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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六版)

智慧財產權法(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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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557273
謝銘洋
元照出版
2016年3月01日
150.00  元
HK$ 135  






ISBN:9789862557273
  • 叢書系列:法律學習研究.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法綜?
  • 規格:平裝 / 400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法律學習研究.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法綜?


  • [ 尚未分類 ]











      智慧財產權的面向很多,可以從技術、文化、管理等不同面向來觀察研究,本書主要是從法律觀點出發,有系統地對於智慧財產權法之概念、體系、理論等加以闡述,並分析不同智慧財產權間之關係,同時對於各種不同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國際條約、保護要件、權利歸屬、保護內容、效力限制、讓予和授權、侵害之判斷與責任等,亦詳為剖析,是一本兼具理論與實務的智慧財產權法教科書。





    再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序論──概念與體系

    一、智慧財產權之範圍與概念�1

    (一)國際條約對智慧財產權界定的範圍�1

    (二)不以文義範圍為限�2

    (三)包含「產業財產」與「著作權」�4

    (四)智慧財產權之概念�5

    二、智慧財產權之法律體系:從規範目的出發�8

    (一)以「促進文化發展」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9

    (二)以「促進技術進步」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9

    (三)以「維護競爭秩序」為目的之智慧財產權�10

    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意義�11

    (一)智慧財產權制度對近代文明的貢獻�11

    (二)智慧財產權制度提供重要誘因�12

    (三)智慧財產權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共通的遊戲規則�13

    (四)智慧財產權制度改變事業的競爭型態�14

    (五)保護智慧財產權引起的反思�15



    第二章 智慧財產權之發展與相關理論

    一、近代著作權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17

    二、近代專利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20

    (一)財產權說(自然權利說)�21

    (二)報償說�21

    (三)鼓勵說�21

    (四)公開說(契約說)�21

    三、近代商標制度之發展與相關理論�23

    (一)區別之功能�24

    (二)表彰來源之功能�24

    (三)信賴之功能(或品質保證之功能)�24

    (四)廣告之功能�25

    四、啟 示�25

    五、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之發展�26



    第三章 智慧財產權之性質

    一、保護人類精神創作之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權利──兼具財產權與人格權�29

    二、保障正當交易秩序之智慧財產權──屬於財產權或法律保護之利益�31

    三、智慧財產權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4

    (一)非以有體物為保護之對象�34

    (二)權利之「發生」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5

    (三)權利之「移轉」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5

    (四)權利之「消滅」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6

    (五)權利之「侵害」與有體財產權之關係�36

    (六)智慧財產權對有體物權利之限制�36



    第四章 智慧財產權與民法之關係

    一、與有體財產規範之關係�39

    (一)智慧財產權是否可時效取得?�39

    (二)智慧財產權有無善意取得之適用?�43

    (三)智慧財產權是否有準占有之適用?�47

    二、與人格權之關係�48

    (一)民法與智慧財產權法對人格權之保護�49

    (二)姓名權與智慧財產權之關係�51

    (三)肖像權與智慧財產權之關係�52

    (四)智慧財產權之人格權得否約定不行使�54



    第五章 各種智慧財產權間之關係

    一、不同智慧財產權法各有不同之保護目的與要件�57

    二、同時受數個智慧財產權法保護之情形�58

    (一)同屬一人之情形�58

    (二)分屬不同人之情形�58

