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佛教中觀學的提婆(?ryadeva)繼龍樹中觀學的《中論》之後,著成這部論典。他在卷首即確定了釋迦佛的世尊地位,這意味佛並非只處於超越世間的境界,而是與世間緊密連繫著。在破執方面,有情對世間的執著可概括為自我以及對應於自我的一切事物,即是我所。外道以神我作為有情的自我,並執為恆常而實在。論主應對這種執著,在〈破神品〉中從多方面辯破神我的恆常性和實在性。在我所方面,論主在〈破一品〉、〈破異品〉、〈破因中有果品〉、〈破因中無果品〉,從邏輯上辯破諸法的實在性。在〈破情品〉、〈破塵品〉、〈破常品〉中,論主從認識的關係上著手,以情(根)為能取,以塵和常為所取。他指出,若以這些事物皆為實在作前提,則不能達致認識。因此,這些事物都非實在。在〈破空品〉中,論主則闡明破非實在,由於沒有實在的諸法為所破,故作為能破的空亦非實在,即是說,空亦是空。這些義理在中觀學來說,非常重要。可惜在國際佛學界和中、港、臺方面,都沒有受到關注。本書在這方面可補其中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