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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法制案例研習(五版)

信託法制案例研習(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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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557730
李智仁
元照出版
2016年8月01日
160.00  元
HK$ 144  









社會科學 > 法律 > 法律實例/應用











  可能許多人聽過「信託」,但關於信託制度之運作以及相關法制,總存在著距離感。此外,也有許多學子或許學習過信託的相關知識,但在進入職場後,卻往往感覺學非所用。要如何排除此等障礙,擁有正確的學習方法是不二法門。本書由具備理論與實務背景之二位作者透過案例構築問題意識,將信託法制(包含信託法、信託業法及相關子法)進行系統性之介紹與分析,並以深入淺出之方式,將學理與實務上所面臨之爭點加以闡述,並配合社會脈動,納入擔保信託、消極信託及高齡化社會中信託的活用介紹等。相信讀者在閱讀時,能夠體嘗到不同的學習感受。



  本次改版增加部分法院判決及函令解釋,頗具參考價值。





五版序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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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講 信託之法律基本概念

壹、信託之定義�1

貳、信託之設立�8

參、信託之種類�21

肆、結語�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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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講 信託之性質與功用

壹、信託之性質�25

貳、信託之功能�40

參、結語�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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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講 信託財產

壹、信託財產之概念�53

貳、信託財產之同一性�55

參、信託財產之獨立性�57

肆、信託財產之公示�68

伍、結語�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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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 信託之效力

壹、信託之基本架構�85

貳、信託之無效與撤銷�87

參、信託與脫產�92

肆、結語�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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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講 信託受託人

壹、受託人之義務�98

貳、受託人之責任�117

參、共同受託人�123

肆、受託人之權利�126

伍、受託人之變更�130

陸、結語�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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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講 信託受益人

壹、受益人之意義�135

貳、受益人之權利�136

參、受益權之性質�141

肆、受益權之讓與�148

伍、受益權之設質�150

陸、結語�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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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講 信託監察人

壹、信託監察人的意義�153

貳、信託監察人的選任、辭任及解任�155

參、信託監察人之權利及義務�157

肆、結語�159

第八講信託關係之變更與消滅

壹、信託關係之變更�161

貳、信託之合併與分割�171

參、信託關係之消滅�192

肆、結語�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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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講 公益信託

壹、公益信託之設立與法律關係�203

貳、公益信託之主管機關與監督�212

參、公益信託之消滅與繼續性�218

肆、結語�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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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講 營業信託

壹、營業信託之法制�223

貳、認識信託業�238

參、營業信託之業務�241

肆、營業信託對信託法之補強�247

伍、營業信託之主管機關�250

陸、結語�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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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講 特殊類型之信託

壹、擔保信託�255

貳、消極信託�266

參、商品禮券預收款信託�288

肆、結語�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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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講 日本信託法修正之借鑑與我國信託法之未來

壹、日本信託法修正之借鑑�313

貳、我國信託法之未來建議修正方向�334

參、結語�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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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講 高齡化社會中信託的活用

壹、高齡化社會來臨�343

貳、高齡化社會來臨與對金融服務業之影響�345

參、日本高齡化社會與信託制度之運用�350

肆、臺灣老人財產信託辦理情形�362

伍、結語�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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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67

附錄? 海牙信託公約�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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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託制度本質上為一種極其靈活的管理財產制度,在先進國家中,信託為資產管理之重要一環,為使資產管理能有效之進行,世界各國近年來莫不大力推動信託法之現代化,以使資產管理能更有效地進行,美國於西元2000年制定「統一信託法典」(uniform trust code),英國於2000年修正「受託人條例」(trustees act),甚至在鄰近之亞洲國家中,新加坡於2004年修正信託相關法規,並於2005年頒布信託公司法案(trust companies act 2005);日本於2006年配合金融之證券化、投資等運作而調整,及未來少子高齡化之趨勢而增加資產管理方式修正信託法,另韓國2012年及香港2013年為推動資產管理業務,均大力推動信託法之現代化。



  臺灣「信託法」於1996年頒布時,主要是為配合1993年7月2日所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依該法第7條第3項規定,信託法及信託業法應該於該法公布後一年內完成立法,而以信託法屬民事特別法,故由金融之主管機關財政部改由民事之主管機關法務部研擬。因此,「信託法」制訂當時,政策上並未有促進金融資產管理行業功能,其規範內容也與先進國家資產管理之現代信託法制精神有所差異,因此本書希望藉由基礎信託法制學理之探討,拋磚引玉,以為臺灣未來培養資產管理業務信託法制之參考。



  本書第五版,除更正前版之錯誤外,並增加部分法院判決及函令解釋,我國信託法頒布至今已近二十年,法院判決及解釋函令日趨完整,頗具參考價值。另特別感謝元照出版團隊及胡晴喜小姐的幫助,使本書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校正。由於作者學養未豐,立論若有疏漏,仍祈方家先進繼續惠予指導是盼,使本書更臻完善;同時也要感謝讀者們的支持與回饋,讓本書能夠持續進步,也督促著作者必須精益求精,學無止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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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仁 張大為

2016年6月 謹誌於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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