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此碩士論文《論我國長期照護雙法草案及其法律問題--兼論德國之長照保險制度》,係以我國長照保險法及長照服務法兩部行政院草案之內容為主要探討對象,並透過比較法之研究來對我國長照制度進行兩層面之探討,一為探討國家於我國長照保險制度中所應扮演之角色,二為探究長照保險之制度內涵,思考我國應如何從形式以及具體兩面向來完善化「長照雙法」之規範內容。
雅竹之碩士論文係以德國長照保險制度為比較法之參考對象,利用其在德國柏林自由大學交換一年期間,蒐集資料而撰寫,深具啟發性。其以德國長照保險為社會保險之角度作為探討起點,並進而論及長照保險本身之具體制度設計。德國長照保險制度係以民間私人作為服務提供者,然而在德國社會國原則要求下,國家為履踐保障人民權益之義務,仍就長照保險所提供之服務給付負有管理與監督責任。惟儘管台灣與德國均係以民間作為長照主要服務提供者,然而台灣社會保險長期存在國家過度介入之狀況,國家在未來開辦之長照保險制度中所扮演之角色,將對於長照雙法之內容設計產生關鍵成敗效應。而此論文對於國家在長照制度中所扮演角色與任務內涵有清晰之描繪,實屬難得,而其從社會國原則的角度對長照保險所進行之深入觀察,則更為國內論著之少數,值得大力推薦。
在我國設計以長照保險為核心發展之前提下,該論文先就我國長照之文獻及相關法令進行梳理,對我國分立之三大長照體系乃至法令規範進行初步之檢討,其次針對此兩部法案本身法案內容之完善化,甚或是彼此間相互配合之規範設計缺陷問題,從形式及內容進行全面性之檢討分析,尤其是該論文對於長照保險法及長照服務法兩部草案內容之探討,可說是目前國內針對兩部草案內容所進行最為具體且細緻之法學討論,相當難能可貴。
雅竹目前受教育部公費支助,在德國慕尼黑大學攻讀社會法之博士學位,假以時日,可以高度期待其在社會法學成為閃亮的後起之秀!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林明鏘
于臺大萬才館2517研究室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