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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去?留下?:重新協商家庭關係

離去?留下?:重新協商家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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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1個工作天內出貨
9789576938795
羅伯特•艾莫利
常以方
張老師文化
2016年8月16日
150.00  元
HK$ 127.5  






ISBN:9789576938795
  • 叢書系列:愛.性.婚姻系列
  • 規格:平裝 / 384頁 / 15 x 21 cm / 普通級
    愛.性.婚姻系列


  • 心理勵志 > 兩性與家庭關係 > 婚姻











    ?你必須愛你的孩子,勝過恨你的前配偶。?

    離婚,只是結束夫妻關係,但斷不了身為父母親的天職

    父母親若能擱置自己所受的傷害與憤怒,並致力協調

    就能為彼此、為子女擺脫陰霾,迎向雙贏的未來





    推薦序1? 家庭離婚調解之新藥方:由靈通情緒到重建關係�彭南元

    推薦序2? 協助離異父母成為更好的父母親�曾端真

    推薦序3? 傾聽、同理,並發現弦外之音�鄧學仁

    推薦序4? 播下一粒調解的種子�陳瓊

    作者序? 調解急診室裡的故事

    ?

    1 衝突觀點:他的及她的離婚

    不一樣的離婚方式?

    愛是盲目的

    他的和她的離婚

    調解 vs. 訴訟:十二年之後

    本章摘要



    2 超越憤怒:痛苦、渴望、恐懼、內疚與悲傷

    情緒上的痛苦

    非怒之怒乃非怒

    憤怒是重新連結的行為:愛與渴望

    憤怒與恐懼

    憤怒與內疚

    本章摘要



    3 哀悼離婚:離去者與留下者

    失落時刻

    悲傷的階段論

    悲傷的週期論

    悲傷週期模式研究

    離去者與留下者的悲傷週期不同

    情緒調節、創造意義和新的認同危機

    本章摘要



    4 重新協商關係Ⅰ:分開婚姻與父母的角色

    重新協商家庭關係:基本概念

    重新協商前配偶之間愛的界線

    重新協商權力界線

    混淆權力鬥爭與愛的鬥爭

    本章摘要



    5 重新協商關係Ⅱ:雙親離婚的家庭

    權威型教養

    父母親的愛:再保證與一致性

    紀律瓦解

    夾在父母中間的子女:忠誠與聯盟

    其他親職角色

    本章摘要



    6 離婚與監護權法:完美的問題,不完美的解決辦法

    法律與情緒

    子女:制定決策和時間表

    法定監護權:父母親的決策

    實質監護權:子女的時間表

    演變中的監護權法

    金錢:離婚的財務層面

    無過失離婚與私有秩序

    本章摘要



    7 協商協議Ⅰ:事前準備及第一次調解

    預做準備

    第一次會談

    本章摘要



    8 協商協議Ⅱ:辨識議題、激發選項、草擬親職計畫

    調解會談中期的歷程主題

    親職計畫的細節

    撰寫協議書

    結束調解

    本章摘要



    9 調解研究:一項為期十二年的隨機研究

    研究方法概覽

    司法行政

    父母親滿意度

    家庭關係與心理調適

    哪些有效?

    對待離異的父母如同有婚姻的父母

    ?

    譯者後記: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參考文獻





    作者序



    調解急診室裡的故事




      為了家庭關係,調解員在某些層面等同於在急診室工作。有些父母親習慣性使用急診室,甚至是預防性照顧,更多的父母親則處在危機之中。



      一名妻子發現結褵十五年的丈夫跟她最要好的朋友發生婚外情。在暴怒、受傷及情緒崩潰之餘,她面對的是失去家庭、找一份(較好的)工作、分配孩子並且可能會傷害到孩子,以及獨自「邁向」無希望的未來的景象。



      一名出差返家的丈夫發現他的妻子、子女和家具都不在了。雖然他拚命地想維護他的家庭,卻被告知必須放棄一半(可能更多)跟孩子共處的時間、分割他擁有的一切,同時還要支付一個拋棄他的女人(他這麼認為)若干年的贍養費。



      處在這些情境下的父母親,走進調解員或律師的辦公室,表面上是想尋求有關分裂家庭的法律指導;此刻當然沒有人會在門口檢視他們的情緒。



      離婚(指一個家庭的分裂,不論是否有婚約)通常始於一個危機事件,該危機爆發了一個人生命中所經歷或可能將要發生最糟糕的事。大多數的子女和父母親即使面對離婚仍是很有韌性的,他們會從一切劇變、不確定性與痛苦中復原。然而,除非親身經歷過,這種復原所帶來的痛苦會超越你的想像。



      父母親如何處理破裂婚姻帶來的立即餘波,以及專業人員如何協助他們,在某種程度上都是一種危機管理問題。它也是一個重要的抉擇點,介於可能會摧毀已岌岌可危的關係或者希望開始修補或重新定義兩者之間。在這個意義上,復原力對成人而言就是一種選擇,尤其是成人為了子女所做的一種選擇。父母親如何處理他們與子女的關係以及彼此之間的關係,對子女在離婚事件中的福祉而言非常重要。這就是本書主要聚焦在父母親身上的原因,雖然我最關注的是孩子們。



      這本書是從我嘗試協助在「調解急診室」中的家庭所學習到的故事。我從我的研究中學習到許多,包括調解、子女與離婚,以及相關的主題,如年輕成年人對父母親的離婚,或哀悼關係解決的歷程所承受的痛苦感覺。我也從跟這麼多危機家庭的臨床工作中學到許多,例如:情緒的原始力量(及本質)、哀悼一個可能撤回的失落歷程(它比正常的哀悼要來得微妙、劇烈又多變),以及家庭系統中關係的複雜性。在本書中,我把從研究與實務中所學習到的這些功課交織在一起。這是我所知道敘說我的故事的最佳方式。我希望具有實證觀念的讀者未來可利用確實的數據來測試我的假設及臨床建議,也希望注重實踐的讀者能被我的研究說服,並且馬上就能應用我的理論與建議。



