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序
我原預定在這裡提示一下應該怎樣讀這本書,才能在可能的情況之下加以理解。要由這本書來傳達的只是一個單一的思想,可是,儘管我費盡心力,除了用這全本的書以外,還是不能發現什麼捷徑來傳達這一思想。我認為這一思想就是人們在哲學的名義之下長期以來所尋求的東西。正是因為尋求了好久而找不到,所以有歷史素養的人們,雖有普林尼早就給他們講過「直至成為事實之前,多少事不都是人們認為不可能的嗎?」(《自然史》,7.1.),仍然以為這是乾脆不能發現的東西了,猶如不能發現點石成金,醫治百病的仙丹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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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這一待傳達的思想,按人們所從考察它的各個不同的方面,就分別出現為人們曾稱之為形而上學、倫理學、美學的那些東西。誠然,如果這思想就是我所認為的那東西,如上面所交代的,那麼,它也就必然是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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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思想的系統總得有一個結構上的關聯,也就是這樣一種關聯:其中總有一部分〔在下面〕 1托住另一部分,但後者並不反過來又托住前者;而是基層托住上層,卻不為上層所托起;上層的頂峰則只被托住,卻不托起什麼。與此相反,一個單一的思想,不管它的內容是如何廣泛,都必須保有最完整的統一性。即令是為了傳達的方便,讓它分成若干部分,這些部分間的關聯仍必須是有機的,亦即這樣一種關聯:其中每一部分都同樣涵蘊著全體,正如全體涵蘊著各個部分一樣;沒有哪一部分是首,也沒有哪一部分是尾。整個思想通過各個部分而顯明,而不預先理解全部,也不能徹底瞭解任何最細微的部分。可是,儘管一本書就內容說和有機體是那麼相像,但在形式上一本書總得以第一行開始,以最後一行結尾;在這方面就很不和有機體相像了。結果是形式和內容在這兒就處於矛盾的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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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之下,要深入本書所表達的思想,那就自然而然,除了將這本書閱讀兩遍之外,別無良策可以奉告;並且還必須以很大的耐性來讀第一遍。這種耐性也只能從一種自願培養起來的信心中獲得:要相信卷首以卷尾為前提,幾乎同卷尾以卷首為前提是一樣的;相信書中每一較前面的部分以較後面的部分為前提,幾乎和後者以前者為前提是一樣的。我之所以要說「幾乎是」,因為事情並非完全如此。並且,只要有可能便把比較最不需要由後面來說明的部分放置在前那樣的事,以及凡是對於容易理解和明晰有點兒幫助的東西,都已忠實地、謹嚴地做到了。是的,在這方面要不是讀者在閱讀中不只是想到每處當前所說,而且同時還想到由此可能產生的推論,這也是很自然的,從而除了本書和這時代的意見,估計還有和讀者的意見,實際上相反的那些矛盾之外,還可能加上那麼多預料得到、想像得到的其他矛盾,假如讀者不是這樣,那麼就會在一定程度上甚至達到如下的情況,即原來只是誤會,也必然要表現為激烈的反對了。於是人們更不認識這是誤會了,因為艱苦得來的論述之清晰,措辭的明確,雖已使當前所談的東西所有的直接含義無可懷疑,然而總不能同時說出這當前所談的和其餘一切一切的關係。因此,在讀第一遍時,如已說過的,是需要耐性的。這是從一種信心中汲取的耐性,即深信在讀第二遍時,對於許多東西,甚至對於所有一切的東西,都會用一種完全不同於前此的眼光來瞭解。此外,對於一個很艱深的題材要求其可以充分理解乃至不甚費力便可以理解,這種認真的努力使間或在書中這兒那兒發現重複,是具有理由的。整個有機的而不是鏈條式的結構也使間或要兩次涉及同一個段落有其必要。也正是這一結構和所有一切部分間的緊密關聯,不容許我採取我平日極為重視的劃分章節的辦法,因而不得不將就把全書分為四篇,有如一個思想的四種觀點一般。在每一篇中,都應留意不要因必須處理的細節,而忽視這些細節所屬的主要思想以及論述的全部程序。這便說出了對於不太樂意(對哲學家不樂意,因為讀者自己便是一位哲學家)的讀者要提出的第一項不可缺少的要求。這對下面的幾項要求也同樣是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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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要求是在閱讀本書之前,請先讀本書的序論。