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80),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81),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82)。回香港後,在1984年取得香港律師資格,隨即任教於香港大學法律系至今。1993年起任該系教授,1993至1995年任該系主任,1996年至2002年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2002年至2008年兼任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現任該學院陳氏基金明德教授(憲法學),並兼任《香港法律學刊》副總編輯、太平紳士、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大學、澳門大學客座教授。著作包括百多篇中英文論文及多本書籍,除在中國內地和海外出版的外,在香港出版的書籍包括《香港法制與基本法》(1986)、《香港法律與香港政治》(1990)、An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制導論)(2011年第4版)、《法治、人權與民主憲政的理想》(2012)、《西方文明中的法治與人權》(2013)、《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民主憲政》(2013)、以及《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法治探索》(2014年第2版)。
李雪菁,香港大學法學學士(1990),英國牛津大學法學碩士(1991),香港大學法律專業證書(1992)。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及法律系副教授,主要教授及研究房地產法、知識產權法及證據法,並致力推動中文在法律上的應用,曾任香港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委員。曾發表論文於《香港法律學刊》(Hong Kong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