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狀況
「香港二樓書店」讓您 愛上二樓●愛上書
我的購物車 加入會員 會員中心 常見問題 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邁向第一華人書店
登入 客戶評價 whatsapp 常見問題 加入會員 會員專區 現貨書籍 現貨書籍 購物流程 運費計算 我的購物車 聯絡我們 返回首頁
香港二樓書店 > 今日好書推介
   
好吃(NO.5+6)套書(共二冊)
  • 定價99.00元
  • 8 折優惠:HK$79.2
  • 放入購物車
二樓書籍分類
 
國際私法、法律哲學與法學教育:馬漢寶大法官九秩祝壽論文集

國際私法、法律哲學與法學教育:馬漢寶大法官九秩祝壽論文集

沒有庫存
訂購需時10-14天
9789574854394
馬漢寶大法官九秩祝壽論文集編輯委員會
永然
2016年12月30日
200.00  元
HK$ 160  






ISBN:9789574854394
  • 叢書系列:馬漢寶大法官祝壽論文集系列
  • 規格:精裝 / 584頁 / 16 x 21.5 cm / 普通級
    馬漢寶大法官祝壽論文集系列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國際法











      馬漢寶大法官九秩華誕,其任職法學界、實務界的學生們發起出版祝壽文集恭賀嵩壽,內容包括國際私法、法律哲學與法學教育。作者皆為法界專家,任職於各大學與法律事務所。探討方向廣泛,包括由涉外婚姻事件定性方法評台灣台南地方法院92家訴字第八號民事判決、從反致之起源探討其概念、自然法思想對現代法學教育的意義、日本國際裁判管轄規則中之特別情事原則、法律診所作為鋪設法學教育最後一哩路之必要法學課程之一、法學方法上的類型思維於國際私法之運用──以契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衝突法則為中心、台灣與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的經營與發展、法學教育的目的與宗旨試論──兼論正義教育、台灣地區認可之大陸地區裁判之效力問題、論仲裁中建構專家證人制度之可行性、涉外假扣押事件之國際裁判管轄權──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1020號裁定評析、台灣在WTO主要活動之實踐、涉外婚姻與移民法規之衝突、再論國際私法上之合意管轄�──以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1061號裁定事實為中心、全球法的回顧與展望──兼論台灣廣義國際法教學之設計、解析中華民國外交部釣魚臺說帖的國際法主張、國際私法實務的新課題──新舊衝突規則的衝突、美國法院制度史──1850年至1900年的法官、法官審判先有心證始找理由?從涉外案件之審理談我國之審判、涉外離婚訴訟之假扣押──以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1020號裁定、再論國際私法上侵權行為「地」之確定、法律哲學與國際私法交會的幾則故事





    翁序�翁岳生

    劉序�劉鐵錚



    由涉外婚姻事件定性方法評台灣台南地方法院92家訴字第八號民事判決�王海南

    壹、事實

    貳、爭點

    參、判決理由

    肆、簡評

    一、應先適切處理衝究法上的定性問題

    二、本案判決未能精確定性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係

    三、離婚與撤銷婚姻性質截然不同,前者瑕疵原因發生於結婚之後、婚姻關係存續中

    伍、結語



    從反致之起源探討其概念�伍偉華

    壹、前言

    貳、反致概念之起源

    一、關於「反致」之語彙

    二、運用反致之起源

    參、分析

    一、反致之起源為現象或理論?

    二、採取反致理論之缺陷

    三、實務上窒礙難行

    肆、總結



    自然法思想對現代法學教育的意義�成鳳樑

    壹、前言

    貳、西方法律思想的發展

    參、自然法、自然權利與基本權利

    肆、法律的本質

    伍、法律與道德

    陸、結論



    日本國際裁判管轄規則中之特別情事原則�何佳芳

    壹、前言

    貳、特別情事原則之源起

    一、學說見解

    二、實務判決

    參、特別情事原則之明文化

    肆、特別情事原則在我國之運用

    伍、結論



    法律診所作為鋪設法學教育最後一哩路之必要法學課程之一�何曜琛、方元沂、吳盈德

    壹、前言

    貳、我國當前法學教育之困境

    參、美國法學教育之特色

    一、美國法學教育之現狀及發展趨勢

    二、美國法律診所課程之歷史沿革及發展

    三、美國法律診所課程之設計及運作

    肆、我國現行法律診所課程之現況及運作

    一、現行法律診所課程之現況

    二、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法律診所課程之運作

    伍、結論



    法學方法上的類型思維於國際私法之運用──以契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衝突法則為中心�吳光平

