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再度改版有主客觀的理由。客觀理由是,近三年有若干刑法條文修正,書裡的相關內容必須更改。主觀理由是,我對於書中內容的不滿,所以要增刪。
這次改版,在第一章增加「刑法的概念定義」這一節;在分則篇增列最後一章「瀆職貪污罪」。這兩個部分超過兩萬字。去夏以來,我認真思考「死亡協助的刑法問題」,發表一篇論文,我把少部分內容放在加工自殺罪裡。其他修改尚有多處,工作時間很長,難以細數。為了不讓本書太過臃腫,我適度的刪減一些內容,但頁數還是增加不少。
我努力翻修這本書,不光用腦,也用心,甚至用生命。我化繁為簡,企圖給讀者一把庖丁解牛的刀。我也試圖結合美學與法學,讓法律敘述可以如同優美的散文,有詩的感覺,有蕭邦音樂的感動。我甚至還有奢望,企圖改變讀者的生命狀態。讀者如果願意細看附註,追尋我的閱讀經驗,生命狀態可能得到改變。如果讀者願意進一步瞭解我的想法,可以讀我的另一本書「猶爭造化功」。
萬物都在不斷的改變。無限遼闊的宇宙,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人的各種關係都在改變。我們的生存環境也在變化,所以法律制度要因應修正。刑法還會不斷的修正,有些已在預期之中(如沒收制度),但我無法在本書預作處理。
六月,東吳法學院為慶祝百年院慶,請名家作一雕塑,兩手平舉向上,眼睛閉起。雕塑置於法學院前,讓崇基樓似乎有了生命。塑像兩手平舉,掌上各握圓球,有公正和諧之意。眼睛閉起更有深意。閉上雙眼才能向內觀看,安靜而且深入的向內看。動物不會閉上雙眼看自己,而是向外看,緊盯獵物。多數人也不會向內看,而是睜眼算計。名嘴之流品評別人的是非功過,更是睜大眼球,以為這樣才看得精準。
最精準最深刻的觀照是向內,而非向外。向內觀照越是清楚,越是能夠向外看得精準。我認為,塑像可以取名為「照見」,因為深入向內看,才能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也可取名「無住」,向內觀照到了極處,而有證悟,心中可以無一雜物可住,無所住而生其心。也可取名「知止」,定靜安慮得,必須依賴最根本的前提,就是不妄動,不為外境所動。這是「大學」的提示。儒家思想核心中的核心,就是大學。「大學」,是如何獲得最精純、最根本的生命原理之學,是如何圓滿生命狀態的學問。
塑像也可取名為「觀妙」或「觀徼」。老子道德經的第一章,最關鍵的話就是:「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人在無欲無求的時候,生命狀態最美好,精氣神最為飽滿,胸中空空蕩蕩,不縈一物(無欲)。恬淡虛無,真氣從之,何等舒坦。這種身中狀態,閉上眼,就能感受其美妙,所謂空中妙有。但是,人總會起心動念,不可能常保心內的靜止狀態。一旦發生擾動(有欲),向內察看擾動的關鍵線索,像一個智慧的長者觀看頑皮小孩作怪,觀照身內氣血的動盪,所以說「觀徼」。觀妙與觀徼,動靜皆觀照。
東方思想傳統的核心,是生命的學問。依照儒釋道經典的開示,生命的學問,濃縮到極簡,就是一個「觀」字。一般的哲學只與腦子有關,不具可操作性,講了再多也無益於生命。
練拳如修道,心法是內觀。拳的靈魂是內勁,內勁依賴安靜養氣。黃帝內經說「靜久生氣」。內勁不是蠻練肌肉,不能瞎練發勁,反而傷了身體。拳的核心在站樁,把自己當成木樁一般,安安靜靜的站著,雙手抬起,閉上雙眼,觀照自己的呼吸,盡可能什麼都不想。久之,可以察覺氣在身內的游動,氣動而身動;靜中之動是為真動,但又不能放任身體亂動。再久之,寂然不動,有感則應,一觸即發。
我告訴一位練拳擊的後生,要擺平別人,必先擺平自己。這不是神話,更不是江湖郎中的鬼話。願意嘗試,身體自然會給答案。身體的事,腦子不會明白。如同生命的事,忙於世俗成就的人怎能明白?
民國初年,形意拳大家尚雲祥在北京朝陽大學教拳,韓伯言在法律系讀書,雀躍不已,邀了許多朋友去學藝。上課第一週,只教站樁,安靜的站,觀照心內起伏,擺平自己。第二週跑了一半人。隔週再走一半人。第四週,剩下兩三人。其他人都去別班學拳,虎虎生風、繁複花俏、架勢十足。但那是挨打的拳。形意拳是殺人技,其核心卻是上古的養生法。這法就是平淡無奇的站樁,把自己站不見了。韓伯言後來成為名家,在「武人琴音」書裡追憶往事,尚雲祥當年給的是黃金,可大家要的是碎銀子。
讀書、寫書、考試、練拳、修道、生命狀態的圓滿,核心都是一樣。內觀。
林東茂
2015年7月1日
耳順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