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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這樣的法律人:蔡文斌律師的精彩人生

像我這樣的法律人:蔡文斌律師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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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4853991
蔡文斌
永然
2015年5月15日
120.00  元
HK$ 102  






ISBN:9789574853991
  • 叢書系列:法律人文館系列
  • 規格:平裝 / 352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法律人文館系列


  • 人文史地 > 台灣史地 > 人物史/傳記











      人稱「公道伯」的蔡文斌律師,出身平凡,法律是他一生的志業。年逾耳順之年的他,將從青春歲月開始,盡述他與法律結緣、穿戴法袍,扮演在野法曹──律師三十餘年而不悔的心路歷程。期間,因緣際會投入四大國際社團的服務與發展,成績耀眼,打破多項紀錄;跨足政治,先後擔任修憲國代、考試院考試委員、台南市副市長、319真調會調查委員……,言所當言,為所當為。政黨色彩由藍轉綠,再成為無黨籍,生涯起伏,遍嚐酸甜苦辣。年近半百,榮獲法學博士,課堂講學盛況,每以秒殺稱霸。熱情、執著如他,打開扉頁,蔡文斌即將躍然紙上。





    〈自序〉像我這樣的法律人� 蔡文斌

      〈推薦序一〉躍然紙上──傑出學長,頂尖律師 �李永然

      〈推薦序二〉終身學習的好榜樣�翁岳生

      〈推薦序三〉得意門生的大跨越�應松年

      〈推薦序四〉無心插柳�陳美惠

      〈推薦序五〉嗨!您好,我叫蔡政忠!�蔡政忠



    壹、精彩人生

     一、青春歲月

      •開基旗竿祖

      •可能是原住民的裔孫

      •父親嗜賭,我戒賭

      •小學讀七年

      •通學歲月

      •少年早熟

      •從未補習

      •周人蔘同學

      •被記申誡一次

      •投筆從警未遂

    二、大學生涯

      •大一普考及格

      •孺子不可教

      •啟蒙的王澤鑑教授

      •大二導師施啟揚教授

      •漫畫家葉宏甲

      •講笑話

      •韓忠謨教授的教誨

      •大三班代表

      •「殺」了一學期

      •鼎鑊甘如飴,不亦快哉

      •日本有名的大津事件

      •林紀東大法官的高徒

      •二十二歲考取律師

      •軍法預官

      •回首前塵

    三、社會歷練

      •二十四歲執業律師

      •師父林聯輝律師

      •娶妻生子

      •蔡元亨草書雙管齊下

      •四大國際社團均歷練

      •我是律師,不是地理師

      •消基會成立一段往事

      •第一次出國

      •救國團最年輕的常委

      •青商總會會章顧問

      •潘錦夫行草贈呂坤句

      •年輕的會長

      •會務執行長

      •中區聯合會訊

      •國際社團與國民外交

      •青年商會台灣總會長

      •七六童心會

      •購置事務所

      •與青年獎章擦身而過

      •難得糊塗

      •時間管理

      •薪火相傳,卸任董事長

      •升級當爺爺

    四、從政之路

      •參選的是第一屆立委

      •第二屆國大代表

      •小北夜市總動員

      •職業家長會長

      •家扶緣

      •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

      •國大臨時會可否修憲?

      •台南民進報導

      •懷抱理想而面對現實

      •蘇俊雄國代亦師亦友

      •國民大會走入歷史

      •募款購置市黨部黨產

      •考試院部長級政務官

      •省區定額

      •覲匾瓊林十一世宗祠

      •墨西哥全國都是政務官

      •協助促成綠島垂淚碑

      •法案屆期不連續原則

      •公辦民營的市立醫院

      •喝尿養生者的命名權

      •釋憲達人王伯群同學

      •召集人總結

      •公事繁瑣

      •協商理賠

      •自治條例

      •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

      •是否把錢花在刀口上?

      •徵用土地舞弊與圖利

      •維護寬容不同的聲音

      •目標馬祖,卻飛到金門

      •神探李昌鈺指點迷津



    貳、法律生涯

     一、法律專業

      •十七歲認識陳水扁

      •信差

      •拚命三郎

      •樂在工作

      •六法全書

      •人際關係

      •媒體關係

      •金錢借貸

      •會無好會

      •婚喪喜慶

      •喝酒

      •收費

      •後酬

      •衝庭

      •撰狀

      •節稅

      •律師自律

      •司法風氣

      •必要之善

      •法律服務

      •社團經營與拓展關係

      •談話費

      •為何未當法官?

