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鬧鬼、鬥鬼與玩鬼
看了顏志豪的《鬼遊戲》之後,我第一時間的反應是:這小子怎麼在玩跟我一樣的遊戲?
「這小子」當然是我對作者有自覺的一種稱呼。我是在倚老賣老地自說自話。但這不是全無根據的話語。我從一九九一年起,在清大的通識教育課程以及社會學人文所的研究所課程中陸續開設「宗教心理學」、「宗教體驗」或「宗教研究」等課目,並且也出版了幾篇期刊論文, 把碟仙到借竅巫術等等「鬼玩意」作了不少的探討,所以,比起來,在「此道中人」裡的排行,我確實要算是老的了。
在我出版了第一篇有關碟仙研究的長文之後,有一次被經濟研究院請去演講。講完後,有一位聽眾趨前來打招呼,然後很嚴肅地給我忠告說:「宋教授,以您的學識來研究像碟仙這樣的小玩意,會不會太可惜了?」我聽了覺得有點驚訝,不過我也領略到他的意思:雖小道必有可觀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不為也。所以,後來,我決定選擇一個自稱在發揚中華大道的教派,即一貫道,進行了一場「大玩意」的研究。出版後,據說一貫道的道親們知道了,就很排斥我了(只有少數內行人例外)。
「小玩意」、「大玩意」都是在玩。所以,嚴肅正經派的宗教人會以為我很不正派。不過,我不必在此進行辯護。我們還是來談談「玩鬼」這遊戲該有怎麼樣的玩法吧。
用最正經的儒學,譬如朱熹來說吧,你若看看他的門生如何興致勃勃地想與老師談鬼神,而這位老師卻無論如何不肯鬆口承認這種問題有任何正當性可言。他總是說:所謂鬼神,無非就是天地間,氣的「屈伸」──屈是鬼,伸是神,如此而已。神是不可測,鬼呢?不值一提!是的,集氣養義的工夫作到像朱子的程度,他是可以這麼說的,但他的眾門生恐怕終究還是難以理解。一直到今天,我們這些同一文化遺產的繼承人,也恐怕還有大多數人是活在「怕鬼」的氛圍裡的──包括我們許多接受馬克思、列寧無神論教義教出來的億萬同胞們,也莫不如是。 但「怕鬼」還不算是這遊戲真正的起點。我們很可能多多少少有些接近過「鬧鬼」的情事,或風聞「鬧鬼」的傳言,因此開始對鬼起了些身體反應,譬如我在第一次決定和學生們一起玩碟仙時,也就是我在宗教心理學課程裡談起當時大學校園裡很流行的玩碟仙風潮之後,有幾位同學竟然前來挑戰,問我有沒有「真正」玩過碟仙。我承認我曾經隨意玩玩,但以他們的定義來說,不算「真正玩過」。所以,這戰書我就不能不接了。我們約好某月某日,在當時人文社會學院的舊館(如今已被改建,跡墟不復),晚間十點,在大廳閱覽區碰面。我要說的是,我提前赴約,但在那等待的時刻,我確實感覺到背脊發涼──這種「身體反應」,要說有任何一位讀者不懂它的意思,我是不會相信的。所以,我認為,我已經開始要和鬼正面相逢。我接「鬧鬼」的招,但我準備要來「鬥鬼」。
這故事過程,我在論文裡作了詳細描述,為了避免冒犯自我抄襲的學術倫理制裁,我就不再贅述。但很明顯的,我只是要求在玩碟仙過程中,一定要騰出一個人手來擔任全程記錄的角色,後來,在四十幾分鐘裡,無論我們如何換搭檔,如何努力地呼喚「碟仙碟仙請出來」,結果,那碟仙就是文風不動。學生悻悻然收拾碟仙道具離去,臨走前有位同學說:「碟仙一定討厭你們這些學心理學的人。」
在這樣的起點之後,我的第一回合「鬥鬼」,到底是否分出了勝負?我很有把握地認為我贏了一局──至少,這碟仙是不敢來找我的。後來,鬥鬼過程在往後十多年裡還繼續了很多回合,我想我也不能多說了。看看顏志豪的《鬼遊戲》,大抵上,經驗的過程相差無幾。
我也許可以很自豪(也可說「志豪」)地對當年說我玩碟仙是在搞「小玩意」的人答道:在大玩意和小玩意裡,要碰到的鬼其實是無分大小的。我記得某位哲人好像引用康德的意思說過:謊話沒有程度差別,一句話裡即便只有百分之一的謊,那就全部是謊。鬼是不值一提的玩意,無論大小,都只是你自己是否像個「能屈能伸」的大丈夫一樣,敢跟他(它)周旋而已。畢竟,鬼不鬼本不是問題,只是,我們的文化遺產中,鬼故事未免太多了。你怕的是鬼故事,包括你自編自導的故事在內,而不是什麼鬼東西,你感覺到了嗎?
宋文里(Ph. D. 輔仁大學心理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