    楔子

    壹、前言

    貳、法學方法與類型思維

    一、類型理論

    二、類型思維對法學的重要性

    三、小結

    參、類型思維於國際私法之運用

    一、衝突法則運用類型思維之背景

    二、類型思維於契約衝突法則之運用

    三、類型思維於不當得利衝突法則之運用

    四、類型思維於侵權行為衝突法則之運用

    肆、類型思維對國際私法選法方法論之意義

    伍、結論



    台灣與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的經營與發展�李永然

    壹、前言

    貳、往昔台灣的律師制度

    參、當前台灣律師制度與律師事務所的經營型態

    肆、中國大陸律師業發展沿革

    伍、中國大陸律師業發展現況

    陸、台灣律師界對大陸律師事務所發展趨勢的 認知

    一、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的規模化大於台灣

    二、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已開始國際化

    三、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已逐漸重視品牌化的經營

    四、中國大陸律師界開始注意律師業發展戰略

    柒、未來台灣律師執業之新趨勢

    一、協助台商、陸商辦理兩岸法務的律師

    二、從事司法改革、社會運動的律師

    三、從事文教的律師

    四、政府律師

    五、企業內律師

    捌、對台灣律師業發展的呼籲

    一、兩岸化

    二、專業化

    三、精緻化

    四、國際化

    五、資訊化

    玖、結語與展望



    法學教育的目的與宗旨試論──兼論正義教育�李念祖

    前言

    一、法學教育的實用價值

    二、博雅教育或是專才教育?

    三、法學教育在培養法律人?

    四、誰是法律人?

    五、什麼是律師?

    六、法學教育與律師考試

    七、法學教育與律師市場

    八、所謂理論與實務並重

    九、規範形塑與規範適用

    十、法學教育與正義教育

    代結語──法學教育與師資人才



    台灣地區認可之大陸地區裁判之效力問題�李後政

    壹、案例事實與法院判決

    一、事實

    二、爭點

    三、判決要旨

    貳、評釋

    一、外國法院確定裁判承認之理論基礎

    二、形式審查主義與實質審查主義

    三、外國法院確定裁判承認之要件

    四、經承認之外國法院確定裁判之效力

    五、外國法院民事確定判決之宣告許可執行判決

    六、債務人異議之訴

    七、外國、港澳與大陸地區之確定判決之效力



    論仲裁中建構專家證人制度之可行性�李復甸、蔡惟鈞

    壹、前言

    貳、仲裁中建構專家證人制度之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建構專家證人制度之必要性

    二、建構專家證人制度之可行性

    參、英美法上專家證人制度之發展與演變

    一、專家證人於英美法上之發展

    二、共同專家證人、法庭指定之專家與仲裁庭指定之專家

    肆、專家證人制度於實務上運用之問題

    一、專家證人之容許性

    二、專家證人之訴訟豁免權

    伍、結論



    涉外假扣押事件之國際裁判管轄權──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1020號

    裁定評析�林秀雄

    壹、案例事實

    貳、本件二審裁判理由及最高法院裁判理由

    參、評析

    一、國際裁判管轄權之決定基準

    二、本件涉外假扣押事件之國際裁判管轄權

    三、結論



    台灣在WTO主要活動之實踐�洪德欽

    壹、台灣加入WTO

    貳、台灣在WTO之實踐

    一、部長會議

    二、貿易審查機制

    三、多邊貿易談判

    參、台灣與WTO會員互動及實踐意涵

    一、爭端解決

    二、區域貿易協定

    三、台灣在WTO實踐的利益與意涵

    肆、台灣在WTO實踐之實證分析

    一、台灣貨品貿易出口及進口金額及產品結構

    二、台灣主要貿易對象及世界排名

    三、台灣GDP成長及人均GDP表現

    伍、結論



    涉外婚姻與移民法規之衝突�徐慧怡

    壹、前言

    貳、涉外婚姻如何在國內成立生效

    一、準據法之適用

    二、國內相關之移民與行政法規

    三、特定國家依親移民之特殊規定

    參、涉外婚姻與相關法規間之爭議

    一、原告之主張

    二、行政法院之見解與爭議問題

    三、分析與討論

    肆、結論

    一、現行法困境之解決

    二、美國移民法之規定



    再論國際私法上之合意管轄�──以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1061號裁定事實為中心�許兆慶

