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二十多年前亦就是一九九零年代筆者於日本大阪之日本國際企業總部擔任社內弁護士(In-house lawyer)時,有一次與日本上司開玩笑地說「日本企業對國際法務工作的方向,似乎在走美國跨國企業以前走過的路!」,日本上司聽了之後,過了一陣子回了我一句話:「那台灣企業是不是也在走日本企業以前走過的路?」。日本上司的一句話著實點醒了我,因為國際企業法務其潮流的流向似乎某種程度真是如此。然或許不僅是國際企業法務,「企業併購」的潮流是不是亦是如此呢?美國「企業併購」活動之濫觴至少有百年以上之歷史,許多美國跨國企業迄今仍是以「併購」滋潤及壯大自己,而相較之下屬較保守之日本這數十年來亦必須藉由「併購」以提升本身之國際競爭力。所以根據「企業併購」潮流,台灣企業勢必抵擋不住此一潮流的,今年民國一百零五年台灣鴻海併購日本夏普、台灣漢微科被荷蘭ASML企業收購、及台灣日月光與矽品之藉由共同「股份轉換」而合作成立一新的控股公司以強化國際競爭力等國際級之案例即是明證。
我國「企業併購法」於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公布施行,並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公布修正條文,其後又於逾十年後之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修正公布全文五十四條,並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八日施行。筆者就我國「企業併購法」之立法及兩次修法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雖然台灣已有「企業併購法」專法,但憂的是台灣「企業併購法」法學教育似乎還是離國際潮流有些距離。憂心之餘,筆者僅能盡己棉薄之力,以筆者民國九十六年完成之「企業併購法」教科書為基礎,並以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八日施行之全文五十四條條文為範圍,完成約三十七萬字之再版之「企業併購法」本書,其暨歸納整理於實務運作上所可能衍生之議題,並嘗試將「企業併購法」之條文(第一條至第五十四條)內容逐條加以說明其涵義及實務上可能衍生之問題,期能作為大學教科書以提供學生基礎理論及其法令規範之研讀用,更希望能提供實務參與者作為參考工具書,使其能藉由本書加速對企業併購相關法規之了解,以避免相關之併購行為於企業併購過程中有不適法之虞。惟深恐作者力有未逮,故期藉由本書達到拋磚引玉之效果,與大學、企業併購實務及各界之先進們切磋交流,共同促進我國「企業併購法」之適用更廣、完善及更國際化。
這本「企業併購法」從行政院就本法修正草案出爐到出版共計花了作者及台灣通商法律事務所同事們近五年之時間。其中,非常感謝楊美玲律師、高士媚、徐偉亭律師、陳婉青律師(實習)、野?孝子及楊品瑋。此本書沒有他們之協助是不可能完成的。因作者才疏學淺,若有錯誤或立論不足之處,尚請各界之先進們指導斧正。
黃偉?
2016年7月25日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