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版序
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針對非公開發行公司訂定「企業會計準則公報」,於104 年底公告並宣佈自105 年1 月1 日起實施。由於該準則公報之適用對象為非公開發行公司,內容乃是以IFRS 及IAS 為主體、考量實務執行可行性與成本效益而編定之準則,因此內容較為簡化。目前為止基金會已公佈22 號會計準則公報,其規範為整個財務會計之範疇,內容從會計學的報表表達,到高等會計學的企業合併等,均有規範。同時,考試院於104 年12 月30 日所公告之專技普考記帳士考試命題大綱,對於「會計學概要」之範圍,說明如下;
「會計學概要」科目試題如涉及會計準則規定,其作答以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當次考試上一年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各號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為準。
然而105 年4 月1 日考試院所公告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類科命題大綱,卻又對會計學與會計學概要之考試範圍規定如下:
自民國101 年起,試題如涉及財務會計準則規定,其作答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包括財務報表編製及表達之架構(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國際財務報導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等〕之規定為準。配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延後實施IFRS 9「金融工具」,IFRS 9 不列入考試試題範圍。
由此可知,未來國家考試,若為公務員及會計師類科,仍舊以IFRS 及IAS 為本,但記帳士考試則應以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為依規。有見於準則公報之修訂與試用,本書第七版將「企業會計準則公報」中可能對記帳士考試有影響者加以增補於內文。此外,本次修訂亦增補截至105 年7 月為止之國家考試會計學概要考題,並刪除不適用之題目,以使讀者能掌握考情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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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美玲 謹識
2016 年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