集單元,多元角度看見馬內,深入剖析不同面貌的藝術家。
      ●作品賞析皆附重要作品完整呈現,圖文搭配,一目瞭然。





    第一篇導論
    第一章刑事訴訟目的3
    壹、發現真實3
    貳、建立公平程序3
    參、防止誤判,特別是防止冤獄4
    肆、保護人民權利與尊嚴5
    伍、平等原則6
    陸、司法效率7
    柒、綜合目的7
    第二章刑事訴訟的歷史9
    壹、西方9
    貳、中華民國11
    第三章刑事訴訟與憲法之關係13
    壹、刑事被告基本權之確立13
    貳、最高法院對基本人權之重視與闡釋17
    參、刑事被告基本權與刑事訴訟的關係18
    第四章證據用語辨析19
    壹、證據能力與證明力19
    貳、實體證據與彈劾證據22
    參、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23
    第五章法院25
    壹、法院25
    貳、特別法院49
    第六章訴訟程序59
    壹、訴訟關係59
    貳、訴訟條件62
    參、訴訟行為63
    第七章案件的單一性與同一性69
    壹、我國刑事法制之一事不再理原則69
    貳、傳統單一刑罰權概念之內涵及檢討73
    參、傳統實務見解之檢討76
    肆、傳統既判力概念之檢討80

    第二篇強制處分
    第一章強制處分介紹97
    壹、強制處分與基本權97
    貳、分類97
    第二章證據排除法則101
    壹、理論基礎101
    貳、我國法歷史104
    參、實施刑事訴訟之公務員105
    肆、人權及公益之權衡109
    伍、當事人適格121
    陸、供述證據125
    柒、毒樹果實原則及例外129
    捌、通訊監察之新規定133
    第三章相當理由135
    壹、相當理由理論135
    貳、我國法分析141
    參、相當理由之落實144
    肆、相當理由案例149
    第四章令狀原則153
    壹、令狀原則153
    貳、理論基礎154
    參、檢察官無搜索權之理由160
    肆、職權搜索之廢止165

    第三篇搜索、扣押及通訊監察
    第一章搜索扣押介紹171
    壹、搜索之定義172
    貳、合理隱私期待之判斷176
    參、搜索扣押合法性之檢視186
    第二章搜索扣押之客體189
    壹、單純證據法則189
    貳、侵入身體搜索191
    參、搜索第三人192
    肆、與隱私及不自證己罪的關係194
    伍、與受律師協助的衝突197
    陸、與言論自由的衝突200
    柒、政府機關202
    第三章搜索票之核發與執行207
    壹、搜索票之聲請、審查與簽發207
    貳、夜間搜索211
    參、其他執行程序216
    第四章附帶搜索221
    壹、法律史221
    貳、附帶搜索之要件221
    參、相當理由?221
    肆、附帶搜索之範圍226
    伍、保護性掃視231
    第五章緊急搜索233
    壹、理論與目的233
    貳、搜索人與搜索物之不同234
    參、緊急搜索人235
    肆、執行拘提而搜索242
    伍、緊急搜索物250
    陸、汽車之搜索259
    柒、事後審查261
    捌、圖示說明264
    第六章同意搜索265
    壹、導論265
    貳、同意搜索主要爭執266
    參、第三人同意搜索271
    肆、圖示說明276
    第七章一目瞭然法則——附帶或另案扣押277
    壹、附帶扣押、另案扣押277
    貳、理論基礎─一目瞭然法則278
    參、要件279
    肆、類推適用一目瞭然法則282
    伍、圖示分析285
    第八章通訊監察287
    壹、通訊監察與搜索之異同287
    貳、保護法益287
    參、何謂監察289
    肆、通訊監察之要件290
    伍、證據排除297
    第九章盤查與路檢299
    壹、基礎理論─憲法原則299
    貳、查核身分及指紋辨識302
    參、攔停、留置304
    肆、拍觸武器305
    伍、扣押物品307
    陸、路檢309

