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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至死:追求表現、歡笑和激情的媒體時代(2016增修版)

娛樂至死:追求表現、歡笑和激情的媒體時代(2016增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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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622988
波茲曼
蔡承志
貓頭鷹
2016年6月09日
120.00  元
HK$ 102  






ISBN:9789862622988
  • 叢書系列:貓頭鷹書房
  • 規格:精裝 / 304頁 / 25k正
    貓頭鷹書房


  • 社會科學 > 大眾傳播/新聞學

















    嚴肅的思考已成過去,迎向娛樂與激情的我們,是否將毀於自身所愛。





    二?一六年再版推薦序 「數位匯流」時代,讓波茲曼更重要了

    二??七年初版推薦序 媒體時代,我們更需要聽聽波茲曼的意見



    原書二十周年版序

    一九八五……

    前言 我們會毀於自身所愛



    第一篇 

    第一章 媒體即隱喻

    第二章 媒體也是知識論

    第三章 印刷與公共論述

    第四章 印刷式思想

    第五章 近在眼前卻又遠在天邊的世界



    第二篇

    第六章 給我娛樂,其餘免談

    第七章 「好……現在我們來看……」

    第八章 上帝只是配角

    第九章 塑造情感的想像世界

    第十章 教學就是娛樂

    第十一章 赫胥黎的警語



    作者注

    參考書目

    中英對照及索引





    推薦序



    「數位匯流」時代,讓波茲曼更重要了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 馮建三




      「臉書」(Facebook)一年斥資一億三千萬台幣,保護董事長祖克柏,陪他跑步;但臉書在英國賺數十億近百億,交稅比一般受薪者,還要少一些,僅有二十二萬。這個對比沒有「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那麼強烈,但也足夠怵目。它提醒世人,一九七九年啟動,從英國開始而後美國強化與放大,再對外蔓延的「時代精神」,歷經本書出版的一九八五年,持續至今,表現為不公平與不平等的差距仍在擴大,不是減少。

      

      這個「精神」展現在傳播領域,就是造成《娛樂至死》現象的動力,已從電視延伸到了新興約有十年的新技術形式,波茲曼的觀察、反省與批判,因此不但持續、並且是更為社會所需要。

      

      「谷歌」(Google)在二○○六年買下 YouTube、「微軟」在二○○七年投資臉書、「蘋果」同年推出 iPhone,二○○八年第一代 Android 手機問世,然後有線與無線(行動)寬頻逐漸普及、速度加快,二○一一年「連我」(Line)誕生並在次年入台,4G滲透至若干國家七成或更多人口不到兩年(台灣的4G在二○一四年六月開台),善搞「奇技淫巧」的資本邏輯就又開始說,5G即將問世!

      

      一百六十多年前的《共產黨宣言》,何其早熟,只消替換幾個字眼,說的就是現在:「一切新形成的產品等不到汰舊換新,就已經過時了。一切新形成的使用方式等不到成為習慣就陳舊了。一切先進的東西都煙消雲散了。」

      

      在這個過程,先前與網路不相干的影視光碟郵寄公司「網飛」(Netflix),以及從未涉及電視內容製作的網路書商「亞馬遜」(Amazon),先後開始利用自擁的著名發行平台投資製作電視劇,它們有樣學樣,完成了影音製作與發行的垂直整合。如今,它們已是大型的影音頻道與製作公司,特別是網飛,進入了一百三十多個國家、今年號稱要投資六十億美金製作節目,不讓「家庭票房」(HBO)或「葫蘆」(「互錄」,Hulu)專美於前,YouTube 也得跟著緊張。在華人市場,愛奇藝、優酷土豆、騰訊與樂視既然已經統整對岸的市場,也就陸續(想)要擴張,包括進入台灣,與中華電信、台哥大、遠傳、威望國際等公司的影音部門,捉對廝殺、合縱連橫。

      

      顯然,除了傳統的居家、在客廳觀賞電視之外,收看視訊的場合與時間也增多了。前者還是很重要,國人平均一周大約收看十八小時,但後者的使用時間,也在增加,網路影音頻道與手機使用,大約各是八小時,平板電腦再有九小時。假使再加上瀏覽或駐足各種網站、部落客及社交媒體的時間,那麼,國人如同海外許多國家的人,在工作與睡眠以外,會有半數或更多的清醒時間,與大小螢幕為伍。這應該不是離譜的推估,即便這些接觸或收看時間也許局部重疊,亦即人們即便在客廳開著電視,很有可能一心兩用、多用,也會同時講電話、滑著手機或平板電腦。

      