    摘要

    壹、前言

    貳、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1061號裁定摘要

    一、事實概要(註11)

    二、本件之爭點

    三、兩造爭執要旨及攻擊防禦方法(註12)

    四、歷審裁判及理由要領

    參、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1061號裁定評析

    一、評析

    二、小結

    肆、結語



    全球法的回顧與展望──兼論台灣廣義國際法教學之設計�許耀明

    前言

    壹、全球法的回顧與主要內容

    一、全球法之研究主題與範圍

    二、全球法觀點下之法律、基本原則與關切面向

    貳、全球法的展望與台灣廣義國際法教學之設計

    一、全球法之展望:功能論與全球法律多元主義

    二、面對全球法:台灣廣義國際法教學之設計因應

    結論



    解析中華民國外交部釣魚臺說帖的國際法主張�陳純一

    壹、前言

    貳、外交部說帖的內容與重點

    參、外交部說帖的重要國際法論述

    一、釣魚臺列嶼是台灣的附屬島嶼,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

    二、日本是「竊占」釣魚臺列嶼

    三、日本「先占」與「時效」等主張不符合國際法

    四、美國對於釣魚臺領土主權未設定立場

    五、和平解決爭端

    肆、結論



    國際私法實務的新課題──新舊衝突規則的衝突�陳榮傳

    壹、前言

    貳、債權行為的新、舊衝突規則

    一、新、舊法的差異

    二、伊朗國防部匯款案

    參、親權問題的新、舊衝突規則

    一、新、舊法的差異

    二、越南母親爭取親權案

    肆、扶養問題的新、舊衝突規則

    一、新、舊法的差異

    二、韓國母親請求分擔扶養費用案

    伍、綜合評析

    陸、結論



    當事人自主與涉外債之關係�廖蕙玟

    壹、前言

    貳、私法自治與當事人自主

    參、明示與默示選法之案例

    肆、默示選法之探討

    伍、結論



    美國法院制度史──1850年至1900年的法官�劉宏恩譯



    法官審判先有心證始找理由?從涉外案件之審理談我國之審判──81年度重上字第241號判決評釋�蔡佩芬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一、借貸契約之準據法為美國法

    二、雙方借貸契約成立

    三、上訴人已收受借款

    簡評

    一、忽視涉外案件審判程序

    二、法官調查事實之審理面



    涉外離婚訴訟之假扣押──以最高法院103年度台抗字第1020號裁定為例�蔡華凱

    壹、從最高法院最近的案例談起

    本件事實

    爭點

    裁定理由

    貳、國際裁判管轄的決定方法

    參、經常居所地之判斷

    一、經常

    二、居所

    三、決定經常居所之要素

    肆、涉外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再論國際私法上侵權行為「地」之確定�賴來焜、杜家駒

    壹、楔子:國際私法教、學、考:馬漢寶老師三十年前一份考題

    說起

    貳、侵權行為地法原則

    一、侵權行為地法原則之意義

    二、侵權行為地法原則之理論依據

    參、侵權行為「地」之確定

    一、問題提出

    二、學說見解之歸納:六個學說

    三、行為作成地說

    四、損害造成地說

    五、選擇決定說

    六、分配說

    七、累積適用說:管見之舊說

    肆、管見(代結論):自「累積適用說」到「實質牽連說」

    一、實質牽連說之基本概念

    二、我國新立法應採「實質牽連說」



    法律哲學與國際私法交會的幾則故事�賴淳良

    壹、馬漢寶老師與龐德教授的忘年緣

    貳、龐德社會利益法學與美國實用法學

    參、美國國際私法改革運動與美國實用法學

    肆、國際私法研究的展望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