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信中寫道,在殺戮結束之前,我不會返家。但是到最後,我無處可去了。我在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的書店撞見了我的一位記者朋友,他抬了抬眉毛問:「是嗎?那你現在在這兒幹嘛?」我沒有回答。但我說,若被軍隊傳喚到佔領地去履行義務,我會明白拒絕。大約一週後,他將這席對話發表在《國土報》週末副刊中,標題為:「榮尼.布列格曼首次拒絕」(‘Ronnie Bregmanrefuses for the first time’)。我頓時感到,如同琳達.葛蘭(Linda Grant)筆下《猶在》(Still Here)的主人翁約瑟夫對越南所做的事情─戰爭是錯誤、不道德的,也是一個恥辱。我不能夠變成他的一部分,因此和約瑟夫一樣,我覺得在這瘋狂的事情結束之前,我必須找到另一個國度,到那裡生活。就我的案例而言,移民到國外可以把我從可預見的前途堪虞中解救出來,避免因拒絕服役─這種在起義前罕見的叛逆行為─而被送進監獄。因此不久後,我搬到了英國,現在我仍然住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