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本書所述亞州各種民族音樂。除阿富汗、菲律賓等地未詳外。其餘各種亞州民族,大概皆已網羅於此。
研究各種民族音樂,而加以比較批評。系屬於“比較音樂學”Verglelchende Musikwissenschaft 範圍。此項學問在歐洲方面尚系萌芽時代。故此種材料及不多覯。至於本書取材則係:凡東方各種民族樂制悉以英人A.J.Eills(生於一八一四年,死於一八九○年。對於“比較音樂學”即有貢獻)所著書籍為準。但該書對於東方各種民族音樂,並未悉數網羅。如西藏、蒙古、高麗、安南、土耳其等地,皆附闕如,是也。且書中所述各種民族音樂又悉以樂理方面為限。並未列有作品在內,亦是一個缺點。因此之故。我乃不得不旁採其他各種參考書籍,為之輔助。除中國一篇,係採自中國各種音樂專籍外。其餘如西藏、高麗、安南、波斯、亞刺伯、緬甸等篇,則多採自法國各種書籍。蒙古、日本、爪哇、土耳其、印度、暹羅等篇,則多採自德國各種書籍。又本書體裁;皆係先論樂制,(按即討論“律”與“調”兩個問題)後舉作品。以便讀者對於該族音樂,得著一個明瞭概念。
世界樂制種類雖多,但是我們皆可以把他們歸納成三大樂系。即(一)中國樂系(二)希臘樂系(三)波斯亞刺伯樂系,是也。在亞州方面則為“中國樂系”及“波斯亞刺伯樂系”所瀰漫。在歐美兩州則為“希臘樂系”所佔有。此三種樂系在理論上,皆有其立足之點。所以能橫行世界而無阻。世界各種民族既各受此種樂系所陶養。久而久之,耳覺與感覺皆成一種特殊狀態,彼此不復相同。現在我且舉兩例如下。昔有美國牧師名E.Smith者,在小亞細亞傳教,欲使該地學童依照西洋樂調歌唱聖詩,但是這些學童皆久習不會,結果逼得該牧師去研究“波斯亞刺伯樂系” 纔發現“波斯亞刺伯樂系”中有所謂“四分之三音”(按西洋只有“整音”和“半音”)有所謂“中立三階”與“中立六階”等等(按西洋樂調中無此音階)乃不得不改絃更張,依照該項樂制去唱。這樣一來,所有學童無不朗朗上口了。又如暹邏樂制係用的“七平均律”制度。在西洋人的耳中聽來實在莫名其妙。但是有一次英國學者Ellis在倫敦暹邏使館中試驗定音之法。彼此將各絃之音暗中依照西洋樂制去定,定完之後遂問暹邏使館人員曰:“君等覺得絃上之音純否?”乃眾口同聲答曰:“不純!”於是彼又將該絃之音暗中改為“七平均律”又問之曰:“君等現在覺得此音如何?”則眾口同聲答曰:“恰到好處!”
照上列兩例看來一個民族的耳覺與感覺受了特種樂制的陶養既久,簡直呈了一種特殊狀態,實非外人所能了解!
至於中國日本樂制比較與古代希臘樂制接近。所以中國人日本人去聽現在西洋音樂,尚不算完全隔閡。不過口味略有不同罷了!也許將來世界交通更為進步,人類嗜好能鑄而為一,或可以產生一種“世界音樂”放諸四海而皆準也未可知!
我希望此書出版能引起一部份中國同志去研究“比較音樂學”的興趣。若有人更能作為較深的研究,則吾此書價值,更多只能當作一本“三字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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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十四年十一月五日王光祈序於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