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保險法,係傳統商法之一,攏統而論,可謂係規範商業活動之法律,或許於一些觀念下,將認為其存有較重之銅臭味。惟,倘觀諸保險法所規範之保險活動,其宗旨係以構築共同團體之方式,配搭大數法則及精算,匯聚眾人之力以填補個別成員所面臨之損失,進而實質產生分散所有成員所面臨之危險的功能,可謂係不僅利己且間接利人之制度,故保險法並非純粹規範金錢活動之法規,更蘊含有安定個人及家庭經濟生活之意義在內,亦為建構福利社會之必要前提。這也是於眾多商法中,保險法吸引筆者之所在。
當然,保險往往因其伴隨高額利益,以致頻見詐領保險給付之情事,故更需要透過縝密之法令規範,確實杜絕不當利益之產生,並使濫用者無取得保險給付之空間,防阻此等道德危險,始足鞏固保險制度之存續,以使保險安定人心之作用,得以顯現。是以,保險法不僅具有其舉足輕重之重要地位,且現代人之生活亦無法脫離保險制度,瞭解保險實屬現代人所不可或缺之知識,故筆者希冀本書讀者別僅為考試目的而來瞭解保險,如此或將使學習過程枯燥乏味;或可懷抱更開放的心態,體會保險制度的精神、保險法規範之背後法理、價值,相信會有更多的收穫,並體會保險之趣味。
若本書能帶給讀者們任何收穫,除感謝授業恩師的諄諄教誨外,主要應感謝學稔陳曉玉副理肯給予筆者這項機會,從事本書之編撰,以及本書付梓過程中所有辛苦的美編、責任編輯,若沒有你們,相信本書定將簡陋且不堪入目,相形之下,筆者對本書的貢獻實不足掛齒呀!最後,偷偷感謝逐漸圓潤的小肥蛙,在我撰寫此書序時,給我自製之黑豆漿,讓我有靈感順利完成它。
格 法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