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現代租稅國家,人民與國家最重要之法律關係,即為稅捐債權債務關係及其相關協力義務。在私有財產制與市場經濟制度下,國家藉由稅捐債務及非財政目的之稅捐介入人民財產權、職業自由與市場競爭秩序;又藉由協力義務之規定,要求納稅人揭露經濟資訊,而干預資訊自主權;再由保全、限制出境、強制執行甚至拘提管收等行政罰、刑罰之手段,對人身自由、遷徙自由、旅行自由、信用及名譽權多有侵害。人權侵害多由公權力為之,公權力行使又以課稅權行使最多,所謂苛政猛於虎,賦稅人權為人權法中發展雖晚卻日受重視之領域。此種公權力侵犯,納稅人得基於憲法賦予之基本權,在稅務律師、會計師、稅務代理人之協助下,予以防衛,是以稅務訴訟之過程與結果,最足以表現出該國法治水準與社會對公平分配重視之程度。
基於此點認知,2015年4月底,兩岸稅法學界、司法人員、稽徵實務、律師、會計師及關心租稅公平人士共200餘人,齊聚臺北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會議廳,討論稅務司法是否能發揮保障人民基本權與社會公平功能;法官是否具有賦稅人權意識並對稅法特殊性具專業認知;稅務代理人能否依憲法防禦納稅人基本權;乃至法學教育是否能正視稅務訴訟對以人性尊嚴與人格發展為核心之憲法秩序功能,及對負擔及分配正義、法律人才之重視等等議題。尤其對程序保障及正當法律程序、專業稅法法院及公益訴訟之建制,共計十四篇論文。
今年並增列重要之與談稿與論文互相呼應切磋。尤足重視者,本年特邀請德國聯邦財稅法院院長Mellinghoff博士來台,並發表〈專門財稅法院與納稅人權利保障暨德國財稅法院制度與經驗分享〉一文,分享德國財稅法院制度之經驗及如何完善納稅人權利之保障,此第一手文獻,對法治國家最新發展,發人省思,不容忽略。
本論文集依例選出年度最佳稅法判決,此外,本年度首度將不同評審對判決之推薦意見完整公開,此次選評對照本期稅務訴訟與納稅人權利保護主題,彌足珍貴。期待來年,對大陸優良稅法判決亦能予評釋,對默默獻身租稅正義之法官留下歷史見證。謹為序。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
時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財稅法律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