      這本書是我的研究及調解應用經驗的副產物,然而如副書名所言,重新協商家庭關係並不只是有關調解而已。這本書也是關於關係破裂的情緒歷程、離婚的家庭動力、離婚與監護權法,以及協助父母親以保護子女的態度來解決各式爭議。我從不認為調解是一顆萬靈丹,我完全欣然接受合作律師、法官、較傳統的律師、親職協調員、家庭治療師及其他專業人員的努力,以幫助一個具毀滅性的歷程降低其毀滅性。如果我們真想擁抱那個難以理解的目標,也就是促進子女在離婚中的最佳利益,那麼各個專業人員就必須一起努力,而不是彼此對立。



      在描述本書內涵時,我也應該指明什麼跟本書無關。這本書並不試圖評論每一個實證研究、法律議題或爭議,或是每一個專業角色、離婚經驗的變異或介入技巧。在聚焦於我自己的工作過程中,我將許多重要的東西留給讀者,以便將它們轉化成你們的專業、脈絡和方法。我認為那將會是一個容易的轉化。



      當然,「我的」工作並不是「全都跟我有關」。我一直很高興跟一大群學生和同事工作與學習,而且從中獲益。喬安妮.傑克遜(Joanne Jackson)協助我建立並經營我為了研究而開設的調解服務,我們也在調解現場花了許多時間一起擔任協同調解員。拉爾夫.杰勒(Ralph Zehler)法官容許我隨機指派真實的法院個案,而且堅決支持調解服務與調解研究。研究生蘇珊.彼得曼(Susan Peterman)、梅麗莎.懷爾(Melissa Wyer)、希拉.馬修斯(Sheila Matthews)、丹尼.蕭(Danny Shaw)、傑夫.沃格(Jeff Haugaard)和尼克.史密斯(Nick Smith)全都投入初始的研究以及前十八個月的追蹤研究。數年後,研究生凱瑟琳.凱茲曼(Katherine Kitzmann)以創造性的方式進行資料分析,就像彼得.狄龍(Peter Dillon)一樣,他也執行了一個先導研究,很高興的是,此先導研究開啟了我十二年的追蹤研究。研究生麗莎.勞曼比林斯(Lisa Laumann-Billings)、大衛.史巴拉(David Sbarra)和瑪麗.沃爾德倫(Mary Waldron)等不僅是十二年追蹤研究的主要貢獻者,也是至今尤令我感到興奮的那些想法的主要貢獻者,包括:心理痛苦(麗莎)、哀悼關係的失落(大衛),以及靈通遺傳學(genetically informed)的家庭研究(瑪麗)。最近,沈賢洙(Hyun Joo Shim)跟我從韓國首爾回來後成為研究生,他深入參與一項新的調解資料分析,並且拓展了我的文化觀點。研究生珍妮佛.辛普森(Jennifer Simpson)閱讀並仔細評論了整篇研究手稿的風格與清晰度,就如康妮.貝克(Connie Beck)所做的一樣,她們都提供了許多有用且實際的建議。貝利.歐克(Bailey Ocker)和艾琳.荷恩(Erin Horn)很樂意地完成實務、學術與概念性的外勤工作,這所有的工作都有助於我完成本書。我也非常感謝吉姆.納吉歐提(Jim Nageotte)在編輯上提供的協助,不論是處理「大版面」的問題或線條的編輯等。珍.凱斯勒(Jane Keislar)在所有編輯與行政上的努力也值得讚美。



      經過這些年,瑪菲斯.赫瑟林頓(Mavis Hetherington)在心理學系一直是具有影響力、很支持又有趣的同事。同樣的描述也適用於伊麗莎白.史考特(Elizabeth Scott),她曾在維吉尼亞大學法學院任職。在此提到的所有調解研究均由威廉.格蘭特(William T. Grant)基金會提供資金,該基金會也贊助了離婚研究者一項非常驚人的聯合勸募,很榮幸我也是其中一員。我想提出他們的姓名,但是名單太長多到令人難以置信。同樣的情況也如那些來自全美和其他國家的專家和朋友的名單,他們一直影響、改變及拓展我的思考。我也非常感謝詹姆斯.麥基恩.卡特爾(James McKeen Cattell)基金會、維吉尼亞大學高級研究中心、哈里.弗蘭克.古根漢(Harry Frank Guggenheim)基金會,以及國立兒童健康與人類發展研究院這些年來提供的財務支持。



      我的妻子金柏莉(Kimberly Emery)二十年來一直是位美好的知性伴侶與生活伴侶;最近,她甚至偶爾會擔任協同調解員。金柏莉以她的敏銳技巧及率真誠實閱讀並對整篇手稿做出評論。金柏莉和我們的孩子茱莉亞(Julia)、鮑比(Bobby)、露西亞(Lucia)及約翰(John),和我最大的孩子瑪姬(Maggie)一樣,他們就是我的問題「生命的意義是什麼?」的解答。瑪姬與珍.艾莫利(Jane Emery)在此也應該得到特別的感謝。



      最後,我要感謝這些年來跟我一起工作的家庭,特別是那些願意參與我的研究的家庭。我從你們身上學到許多,得到你們的允許去分享你們的痛苦掙扎,我深感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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