    三、無法同時受數種智慧財產權法保護之情形�60

    (一)專利與營業秘密之間具有互斥性�60

    (二)專利說明書與圖式不受著作權保護�61

    (三)植物新品種之發明不受專利法保護�62

    (四)美術工藝品是否受設計專利之保護�63



    第六章 重要之國際條約

    一、綜合性條約�69

    (一)建立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公約�69

    (二)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議(TRIPS)�69

    二、產業財產權方面�70

    (一)巴黎公約�70

    (二)專利合作條約�72

    (三)歐洲專利公約�75

    (四)布達佩斯條約�77

    (五)專利法條約�77

    (六)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協定與議定書�79

    (七)尼斯商品及服務商標註冊國際分類協定�80

    (八)歐洲共同體商標法�80

    (九)歐洲共同體設計法�81

    (十)商標法條約�82

    (十一)商標法新加坡條約�83

    (十二)植物新品種保護國際公約�83

    (十三)積體電路智慧財產條約�84

    (十四)其他國際條約�85

    三、著作權方面�85

    (一)伯恩公約�85

    (二)世界著作權公約�86

    (三)羅馬公約�86

    (四)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著作權條約�87

    (五)世界智慧財產組織表演與錄音物條約�88

    (六)資料庫智慧財產權條約(草案)�91



    第七章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要件

    一、著作權之保護要件�93

    (一)必須具有原創性�96

    (二)必須是人類精神上之創作�97

    (三)必須具有一定之表現形式�98

    (四)必須足以表現出作者的個別性�99

    (五)必須非屬不受保護之客體�104

    二、專利權之保護要件�108

    (一)必須是創作�109

    (二)必須具有新穎性�112

    (三)必須具有進步性�119

    (四)必須具有產業上之可利用性�126

    (五)必須非不受保護之客體�129

    三、商標權之保護要件�132

    (一)商標之種類�132

    (二)商標之構成�135

    (三)須具有識別性(區別性)�138

    (四)不以有「營業」與「使用意思」為必要�141

    (五)須無不得註冊事由�142

    四、營業秘密之保護要件�149

    (一)必須是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上之資訊�151

    (二)必須具有秘密性�152

    (三)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152

    (四)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153

    (五)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153



    第八章 智慧財產權之取得方式

    一、智慧財產權之獨占性格對權利取得之影響�155

    二、著作權 ── 創作保護主義�158

    三、專利權�159

    (一)發明專利──實體審查�159

    (二)新型專利──形式審查�161

    (三)設計專利──實體審查�164

    (四)全面廢除異議制度�164

    四、商標權�165

    (一)註冊保護主義�165

    (二)採「領證後異議」制度�166

    五、營業秘密�167

    六、其 他�167



    第九章 智慧財產權之權利主體與權利歸屬

    一、權利人未必是創作人或發明人�169

    二、對外國人之保護�169

    (一)外國人之著作�170

    (二)外國人之發明�171

    (三)外國人之商標與營業秘密�172

    (四)外國人之優先權主張�172

    (五)對中國人民之保護�173

    三、智慧財產權之權利歸屬�174

    (一)僱傭關係下之權利歸屬�176

    (二)出資聘人關係下之權利歸屬�180

    (三)政府補助、出資之研究之智慧財產權歸屬�182

    四、智慧財產權之共有�183

    (一)共有之發生�183

    (二)共有之內部關係�183

    (三)應有部分之讓與�184

    (四)共有之權利行使�185



    第十章 智慧財產權之權利內容

    一、著作權法所規定之權利內容�187

    (一)著作人格權�188

    (二)著作財產權�191

    (三)權利管理電子資訊、防盜拷措施�211

    (四)製版權�213

    (五)著作權之存續期間�214

    (六)著作權之回溯保護�216

    二、專利權之權利內容�218

    (一)創作人之權利:專利申請權、姓名表示權、專利權�218

    (二)國際條約對於專利權之規範�219

    (三)我國專利法對於專利權之規範�219

    (四)專利權之生效與保護期間�226

    (五)專利權之消滅�227

    三、商標權之權利內容�229

    (一)國際條約之規範�229

    (二)我國商標法之規範�230

    (三)商標法上「使用」之概念�235

    (四)商標權之生效與保護期間�238

    (五)商標權之消滅�238

