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室的話
書寫與紀錄是法律人被賦予的天職,各種形式的書寫,筆記的、論述的、分析的、翻譯的、符撰的、推敲的,法律人在文字中演繹、定位、尋求最近到最遠的邊緣,於是我們決定出版,誌念書寫的軌跡。
推薦序
在講究創新與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的時代,掌握到人才,就掌握到財富。企業所有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之中,員工是最重要的一環,其重要性在21世紀更為明顯。但是薪酬也是企業營運費用的重要項目。因此,如何設計有效率的非現金薪酬機制,也是企業在人力資源策略上的重要課題。
這種非現金薪酬當然就是以企業自家股票做為最主要的標的。但這不只是勞資關係的一環而已,員工分紅入股的制度也會影響到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因為如果過當酬庸員工,可能就會稀釋股權。大部分國家對薪酬也有一定程度的租稅獎勵或規範,所以這機制也影響稅制。而在國外員工獎酬制度較成熟的國家,其相關的發展包括員工持股信託,它甚至是資本市場中(或至少自家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穩定力量。
蔡嘉政大律師這本「董監、經理人及員工之獎酬制度」新著,因此是十分配合市場實務需求的少見作品。作者深具研究勞資法令的學術與專業背景,娓娓道來在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會計規範及實務面向的獎酬制度,而且不但跨領域、重實務,也從比較法律與比較制度的角度切入,大幅增加其深度與廣度。
回顧台灣在戰後60年的經濟發展經驗,大致在尊重市場機制下鼓勵製造、外銷,繼而推動高科技事業、服務業,並發展資本市場。我們很早就對「按資分配」抑或「按勞分配」的問題,提出一些政策,諸如「分紅入股」、「資本證券化」、「證券大眾化」等等。在1980年代中期行政院研考會就已有激勵員工制度的相關政策研究報告。不過,細心閱讀蔡大律師這本著作的讀者也會發現,許多法令有不協調、甚至扭曲的現象。譬如:
傳統的員工入股制度是「夾帶」在公司現金增資的程序。而強制入股與分紅以及相關的優先權利,又影響企業併購或調適的彈性。面額與資本登記制度,甚至為穩固稅源而形成的租稅稽徵法令,也使從國外引進的員工認股權「越淮為枳」,在我國的實務運作上,打了折扣。甚至因為囿於民法上委任關係(董監事屬之)與僱傭關係(勞工屬之)的差異,在涉及董監事部份的獎酬制度,也與英美資本市場發達的國家大相逕庭。
蔡大律師這本著作的實務功能,當然就是協助勞、資各方的客戶按圖索驥,設計最適的獎勵制度。如果財經法令不外是披了法律外衣的財經政策,本書也會對人力資源激勵政策的研究者與規劃者相當有幫助。因為這個獎勵機制的良窳,的確會影響到台灣在21世紀經濟發展的續航力。
謹此向各界推介本書,併為序。
開發科技顧問公司董事長
台大國企所暨東吳法研所兼任教授
民國10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