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地,有些發明在誕生之後,等待了數十年,才得以在商界引發爆炸性的影響。網際網路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許多人因為提姆.伯納斯李爵士(Sir Tim Berners-Lee)在1980年代以及1990年代早期所做的共向而尊稱他為「網路之父」,但是,促成網路誕生真正決定性的創舉其實早在1960年代就已經出現了,也就是當時為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廈量身訂做的電腦網路ARPANET。若沒有伯納斯李爵士所發明的全球資訊網(WWW),以及它在超文件標示語言(HTML)上的天分,ARPANET就不可能為Google、臉書創辦人,或是eBay上的匿名賣家賺進這麼多財富。但是反過來說,若沒有ARPANET作為網路的基礎,伯納斯李爵士的發明根本無法產生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