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城市的變遷,大抵可以從中世紀以人群生活聚落活動而衍生的空間場域來發展,是一種典範性的「人性尺度」的原型(prototype);文藝復興以後雖以「人性召喚」取代了「神性(divine model)」,然而在空間的發展邏輯上逐漸走向了「理性主義(rationalism)」,一直到工業革命以來達到巔峰,一切向「科學(science)」看齊,「形隨機能(form follow function)」、「簡即豐富(less is more)」說明了科學性、物理性、機能性的掛帥;到了戰後,人類思索工業和科學帶給人類是幸福或浩劫,因此 50 年代開始了舒瑪克的「小即美麗(small is beautiful)」的觀念反思,加上了工業城市帶來的汙染及城市品質的下降,讓人們重新思考城市設計的新方向(new dimension),隨著 60 年代的社會運動、平權運動,傳統的「都市更新(urban renew)」開始被視為一種罪惡,使得城市開始了一種新的取向「再發展(redevelopment)」,70 年代德希達的「解構主義」激發了許多的城市想像和多元解決方案,而「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後福特主義(post- Fordism)」的觀念也改變了城市空間組成和結構性的解放,「複合體(complex)」取代了「分區(zoning)」、「巨型城市(meta city)」,遂也改變了「都會結構」成「後都會化現象(postmetropolis)」,「後現代地理學」、「第三空間」、「科技都會(technopolis)」也不斷地湧現,然而城市的「再生(regeneration)」理論也重新回到了揚.蓋爾所提的「人性尺度」。
城市不只是機能,空間應回到人群的生活本體,地點(place)應有透過日常的攀談、偶遇、邂逅……所凝聚成的「地點感(sense of place)」及「場所依戀(place attachment)」;藝術可以介入空間、文化和事件可以強化空間的敘事和感覺形式的意象;城市不是形式的建構,而是豐富的生活內容和人群之間互動的提供者甚或觸發者。這些就是揚.蓋爾在本書中所提揭的「人的城市(cities for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