    第四篇拘提及羈押
    第一章短期拘束自由313
    壹、間接拘束自由313
    貳、人身自由之拘束315
    參、拘捕與攔停、留置之差別317
    肆、拘提或逮捕之種類321
    伍、一般要件322
    陸、個別要件325
    柒、拘提或逮捕之限制335
    捌、留置時間之限制338
    玖、非法拘束自由之效果341
    第二章長期拘束自由——羈押345
    壹、憲法意義345
    貳、附條件釋放347
    參、羈押354
    肆、救濟375

    第五篇自白與不自證己罪
    第一章自白法則379
    壹、法律史379
    貳、自白及不利陳述380
    參、自白法哲學382
    肆、自白排除理論發展史382
    伍、證據能力規範392
    陸、證據證明力408
    柒、訊問筆錄之製作411
    第二章審判階段之緘默權413
    壹、審判中緘默權的理論413
    貳、審判階段緘默權之行使418
    參、緘默與論罪、量刑421
    第三章緘默權之效力423
    壹、受「強迫」而為不利陳述423
    貳、直接或間接之強迫426
    參、強迫之推定與消除429
    肆、審判中之緘默權438
    伍、檢察官偵訊之緘默權441
    陸、結論443
    第四章不自證己罪保護之客體445
    壹、判斷標準——供述或溝通性質446
    貳、具體適用449
    參、結論452
    第五章測謊之證據能力455
    壹、測謊意義與準確度455
    貳、測謊之證據能力455
    參、以憲法論測謊之證據能力457
    肆、自立法政策論測謊459
    伍、測謊與被告以外之人之陳述461
    第六章自白與毒樹果實原則463
    壹、自白為毒果465
    貳、自白為毒樹469
    第七章緘默之證據能力477
    壹、導論477
    貳、自證據法分析479
    參、以不自證己罪分析480
    肆、以正當程序分析481
    伍、彈劾證據483
    陸、結論485

    第六篇受律師協助的權利
    第一章辯護制度重要理論489
    壹、導論489
    貳、憲法位階489
    參、理論基礎489
    肆、平等保護492
    伍、實質辯護496
    第二章受有效律師協助的權利505
    壹、指定辯護505
    貳、強制辯護508
    參、自行辯護的權利508
    肆、強制辯護應為實質辯護511
    伍、選任辯護應適用相同標準515
    陸、實質有效的辯護516
    柒、利益衝突525
    捌、政府的干涉行為529
    第三章律師權的內容533
    壹、隨時選任辯護人533
    貳、權利告知與拋棄534
    參、有效的辯護537
    肆、閱卷及筆錄537
    伍、接見通信權538
    陸、在場權540
    柒、受專家協助的權利545
    捌、違反律師權產生相當之效果546

    第七篇起訴、不起訴裁量權控制
    第一章偵查前之調查程序551
    壹、開始偵查與他案調查551
    貳、牴觸法律保留原則之疑義554
    參、案件特定之判斷557
    第二章檢察一體559
    壹、現行法制559
    貳、檢察權行使之立法限制561
    參、指令權562
    肆、違反檢察一體之外部效力566
    第三章偵查不公開571
    壹、規範目的571
    貳、義務主體573
    參、適用時期575
    肆、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法律效果575
    伍、新聞自由與偵查不公開576
    陸、警方宣布破案與偵查不公開578
    柒、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與偵查不公開579
    第四章告訴乃論罪581
    壹、意義與類型581
    貳、原因及目的582
    參、合法告訴要件583
    肆、告訴不可分591
    伍、告訴之撤回593
    陸、與強制處分之關係597
    第五章起訴裁量601
    壹、裁量權之控制601
    貳、起訴裁量權601
    參、不提起公訴之裁量權602
    肆、對不提起公訴之救濟606
    伍、不提起公訴之效力613
    第六章起訴審查621
    壹、導論621
    貳、意義及性質621
    參、審查標準624
    肆、審理程序629
    伍、駁回及救濟630
    第七章撤回起訴與一事不再理633
    壹、撤回起訴633
    貳、一事不再理與撤回起訴635
    參、被告同意撤回起訴641
    肆、權利未附著前之保護644
    伍、撤回起訴之確定644





    編者的話


      馬內被列為是近代藝術的創始者之一,素有「印象派之父的」稱號。然而他的作品往往充斥著矛盾與衝突,因此在十九世紀他也是最具爭議的畫家。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