      不過,通過這些管道,接觸這麼多視訊的行為,「數量」雖然相去無幾,但由於各國「傳統電視財政」來源不同,這些行為的「品質」,差異可以很大。財政比較單一,大致僅依靠廣告的是美國、中國大陸與台灣,算是A類。歐洲、日、韓、加拿大與澳洲是B類,除了廣告收入,往往擁有額度可能更多的非廣告收入,包括政府預算,也包括政府依法強制個人、家庭、收視戶、各種無線或有線平台、商業電視公司,乃至於消費電子科技廠商,繳交額度不等的電視捐。B類國家至今仍然擁有強大的公共服務媒體(public service media, PSM),並且從廣播電視延伸進入網路,它的公有產權形式及服務宗旨,很有可能是「聖之時者」,最能在數位匯流的年代,為國民提供最有效與便捷的影音圖文之服務。近日,有人分析四十五個國家的PSM財政,指出一九九四至二○一四年間,若以英國為例,則BBC的非廣告收入增加百分之五十八,與其競爭、依賴廣告的ITV與C4,相同時期僅增加百分之二十八。

      

      A類的觀眾,其大部分接觸影音的時間,都變成了商品,賣給了廣告商,這就是「閱聽人商品」的意思。最早提出這個概念,並給予命名的人是史麥塞(Dallas Smythe)。他曾經在美國政府服務十多年,內有五年擔任「聯邦傳播委員會」首席經濟分析師;離開政界轉往大學後,在加拿大退休、辭世前,教學、研究及活躍社會將近四十年。在他看來,私人電視公司製作節目吸引觀眾,就是要製作「閱聽人」這個商品,將他們的收視時間賣給廣告商,從中得到收入;若是能夠讓觀眾娛樂至死,黏住螢幕不放,就是其最高目標的達成。一九九五年,網路商業化之後,這個概念又比僅有傳統電視的年代,顯得更有道理了。不是嗎?以前,收視率公司只能抽樣調查,取得我們的有限資料,現在,任何人在網路的一舉一動,同步轉作詳細的資料,等於是普查且即時的所得,剛好做為各種商家進行買賣、政治投票動員的訴求依據。

      

      愈多觀眾的收視時間變成商品,後果之一,可以對比A類(美國)與B類(歐洲)的差別。美國人的公共知識質量,因為教育、所得、性別、年齡的不同,會有相當明顯的高低落差。歐洲國家因為PSM的存在,「更能將公共知識帶給弱勢群體……社會包容的成效較佳」。歐洲國家的公共服務績效,也在他處另有展現。比如,英國的網路影音頻道雖然比台灣發達,但人們更多的收視時間,仍然放在傳統電視:他們收看五家無線電視機構的頻道,一周約有二十七小時;用來看網飛與亞馬遜,僅有七十七分鐘;另有八十五分鐘看 YouTube。

      

      反觀台灣,有個獨步全球的怪異景觀。每周七天,一日播放二十四小時的7�24新聞頻道,一九九七年我們有三家,現在是七家(另兩家財經新聞,不列入計算),占有的收視分額從二○○三年的百分之十點二五,倍增到了去(二○一五)年的二十點五。但是,如同癮君子知道菸草無益,反而是有害身體;電視觀眾也會明白,這種新聞癮對於他們,也是傷害,不是福利。高中生在教育部主辦的座談會,對官員說,為何電視播出的新聞都「不重要」。觀眾不滿,電視業者沒有自欺,他們也是心知肚明,於是在報紙刊登啟事,控訴「台灣的電視節目很難看,幾乎已成為全民共識」。這是二○一六年的春天吶喊,但並非空谷跫音,這是回聲,十七年前,中視董事長鄭淑敏就已登高一呼,她說,為了競逐收視率背後的廣告收入,「所有的電視人變成……笨蛋……白癡……神經質」。

      

      台灣欠缺PSM;台灣不是美國,不是影視帝國;台灣也不是中國,政府及國民很少想到,強力規範外來影視作品,才能建立文化信心,才能厚實認同的內涵,維護國人的權益。這就致使業者與觀眾,雙雙不滿傳統及新的電視之外,國人打開電視與電腦,滑動手機的時候,等於是「捨己為人」,將自己有限的影視資源,不是投入本國貧瘠田地的耕耘,而是替人錦上添花,用來購買海外的內容。對岸、香港、歐日韓等國的電視劇,少則八成,多則九成以上來自本國,我們呢?二○○三年僅百分之四十三點七,二○○四年再跌至百分之三十二點○六;電視頻道分級付費之外,最受青睞的十個影音頻道,有七個是境外衛星頻道。

      

      波茲曼書末引用赫胥黎,再次強調教育的重要,我們需要學習「媒體政治和媒體知識論」,才能明白「自己為什麼發笑、為什麼自己不再思考」。若是讓波茲曼與赫胥黎現在拿起麥克風,他們應該會將「媒體政策」引入教育的新內涵,順此進境,人們可以細緻掌握A類與B類電視財政的意義,也能明白,何以阿多諾(Theodor Adorno)曾經在一九六○年代說,若在戰後的德國寫作《啟蒙的辯證》而不是在一九四○年代的美國,並且是「分析電視,那麼,他的判斷就會比較不是那麼悲觀,也不會那麼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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