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我在澳門大學法學院的教研工作中認識何志遠博士。當時的他給了我朝氣蓬勃、謙虛好學、精明能幹的陽光男孩印象。之後,他不斷地在行政法等領域耕耘,取得了長足的、令人羡慕的成果。之後,又拜師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常務副院長、著名的行政法專家朱新力教授門下,令人喜悅。他研學非常勤奮,在我的母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裡,不分晝夜地研學,完成了很有創見的行政法方面的博士論文,此博士論文已由澳門基金會與中國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出版,從而完成了其學術上的飛躍。此後不久,又將發表《澳門法譚——何志遠法學論文集》,是為其作序。
  何博士能幹、聰敏,但仍是宅心純厚,這是能夠堅持國家憲法與澳門基本法中的基本權利的修養的一種基礎。不可設想的是,如果一個法律人自私自利、心胸狹窄、坑害矇騙、無視大局,是難以堅持法學應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子孫造福的初心的。金庸在其武俠小說《天龍八部》有這樣一段話:「那老僧續道:本寺七十二項絕技,每一項功夫都能傷人要害、取人性命,凌厲狠辣,大幹天和,是以每一項絕技,均須有相應的慈悲佛法為之化解。這道理本寺僧人倒也並非人人皆知,只是一人練到四五項絕技後,在禪理上的領悟,自然而然的會受到障礙。在我少林派,那便叫『武學障』,與別宗派別的『知見障』,道理相同。須知佛法在求渡世,武功在求殺生,兩者背道而馳,相互克制。只有佛法越高,慈悲之念越盛,武功絕技才能練得越多,但是修為到如此境界的高僧,卻又不屑去多學各種利害的殺人法門」。「那老僧又道:本寺之中,自然也有佛法修為不足,卻要強自多學上乘武功的,但練將下去,不是走火入魔,便是內傷難癒。本寺玄登大師以一身超凡絕俗的武學修為,先輩高僧均許為本寺200年來武功第一。但是他在一夜之間,突然經脈俱斷,成為廢人,那便是為此了」。這段話是否在暗示著:法律人在具有豐富的專業水準的同時,增強憲法與基本法上的保護人的基本權利的修養是極為重要的。因為只有這樣的權利修養越好,就不會自恃其高或者固執己見,就不會在特定的複雜的利益案件中,利用其專業水準或者便利,忽視他人的基本權利與利益。由於行政法與憲法、基本法不可分離,何博士的努力方向是正確的,而其資質又是優秀的,正是可賀可喜。
  澳門是大陸法系的法典與法學流派主宰的特區,在競爭與合作的世界潮流面前,在國家的日益進步的發展之中,澳門在堅持自己的歷史觀、現實觀的同時,顯然還隱含著歷史與現實的暗示與挑戰,希望何博士與眾多的澳門法學人才們,努力研討,為澳門與一國兩制的將來創造新的基礎。
 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范劍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