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壹、沿革
民國85年以前,監所管理員由法務部所屬監院所分北、中、南、東四區分別招考,視各區監所缺人的需求舉辦考試,考取後聘為雇用管理員(不是真正公務人員)。由於考選部辦的監所人員考試屬於非常態性質(幾年辦一次,無制度化),因此,目前各監所仍有部分管理人員仍具雇員身分,不受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保障。根據新修正的考試法規定,渠等人員尚有僅剩司法特等考試的機會,倘離職後則遇缺不補。
自民國85年後,我國考試制度產生變革,除高普考外,司法特考也產生變革,各監所管理員考試收回由國家舉辦,每年招考,將此一類科歸列司法人員考試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自此監所管理人員的取才可以說是走向制度化。從民國85年以來,每年均招考監所管理人員,由於監所業務蓬勃發展,工作日益繁重,管理人員的需求亦將日趨增加,因此,未來的考試只會增加人數和次數,並不會減少。
矯正工作日趨專業化的結果,分工將愈來愈精密,將促使各種專業人才進入矯正機構內,再再顯示出矯正工作求才若渴的局面,未來幾年,法務部還將陸續招考管教人員投入此一行列!因此,放眼未來,在其他公職考試僧多粥少的窘境下,監所管理員特考未嘗不是一條進入公家機關之捷徑。
貳、薪資結構
初任四等監所管理員待遇
本俸(委任三職等一級) 18,445
司法專業加給 19,385
戒護津貼(直接) 3,000
值勤費 5,600∼7,700
薪資 46,430∼48,530
?
初任三等監獄官待遇
本俸(薦任六職等一級) 25,435
司法專業加給 23,155
戒護津貼(直接) 3,000
值勤費 5,600∼7,700
薪資 57,190∼58,290
※以上待遇表之薪資來源為「100年法務人員待遇調整一覽表」及法務部矯正署規定之值勤費發放標準(註:本表之計算標準,隔日制同仁係以每月上班10日至11日為基準、日勤制係以每月上班22日為基準)。
※偏遠及離島、外島地區,另有「偏遠地區加給」、「離島加給」、「外島加給」。
?
參、準備方法
一、準備方向
犯罪學:根據消息指出,犯罪學自90年度起已採題庫命題,且綜觀歷年四等監所管理員的犯罪學考題,八成以上為考古題。因此,熟悉考古題為犯罪學獲取高分之不二法門。另外同學亦應特加仔細研讀許春金老師、蔡德輝老師、楊士隆老師、黃富源老師、張平吾老師、陳玉書老師、鄭瑞隆老師等人之教科書或發表之論文,以加強應考實力。
監獄學:監獄學方向,除鎖定歷屆試題外,特別強調監獄實務的部分,此一部分考生應蒐集相關資訊如矯正署發行之「矯政」、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之「犯罪矯正季刊」、法務部發行之「法務通訊」及法務部網站最新之矯正資訊讓自己熟悉監獄矯正實務的內涵與矯正政策,強化考場作答能力。
監獄行刑法:綜觀監獄行刑法共計90餘條,然而根據以往歷屆試題,老師經常考的題目僅不到30條,吾人觀察近年該科考題,幾乎為考古題之天下,鎖定考古題準備之考生,均可題題命中!
二、重要章節
犯罪學:犯罪學理論(如犯罪社會學理論、發展性理論、古典犯罪學派、理性選擇理論、被害者學理論、環境犯罪學理論)、犯罪類型論(竊盜犯罪、暴力犯罪、白領犯罪、幫派與組織犯罪)、與犯罪防治對策(情境犯罪預防策略、公共衛生預防模式、社區處遇)三部分為要。
監獄學:犯罪矯正機構處遇的未來趨勢、現行矯正制度的意義與優缺點、特殊受刑人的處遇對策以及監獄之社會與文化等。
監獄行刑法:監獄行刑法第一章通則、第四章戒護、第八章醫療、第十一章懲罰及第十二章假釋等,應背誦的條文約25至30條(全條文98條)。
三、歷年來常考試題
犯罪學:古典犯罪學派、理性選擇理論、芝加哥學派、文化衝突理論、古典緊張理論、無規範理論、標籤理論、一般化犯罪理論、日常活動理論、情境犯罪預防策略、少年犯罪、竊盜犯罪、暴力犯罪、幫派犯罪等重點。
監獄學:調查分類制度、善時制度、假釋制度、累進處遇制度、監獄副文化、監獄化徵候、特殊犯罪人處遇對策、社區處遇、監獄民營化、矯正工作未來發展與趨勢與少年矯正學校等考點。
監獄行刑法:受刑人申訴制度、受刑人拒絕收監、施用戒具時機、施用警械時機、返家探視制度、監獄作業種類、受刑人在監五種醫治方式、受刑人懲罰方法、假釋條件等題目。
四、準備技巧
筆者鼓勵同學針對本書所列之歷屆試題與解答,篩選出命題比率特高的題目,探究其章節的重要內容與說明,並私自模擬、演練答題的內容,最後按照章節將考過試題整理成自己的筆記,每一段都是自己準備在考場上作答之答案,每一題內容量以20分鐘為宜,以免內容量過多造成平日無法完整背誦,到考場時忘記或內容太多,錯失應考時間。總歸一句話,希望同學依據本解答在整理成自己的筆記,並經常背誦之,終有內化成自己體系的一部分,在考場上一定能行雲流水、揮灑自如,但絕不會廢話連篇、偏離主題而浪費時間。最後祝同學榮登金榜!
霍華德序於保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