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著名的信託法學者Austin W. Scott曾言:「信託種類變化萬千,只要你的想像力夠豐富,要多少種類都有其可能性。」這句話用來描述信託制度的靈活妙用,可謂十分貼切。事實上證明,信託的實踐除表現在金錢之信託、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有價證券之信託、動產之信託、不動產之信託、租賃權之信託、地上權之信託以及智慧財產權信託等營業信託業務外,民事信託與公益信託的設立在近年來也普遍受到關注。除此之外,為使財富獲得賡續傳承,家族信託的設立也逐漸受到重視,並有諸多案例的累積。
信託法制的建構並不容易,在臺灣的金融市場中,信託法、信託業法與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架構了財富管理市場的法制基礎,也讓業者在業務的拓展與遂行過程中,除有所依憑的規則外,對於法律效果更具有期待可能性,這也在在彰顯出法制結構全備的可貴。當然,除了1996年頒布施行的信託法、2000年頒布施行的信託業法與2004年頒布的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外,信託相關稅法、都市更新條例、殯葬管理條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勞工退休金條例及保險法等,也都存在著信託制度運用的蹤跡,為信託的法制發展史譜出了悠揚的合奏曲。
本書於2010年初版,繼而在2013年再版,隨之復於2014年三版。除必須感謝讀者們的愛護外,也突顯信託制度逐漸受到社會大眾與學子們關注的可喜現象;希望透過本書的學習,讓每位讀者能夠明瞭信託,進而喜歡信託,並在人生的財富管理規劃中,讓信託在每個階段中扮演應有的角色。再度刊行之際,由衷感謝元照出版公司的支持與協助,透過專業的努力傳遞各類專業的智慧,造福人群;同時也要感謝讀者們的支持與回饋,讓本書能夠持續進步,也督促著作者必須精益求精,學無止盡。
作者雖已盡力闡述所知,但因學養未豐,立論若有疏漏,仍祈方家先進繼續惠予指導是盼,使本書更臻完善。謝謝大家!
李智仁、張大為
2014年6月 謹誌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