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序
壹、改版說明
本書沿用了舊有版本之體例(參閱下述「貳」說明),並加入了自民國103年後再次改制所需之「複選題型」。此次新版,形式上雖係改版,但實質內容上卻幾近於重新編寫。除了新增民國102年?104年的第一試考題外,在模擬題型部分,亦隨著民國103年再次改制後的一試題型,全部改造,並因應新增的大法官解釋(至釋字第736號解釋)與重要時事,增加超過一半以上的新模擬題目以供演練。
貳、寫作體例說明
本書乃針對律師、司法官第一試選擇題型所編寫;主要內容除了自民國100年新制考試以來的第一試選擇題及考選部於民國99年所舉辦之新制模擬測驗題型外,尚包括筆者自行設計的八卷模擬試題,俾讀者能透過不斷地模擬演練,熟悉憲法選擇題的命題模式與所需之應試技能。
於編寫體例上,本書具有下列特色:
一、以問題帶內容之高效率學習架構
本書捨棄傳統選擇題考試用書以內容論述為骨幹,於章節內容後,再附以考題點綴之體例;而改以題目為架構主體,內容論述乃以題型解析需要所編寫。此種以問題帶內容的編寫體例,應有下列優點:
一對於選擇題型之熟悉與作答,將更為印象深刻,有利於迅速融入新制的選擇題考試。
二更純粹化選擇題作答所需內容,而無須反覆重疊申論題之內容閱讀,得藉此提升第一試選擇題之準備效率,有效減輕考生學習負擔。
二、模擬試題之熟悉演練體例
本書擁有坊間選擇題型書籍所不具備之大量模擬試題演練。由於律師、司法官一試選擇題新制實施不過五年,考古題累積量並不甚多;坊間參考用書多半援引過往其他類科之憲法選擇題作為考題演練,對於律師、司法官第一試考試能提供多大的參考價值,令人存疑。為此,筆者乃自行編寫模擬試題,共分為八卷,希冀解決考生因欠缺題型演練而導致抓不準選擇題準備方向,以及因不熟悉題型所提升的臨場緊張之風險因子。
三、一試輔助二試之相互裨益學習共構
其實不論是第一試(選擇題)或第二試(申論題)都是為了篩選適格的律師、司法官所設計的考試。故兩試之共同目標,並無二致,所差者乃鑑別考生程度之分(或作答難度之分)而已。也就是說,對於第一、二試的準備內容,應無根本性的不同,所差者乃:第一試的準備應著重在基本概念的精準掌握與釐清;第二試的準備則強調整體思維的建構,與連貫性的內容學習及思考表達。因此,本書的編寫體例,除了幫助考生達到通過第一試的資格能力外,亦將同時裨益考生的第二試學習基礎。
植憲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