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票據抗辯在票據法中位居重要的環節。若具有票據抗辯事由,則當執票人向被請求清償票款之人請求清償票款時,被請求清償票款之人會向執票人主張票據抗辯,而拒絕給付票款。因之,執票人會遭遇到什麼票據抗辯,以致不獲付款以及被請求清償票款之人,會作如何的票據抗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必是我們在研究票據法領域中所關注的課題。因為我國採民商合一制度,票據法為民法特別法的關係,所以本書不僅針對一張票據法中所稱的票據及實務上常見的融通票據,由簽發至流通轉讓到執票人手中,所可能發生的票據抗辯問題加以探討,更對與民法相關的抗辯權,作比較剖析研究並且提出票據法條文之修正意見。筆者才疏學淺,謬誤疏漏之處,尚祈不吝指正。
宋瑞芬????? 謹識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