這篇序論並不在本書的篇幅中,而是在五年前以《論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一篇哲學論文》為題就已出版了的一本書。不先熟悉這個序論,不先有一段預習工夫,要正確理解本書是根本不可能的。本書也處處以那篇論文的內容為前提,猶如該論文就在本書的篇幅中似的。並且還可以說,那篇論文如果不是先於本書幾年前就已出版了的話,大概也不會以序論的形式置於本書卷首,而將直接併合於本書第一篇之內。現在,凡在那兒已說過的,在本書第一篇內就都省略了;單是這一缺陷就顯示了這第一篇的不夠圓滿,而不得不經常以援引那篇論文來填補這一缺陷。不過,對於重抄自己寫過的東西,或是把說得已夠明白的東西,重複辛苦地又用別的字眼兒來表達一番,那是我極為厭惡的。因此,儘管我現在很有可能以更好的形式賦予那篇論文的內容,譬如說清除掉我當時由於太局限於康德哲學而有的一些概念,如「範疇」、「外在感」、「內在感」等;我還是寧願採取這隨時隨地填補缺陷的辦法。同時,我在那時也絕未深入地在那些概念上糾纏,所以那篇論文中的這些概念也只是作為副產品而出現的,和主題思想完全不相干。因此,只要理解了本書,在讀者思想中就會自動的糾正那篇論文中所有這些處所。但是,只有在人們由於那篇論文而充分認識了根據律之後:認識它是什麼,意味著什麼,對什麼有效,對什麼無效,認識到根據律並不在一切事物之先,全世界也不是先要遵從並符合根據律,作為由根據律推論來的必然結果才有的;倒不如說這定律只不過是一個形式;假如主體正是進行認識的個體,那麼,常以主體為條件的客體,不論哪種客體,到處都將在這種形式中被認識:只有認識了這些之後,才有可能深入這裡第一次試用的方法,完全不同於過去一切哲學思維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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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上述那種厭惡心情使我既不願逐字抄寫,也不願用別的更差勁的字眼兒(較好的我已盡先用過了)第二次去說同一的東西;這就使本書第一篇還留下第二個缺陷。因為在我那篇《視覺與色彩》的論文第一章所說過的,本可一字不改的移入本書第一篇,然而我都把它省略了。所以,先讀一讀我這本早期的小冊子,在這裡也是一個先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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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談到對讀者提出的第三個要求:這甚至是不言而喻就可以假定下來的;因為這不是別的,而是要讀者熟悉兩千年來出現於哲學上最重要的和我們又如此相近的一個現象:我是指康德的主要著作。這些著作真正是對〔人的〕精神說話的,它們在精神上所產生的效果,雖在別的地方也有人這樣說過,我認為在事實上很可比作給盲人割治翳障的外科手術。如果我們再繼續用比喻,那麼,我的目的就是要把一副黑色眼鏡送到那些割治手術獲得成功的病人手裡。但是,他們能使用這副眼鏡,畢竟要以那手術本身為必要的條件。因此,儘管我在很大限度內是從偉大的康德的成就出發的,但也正是由於認真研讀他的著作,使我發現了其中一些重大的錯誤。為了使他那學說中真純的、卓越的部分經過清洗而便於作為論證的前提,便於應用起見,我不得不分別指出這些錯誤,說明它們的不當。但是,為了不使批評康德的這些駁議經常間斷或干擾我自己的論述,我只得把這些駁議放在本書卷末特加的附錄中。如上所說,本書既以熟悉康德哲學為前提,那麼,熟悉這附錄部分也就同樣是前提了。從而,在這一點上說,未讀本書正文之前,先讀附錄倒是適當的了;尤其是附錄的內容恰同本書第一篇有著緊密的關聯,所以更以先讀為好。另一方面,由於這事情的本性使然,附錄又會不時引證書內正文,這也是不可避免的。由此而產生的後果不是別的,而是附錄也恰 同本書的正文部分一樣,必須閱讀兩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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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康德的哲學對於我這裡要講述的,簡直是唯一要假定為必須徹底加以理解的哲學。除此而外,如果讀者還在神明的柏拉圖學院中留連過,那麼,他就有了更好的準備,更有接受能力來傾聽我的了。再說,如果讀者甚至還分享了《吠陀》 2給人們帶來的恩惠,而由於《鄔波尼煞曇》(Upanishad)給我們敞開了獲致這種恩惠的入口,我認為這是當前這個年輕的世紀對以前各世紀所以佔有優勢的最重要的一點,因為我揣測梵文典籍影響的深刻,將不亞於十五世紀希臘文藝的復興;所以我說讀者如已接受了遠古印度智慧的洗禮,並已消化了這種智慧;那麼,他也就有了最最好的準備來傾聽我要對他講述的東西了。