      •不懂法律,害了兩條命

      •國民參加

      •法網恢恢,縱火犯落網

      •必要的保險分散危險

      •律師的兒子不能玩槍

      •為權利而奮鬥

      •自白作為證據的延伸

      •蔡文斌與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門神條款

      •服從多數與尊重少數

      •專業法律服務

      •一七七六年兩件大事

      •司法官夫妻見解不同

      •專業鑑定

      •公正第一

      •罵人老處女

      •法入家門

      •匿名檢舉

      •執業律師的基本原則

      •識人勝過識錢

      •不招攬、不付佣

      •預防勝於治療

      •列席股東會

      •股市掃黑

      •獨立董事

      •「保留告訴權」保留什麼?

      •法律是函數表

      •理由告知閱卷加評語

      •聖誕夜樂在評閱試卷

      •公道伯

      •是否接辦離婚案件?

      •仲裁

      •商會和解

      •兩件經典案件

      •有趣的官司

      •司法變形蟲

      •復興航空的飛安事件

     二、深刻感受

      •貴人

      •事務所被丟三次雞蛋

      •兩次經典命題

      •圖利自己

      •政黨與黨籍

      •那個人是誰?

      •行賄竟然不算不名譽

      •開會專家

      •術業有專攻,上進就對

      •志工

      •業精於勤

      •窮字一穴

      •未雨綢繆,免亡羊補牢

      •法院是否廟堂?

      •讀雜書

      •鐵達尼號海難的教訓

      •看武俠小說

      •少數服從多數

      •差一點被毒死

      •林誠二一語道破迷津

      •保人

      •頭銜

      •合理使用

     三、教學相長

      •成功大學秒殺的課程

      •模擬法庭

      •權力分立

      •愛犬兔脫,要不要負責?

      •公道法律通訊發刊詞

      •隱私權

      •無償委任

      •認領、收養或認養

      •使之接合

      •一秒鐘

      •國際訴訟

      •吾兒獲美國名校碩士

      •歷史自有紀錄,社會自有公評

      •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

      •《文茜小妹大》談論扁案

      •與考試院結緣四十年

      •馬面果真誤擊連勝文

      •天下為公,兩岸修學行

      •新余選聘法制副校長

      •案例教學,講法學緒論

      •軍中樂園的真實人生

      •得意門生



    參、專載

     一、兩岸交流,收穫滿載

     二、「公不成、私不就」的窘境

     三、公道伯以人物講憲法

     四、為法律素人解構憲法

     五、蔡文斌──民進黨「議事權威」�何榮幸

     六、會議規範與羅伯氏規則

     七、出版《精彩一甲子》



    附錄

     附錄一 一九八七年中國青商宣言

     附錄二 總統先生,明天見!

     附錄三 我為何要加入真調會

     附錄四 帶頭前進做扶輪分享

     附錄五 蔡文斌創造的人生紀錄






    自序

      

    像我這樣的法律人 蔡文斌


      

      法律界,像我這樣的法律人,並不多見。

      

      中學階段,看了太多雜書,想像「莫負盈腔熱血少年頭」(高中國文老師邵永耀題贈書法),決心鑽研法律。又看過管歐教授的書,提及「讀書不讀律,置身堯舜總無術」,於是,很早熟地,高二就去參加高檢律師科的國家考試。

      

      第一志願進入台大法律系,還是喜歡看雜書,學校功課祇求維持獎學金不被中斷。實力原在,與中學時一樣:決定性的考試,當然過關。所以,十九歲通過公務人員普考,二十二歲取得律師資格。

      

      律師參加社團的很多,像我這樣,四大國際社團都參加,充分享受憲法保障的集會結社權,而且還在青商會與扶輪社擔任總會長或地區總監的,就我一個人(另有一位前輩黃敬譽,但他應未參加同濟會與獅子會,也不是律師)。

      

      律師從政的不在少數,像我這樣,因為心儀柔性政黨模式,所以,進出中國國民黨與民主進步黨,擔任黨職或公職,做到特任官,再變成無黨籍,好像也屈指可數。

      

      法律是我一生的志業。一九七七年九月起,執行律師職務,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我創設「公道法律事務所」,註冊「公道」為服務標章;我講信守義,隨時銘記公道,自號也被稱為「公道伯」。就這樣,我歡悅度過人生的一甲子。

      

      摯友李永然律師要我寫一本「法律人的生命體驗」,撰寫過程中,我先出版《精彩一甲子》的回憶錄,再改寫成本書。

      

      本書原取名《法律生活趣味多》,校勘過程,改以本自序的第一句話為書名。感謝沈玉燕主編妙手加上「蔡文斌律師的精彩人生」這個副標題。

      

      本書附錄原列有「維基百科登載的蔡文斌」,縮印後文字太小,遂予刪除。

      

      感謝李大律師賜序,並安排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發行本書。

      

      感謝諸位師長、好友(詳如本書封底)撰詞推薦。

      

      黃慕容律師、曾獻賜律師與邱煒棠法務、黃婷菁特助撥冗校勘,併此誌謝。

      