    四、對營業秘密之保護�240



    第十一章 智慧財產權之限制

    一、著作權之限制�243

    (一)限制的目的�243

    (二)判斷標準與概括規定�243

    (三)限制之類型�247

    (四)著作利用之強制授權�259

    二、專利權之限制�259

    (一)效力之限制�260

    (二)強制授權�269

    三、商標權之限制�275



    第十二章 智慧財產權之讓與和授權

    一、智慧財產權經濟價值之實現與契約自由原則�279

    (一)經濟價值之實現與私法自治�279

    (二)契約自由原則與智慧財產權之交易型態�280

    (三)智慧財產權授權契約之重要性�282

    二、智慧財產權授權契約之特徵、種類及法律性質�283

    (一)智慧財產權授權行使上之特徵�283

    (二)授權契約之類型�285

    (三)授權契約之性質及法律之適用�291

    三、「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之問題�294

    四、權利消滅對授權契約之影響�299

    五、權利之集體管理與行使�301



    第十三章 智慧財產權侵害之判斷

    一、著作權侵害之判斷�305

    二、專利權侵害之判斷�310

    (一)專利權之範圍�310

    (二)申請專利範圍之解釋�311

    (三)是否構成侵害之判斷�313

    三、商標權侵害之判斷�319

    (一)「商標近似」以及「商品或服務類似」之認定�319

    (二)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之判斷�326



    第十四章 智慧財產權侵害之責任

    一、違反著作權法之責任�329

    (一)民事責任�329

    (二)刑事責任�333

    (三)違反權利管理電子資訊與防盜拷措施之責任�336

    (四)網路服務提供者之免責規定�337

    二、適用之網路服務提供者類型�338

    (一)連線服務提供者�338

    (二)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338

    (三)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339

    (四)搜尋服務提供者�339

    三、免責之共通要件�339

    四、免責之特別要件�340

    (一)連線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5)�340

    (二)快速存取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6)�340

    (三)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7)�341

    (四)搜尋服務提供者(第90條之8)�341

    五、網路服務提供者和網路使用者間之關係�341

    六、侵害專利權之責任�342

    (一)2003年全部除罪化�342

    (二)民事責任�344

    七、侵害商標權之責任�360

    (一)民事責任�360

    (二)刑事責任�364

    八、侵害營業秘密之責任�365

    (一)民事責任�365

    (二)刑事責任�366



    第十五章 智慧財產案件之審理

    一、智慧財產案件司法審理制度之變革�369

    二、智慧財產法院之組織與程序�370

    三、權利有效性之判斷與拘束力�372

    四、審理過程對營業秘密之保護�373

    五、行政救濟有待改革�374





    再版序



      這本書出版以來,轉眼已經八年,這期間歷經國內智慧財產法院的成立與運作,以及著作權法、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和商標法、專利法和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的修正,同時國際上在智慧財產的制度和實務上也有諸多發展。

      

      最近這幾年來國內智慧財產領域最重要的事,莫過於智慧財產法院的設置和運作,使得智慧財產案件的審理能朝專業化發展並提升審理的效率,雖然制度的設計與運作仍有諸多待改進之處,但法院對於智慧財產案件掌握的能力與深度,以及裁判之品質,確實比過去提升相當多,期待其未來對於智慧財產相關規範之解釋與適用,能發揮主導的作用。

      

      2011年是重要的一年,商標法和專利法都完成修法,並分別於2012年、2013年起施行,其中有多項重要變革,包括擴大保護商標之客體、強化對商標權之保護、容許發明和新型同時申請、修正專利權效力所不及之範圍、修正特許實施、修正專利侵害損害賠償之計算方式、擴大設計專利之保護範圍等。這些修正是否全然妥適,非無疑義,本書對於若干修法後所產生之問題,亦詳加分析闡述。另外,2013年新通過的專利法修正是在學者和立法委員共同努力下,對於先前修法不妥之處加以補救。2013年修改營業秘密法則是增加刑罰的規定。2014年初的著作權法部分修正,主要是對於著作權合理使用與防盜拷措施之限制加以修正。這些新的發展,均值得注意,本書中亦均詳加說明分析,讓讀者能掌握最新的資訊。

      

      這次再版除更正原先的若干錯誤外,並依據最新修正的法律規範修改本書內容,然而由於前一版之後的相關法規大幅修正仍在研議中尚未定案,因此這次只是參考法規的變動,酌作小幅修改。




      謝銘洋 謹序

      2016年2月於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室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