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通常訴訟程序1
第十章 證據學3
壹、基本概念3
一、主張責任與舉證責任3
二、證明與釋明4
三、嚴格證明與自由證明4
四、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5
五、間接本證與間接反證6
六、證據能力與證據價值6
貳、證明之客體(對象)6
一、當事人主張之事實6
二、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事項7
三、法院所不知之習慣、地方法規、外國法7
四、經驗法則8
參、事實8
一、直接事實8
二、間接事實8
三、補助事實9
肆、舉證必要性之排除9
一、於法院已顯著之事實或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9
二、自認與擬制自認10
三、推定之事實40
伍、自由心證43
一、自由心證主義之意義43
二、自由心證主義之內容43
三、自由心證之限制47
四、對自由心證之法律審審查70
陸、證明度73
柒、舉證責任論78
一、舉證責任78
二、舉證責任減輕─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88
三、舉證責任分配法則在我國運用之特殊性94
四、損害賠償數額之確定99
五、證明妨礙104
六、表見證明124
七、事案解明義務一般化或例外化之爭論127
八、證據調查論134
九、證據保全程序153
十、證據方法論165
第十一章 訴訟終結論211
壹、撤回211
一、意義211
二、訴之撤回與其他行為之概念區別212
三、訴之撤回之要件214
四、一部撤回之相關問題216
五、訴之撤回之程序與法院之審查218
六、訴之撤回之效力220
七、訴之撤回之擬制222
貳、訴訟上和解223
一、意義223
二、要件225
三、程序227
四、效力231
五、訴訟和解之無效、撤銷與其救濟程序233
六、第三人撤銷訴訟236
參、裁判論237
一、概說237
二、判決程序238
三、判決之效力268
四、外國判決之承認304
肆、裁定程序312
一、概說312
二、裁定之成立與效力312
三、司法事務官之處分315
第十二章 調解、小額及簡易程序317
壹、調解程序317
一、調解之意義及法理依據317
二、調解事件318
三、調解程序之聲請與實施321
四、調解程序之終結329
五、調解之救濟332
六、調解筆錄之製作與送達334
七、調解費用334
貳、小額程序335
一、基本法理335
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之事件336
三、第一審之小額訴訟程序337
四、小額訴訟程序之第二審342
五、小額訴訟事件之再審程序346
參、簡易程序346
一、程序法理特色346
二、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347
三、簡易訴訟之第一審程序356
四、上訴及抗告程序359
五、再審之訴或聲請再審367
第三編 救濟程序369
壹、上訴371
一、概說371
二、第二審上訴381
三、第三審上訴433
貳、抗告485
一、概說485
二、抗告之合法要件488
三、對於抗告之審判493
四、再抗告495
五、抗告之效力496
參、再審498
一、概說498
二、再審之合法要件499
三、再審事由517
四、再審之訴之審判535
五、準再審543
肆、第三人撤銷訴訟545
一、意義545
二、體系功能546
三、第三人撤銷訴訟之要件547
四、第三人撤銷訴訟之程序560
五、第三人撤銷訴訟之起訴效果與判決效力562
第四編 特殊程序565
壹、督促程序567
一、概說567
二、聲請發支付命令之要件567
三、債權人聲請發支付命令之程序568
四、法院對聲請支付命令之審理程序574
五、債務人對支付命令之異議575
六、支付命令確定之效力578
貳、保全程序579
一、總說579
二、假扣押程序581
三、假處分程序596
參、公示催告程序617
一、概說617
二、一般公示催告程序619
三、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