對於他,我所要說的就不會是像對於另外一些人一樣,會有什麼陌生的甚至敵視的意味;因為我可以肯定,如果聽起來不是太驕傲的話,組成《鄔波尼煞曇》的每一個別的、摘出的詞句,都可以作為從我所要傳達的思想中所引伸出來的結論看;可是絕不能反過來說,在那兒已經可以找到我這裡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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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大多數讀者已經要不耐煩而發作了,那竭力忍耐抑制已久的責難也要衝口而出了:我怎麼敢於在向公眾提供一本書時提出這許多要求和條件呢?其中前面的兩個要求又是那麼僭妄,那麼跋扈?何況又恰逢這樣一個時代,各種獨創的思想如此普遍豐富,單在德國每年就出版三千多種內容豐富,見解獨到,並且全是少不得的著作;還有無數期刊甚至日報所發表的東西,都通過印刷機而成為公共財富呢?在這個時代,深刻的哲學家,單在德國,現存的就比過去幾個世紀加起來的還多呢?因此,氣憤的讀者要問:如果要經過如許周折來閱讀一本書,怎麼能有個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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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樣的責難,我不能提出任何一點答辯。我只希望這些讀者為了我已及時警告了他們不要在這本書上浪費一個小時,能夠對我多少有點兒謝意。因為不滿足我所提出的要求,即令讀完這本書也不能有什麼收穫,所以根本就可丟開不讀。此外,我還可以下大注來打賭,這本書也不會適合他們的胃口;卻更可說它總是「少數人的事」,從而只有寧靜地、謙遜地等待這些少數人了;只有他們不平凡的思維方式或能消受這本書。因為,這個時代的知識既已接近這樣「輝煌」的一點,以致將難解的和錯誤的完全看作一回事;那麼,在這個時代有教養的人們中,又有哪一位能夠忍受幾乎在本書每一頁都要碰到一些思想,恰好和他們一勞永逸地肯定為真的、已成定論的東西相反呢?還有,當某些人在本書中一點也找不到他們以為正是要在這兒尋求的那些東西時,他們將是如何不快地失望啊!這是因為他們的思辨方式和一位健在的偉大哲人 3同出一轍;後者誠然寫了些感人的著作,只是有著一個小小的弱點:他把十五歲前所學的和認定的東西,都當作人類精神先天的根本思想。〔既然如此〕,誰還願意忍受上述一切呢?所以我的勸告還是只有將這本書丟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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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怕自己還不能就此脫掉干係。這篇序言固然是在勸阻讀者,但是這本書卻是已經看到這序言的讀者用現金買來的,他可能要問如何才能彌補這損失呢?現在,我最後脫干係的辦法只有提醒這位讀者,即令他不讀這本書,他總還知道一些別的辦法來利用它,此書並不下於許多其他的書,可以填補他的圖書室裡空著的角落,書既裝訂整潔,放在那兒總還相當漂亮。要不然,他還有博學的女朋友,也可把此書送到她的梳妝台或茶桌上去。再不然,最後他還可以寫一篇書評;這當然是一切辦法中最好的一個,也是我特別要奉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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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容許自己開了上面玩笑之後,而在這意義本來含糊的人生裡,幾乎不能把〔生活的〕任何一頁看得太認真而不為玩笑留下一些餘地,我現在以沉重嚴肅的心情獻出這本書,相信它遲早會達到那些人手裡,亦即本書專是對他們說話的那些人。此外就只有安心認命,相信那種命運,在任何認識中,尤其是在最重大的認識中一向降臨於真理的命運,也會充分地降臨於它。這命運規定真理得有一個短暫的勝利節日,而在此前此後兩段漫長的時期內,卻要被詛咒為不可理解的或被蔑視為瑣屑不足道的。前一命運慣於連帶地打擊真理的創始人。但人生是短促的,而真理的影響是深遠的,它的生命是悠久的。讓我們談真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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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八年八月於德雷斯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