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人是有惰性的,而我的惰性或許較任何人也厲害。遠在二十多年前,便想寫點往事,作為此生鴻爪雪印的紀念,把歷年來經過的事對我有影響的寫下來。之所以遲遲未寫,一則想寫的都是平生經歷的事跡,是否值得留下?寫出來給誰看?誰關心我的平生?二則雜務蝟集,忙於謀生。但是耳際常響起二十餘年前胡適之先生的聲音,有一天他對我說:「彥文,你應該寫自傳了。」我說:「我的自傳寫給誰看?」「給我看。」胡先生這樣回答。他認為任何人都應寫自傳,寫下在世上走一趟的記錄。因之我決定寫自己認為值得留下的已往事跡,命名《往事》。
我於民國七十四年二月十二日開始執筆,乃寫了二頁便擱置。嗣後雖陸陸續續寫點,總是一曝十寒。集會頻繁、家事瑣屑、及人來人往都令我靜不下來寫。七十四年匆匆過去,《往事》還沒有寫成四分之一。翌年數度有遠客來訪,且相繼寄寓家中,我因忙於招待及導遊,幾乎一字未寫,直到七十六年初始克繼續,但仍時斷時續,未能一氣呵成。只覺精神日就煥散,注意力難以集中,目力益差,寫字困難。同時社會轉型,國事維艱,社會失安寧,令我憂心忡忡,不忍再寫,遂於是年八月間擱筆。
我是一個平凡的人,所寫的都是平凡的事,雖其中有幾件突出的記載;乃事過境遷,也成為平凡的了。《往事》前半部是按事情發生的次序寫的,到了我定居臺北後,便寫點有紀念價值的事。這似乎是一本流水帳,談不上格局,也沒有文采的,故本書將僅贈少數親友作為紀念。
毛彥文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