    推薦序一

      

    躍然紙上──傑出學長,頂尖律師 李永然


      

      欣喜學長蔡文斌大律師的自傳《像我這樣的法律人》出版了,峰峰相連般的精采記事照映紙上。文如人,俐落;筆帶鋒,有勁!他一肩挑起撰寫、改稿等等繁瑣的出版作業,親力而為,既寫實也寫真地將生平歲月濃縮,完成了這本自傳。我放進出版社口袋的法律人名單,醞釀成書的速度稍嫌慢些,蔡大律師卻如疾劍飛行,在我邀稿後不多久,熱騰騰的書稿便掛號送進辦公室,讓身為永然文化創辦人的我不禁喟嘆:眾裡尋他,原來他在燈火闌珊處!

      

      我不驚訝。這就是蔡大律師的風格,一如他筆下的他,行事作風活力十足,簡潔有力!閱讀他的稿件同時,我眼前上映著他於若干會議中的影像,沉穩不多言,廣納意見,只適時地提言,一提便針砭入裡、擲地有聲。猶記得我擔任第八屆「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時,他是常務監事,在理監事會議中,提出「專款專用」概念,莫讓募款所得流於關門餐會的形式而無見地,並當場捐款當引子,拋磚引玉,獲得其他理監事紛紛解囊,促成本會走出餐廳,夥同眷屬到郊外踏青、採茶,會員們感情更上層樓。

      

      他熟稔議事規則、人民團體法,只要能讓身處的團體或組織往前邁進,他毫不吝惜地貢獻專長,適時出手指點。他講方法、負責任,讓會議順利、團體有建樹,在其位做其事,不浪費任何職位與資源,像個點亮明燈一盞的夜巡人,準時而盡職。讓與他共事的人都能成長,往寬廣的路前進。一如他在本促進會所做所言,也如同他在青商會、扶輪社、民進黨、府會……等要職所建立的行為風範──明快講理、追求公平正義,身似行雲流水般,清朗不黏渣。我身為小他兩屆的台大法律系學弟,在校崇拜他的積極、熱勁──為了追夜間部女友,日夜都上翁岳生老師的課。出社會同為律師,佩服他律師業務、政治事務、民間社團都參與得有聲有色。會長、社長、國大代表、考試委員、副市長、真調會委員等職務,他輪番上陣,駕駛火車頭,跑得快也跑得遠,跑了一甲子,處處精彩。我以為如此聲色俱佳的人會鋒頭出盡、傲不可親,他卻主動走來,溫煦一如以往,手插口袋,灑脫得很,依然不擺架子、有效率,回電、回信、回覆意見像模範生一樣──迅速確實,保持前三名。

      

      我所描述的他,不及他的千百分之一、二。其人其事的妙不可喻,聽不如看、不如讀,瀏覽本書就像跟在他後面跑過他的人生,人生螢幕一齣齣,精彩一甲子。永然法律人文館系列圖書的可讀,在於分享好的人生經營之道,期待集合眾好人的行為事蹟,點滴浸潤人心。而蔡大律師本書的可貴,在於他記錄的點點滴滴,其實都是大事記,貫穿其中積極做事的精神,分析事務鞭辟入裡的功夫,都足以提攜後進,供晚輩學習。

      

      我在拜讀本書時,不時掩書讚嘆,誰能像他將時事新聞或社會案件分析得如此透徹?解構法律、尋找問題癥結、正反論證,又令人屏息不敢稍縱!他以此作為授書教材,引得學生聽課欲罷不能,每班爆滿三百人。或撰文發表不同的法律意見,文末神來之筆像黑色喜劇,引人開懷。原被文中案件糾結的心,總在結局一笑時煙消雲散。例如:「台灣的司法,常在指摘『司法已死』與吹捧『司法英明』之間死去活來!」、「事務所被丟三次雞蛋,其實第二位才有資格!」;在廣播電台主播「公道伯講法律」,更有「大法官的結論,意思就是:夫妻有同居義務,沒有做愛義務」、「罰娼不罰嫖事有感:不能沒有焚化爐、變電所,但反正不要設在我家隔壁」之令人發噱,又不得不佩服其解構能力,洞悉人性弱點的火候與如珠妙語。

      

      這隻生花妙筆,從筆頭到筆尖都被附上律師魂。像他這樣的法律人,真的是獨一無二!是的,蔡大律師是我心目中天生的法律人,有符合優秀法律人的一切特性,但最重要的是,他愛法律、興趣在法律,有能耐做好法律工作,更有心澤被法律於眾生。如今其人其事躍然紙上,翻開他人生的一頁頁,縱使相識四十年,我依然欽佩、激賞如當初。法律界,何其幸運有他,而永然文化法律人文館系列,絕對絕對不能沒有他!

      

      (本文作者為永然文化出版公司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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