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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科技產業美國專利訴訟30年之回顧

台灣科技產業美國專利訴訟30年之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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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558973
劉尚志
元照出版
2017年6月01日
217.00  元
HK$ 195.3  






ISBN:9789862558973
  • 叢書系列:科技法律系列
  • 規格:平裝 / 560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科技法律系列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商事法











      本書以台灣企業在美國專利訴訟三十年的回顧與前瞻為經,實證說明趨勢發展為緯,分析台灣企業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受之影響,除介紹最高法院與CAFC重點案件與專利事業體(NPE)之發展外,也就聯邦法院及國際貿易委員會之台廠訴訟,以產業別進行實證分析。此外,本書尚就侵權主觀要件、標準專利、授權與損害賠償等重要議題予以討論。





    自序─30年的專利競技,半世紀的產業軌跡�劉尚志



    第一編 美國專利制度演變與對台灣影響



    第一章 美國專利主要爭訟程序�劉尚志、陳在方、尤 謙

    1. 美國專利爭訟戰場的重要性與主要場域�5

    2. 美國聯邦法院專利訴訟重要程序與實體爭點�10

    3. 國際貿易委員會337條款之救濟程序�31

    4.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與聯邦法院程序差異�48



    第二章 美國專利制度演變及其對台灣產業之影響──關鍵案件趨勢及專利事業體發展分析�劉尚志、陳在方、尤 謙

    1. 前 言�56

    2. 最高法院與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判決整理分析�57

    3. 專利事業體發展分析�70

    4. 結 論�71



    第三章 企業內部對於專利訴訟之因應�台灣科技法學會

    1. 訴訟前之準備階段�76

    2. 訴訟階段�86

    3. 策略布局──訴訟戰場抉擇�91

    4. 結 論�95



    第四章 美國專利複審程序�陳在方

    1. 前 言�100

    2. AIA發證後爭訟程序設計架構:三層次複審架構與兩階段審理結構�102

    3. 層次複審架構�107

    4. 複審程序兩階段審理結構之進行與效力�114

    5. 結 論�125



    第二編 台灣企業在美國專利訴訟之實證觀察



    第五章 台灣資訊及光電廠商專利糾紛之個案分析�台灣科技法學會

    1. 前 言�132

    2. 資訊產業專利侵權案例分析�133

    3. 光電產業專利侵權案例分析�141



    第六章 台灣企業在美國聯邦法院及國際貿易委員會專利訴訟實證分析──LCD、觸控、LED產業�劉尚志、陳在方、蘇昱婷、楊佩錡、尤 謙

    1. 台灣企業在美國聯邦法院專利訴訟統計分析�150

    2. 台灣企業在國際貿易委員會專利訴訟統計分析�156

    3. LCD及觸控產業專利訴訟實證分析�159

    4. LED產業專利訴訟實證分析�162

    5. 重要案例分析�169

    6. 結 論�174



    第七章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實務現況及訴訟策略建議�蘇昱婷、劉尚志

    1. 國際貿易委員會及關稅法337條款簡介�178

    2. 國際貿易委員會實務現況與實證分析�186

    3. 風險評估與訴訟策略�191

    4. 結 論�201



    第八章 美國專利侵害主觀要件及台灣企業案例──故意侵害、誘引侵害、輔助侵害�林耕文

    1. 美國專利法之誘引侵權制度�208

    2. Global-Tech Appliances, Inc. v. SEB S.A.:惡意視而不見(Willful Blindness)�213

    3. Global-Tech案後聯邦法院誘引侵權案件之分析�221

    4. 對台灣企業的建議�227



    第三編 損害賠償



    第九章 損害賠償總論�劉尚志、陳在方、呂柔慧

    1. 損害賠償計算法則�236

    2. 持續性授權金與合理權利金之區辨�246

    3. 損害賠償範圍之擴張──EMVR法則�248

    4. 結 論�249



    第十章 美國專利侵權合理權利金之計算方式及發展趨勢�吳靜怡

    1. 前 言�254

    2. 美國專利侵權損害賠償實證分析介紹�255

    3. 合理權利金�270

    4. 合理權利金之發展趨勢�293

    5. 結 論�318

    附錄:Georgia-Pacific的15個參酌因素�322



    第四編 授 權



    第十一章 跨國專利授權契約之重要程序上爭議�陳在方、鍾京洲、林艾萱

    1. Inpro控告光寶案�332

    2. 美國法下專利案件訴訟實施權之判斷�340

    3. 結 論�353



    第十二章 權利耗盡原則之契約限制的容許性──從美國判決出發�林靜雯

    1. 前 言�358

    2. 讓與及授權契約之定性�360

    3. 授權契約或讓與契約的釐清�379

    4. 限制條款的目的與專利法上的效力�382

    5. 結 論�388



    第十三章 美國專利權濫用案件分析──代表性案例與實證研究�王立達、陳在方、許淑蘋

    1. 緒 論�394

    2. 專利權濫用原則之起源�397

    3. 1952年專利法修正:劃分與輔助侵權之界線�399

    4. 1982年C.A.F.C.成立與早期見解�400

    5. 1988年專利權濫用改革法�401

    6. Mallinckrodt與Virginia Panel案:確立反競爭效果要件與二階段判準�403

    7. Princo案:提高構成濫用門檻�404

    8. 聯邦二審暨三審法院判決實證調查分析�406

    9. 結 論�417



    第五編 台灣企業、研發機構及大學之跨國專利布局



    第十四章 台灣產學研美國專利的量與影響力趨勢分析�王睦均、林欣吾

    1. 前 言�426

    2. 台灣技術貿易額分析�426

    3. 台灣產學研在美國的專利能耐──「量」分析�429

    4. 台灣產學研在美國的專利能耐──「影響力」分析�439

    5. 結 論�441



    第十五章 台灣學研機構專利管理運用概況�戴彗紋、林婉菁、林欣吾

    1. 亟待活化運用的學研機構專利能量�446

    2. 學研智財管理盤點:資源與誘因皆不足�447

    3. 學科技計畫調整具體作法:必須從「高射砲」轉向「導彈」�449

    4. 充分體現技術─專利─市場的標竿個案:AC-LED�453

    5. 強化學研機構智財管理的三大利器:人力、流程與工具�455



    第六編 國際標準制定組織與專利聯盟



    第十六章 台灣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組織回顧與前瞻�謝慶堂

    1. 前 言�462

    2. WLAN產品認證�465

    3. IEEE 802和WiMAX Forum�466

    4. 影音編碼與車載資通訊�471

    5. 我國參與國際通信標準制定的展望�473

    6. 結 語�475



    第十七章 標準制定組織之專利集管型態與授權爭議分析�葉家齊

    1. 緒 論�478

    2. 標準的制定與產生�479

    3. 專利集管�484

    4. 標準制定組織與專利集管之交錯�487

    5. 建議與結論�502



    第十八章 標準必要專利之授權、訴訟與專利聯盟�劉尚志、陳在方、尤 謙、李偉綺、呂柔慧

    1. 研究目的與方法�508

    2. 標準必要專利之授權�510

    3. 標準必要專利之訴訟�524

    4. 標準必要專利聯盟�530

    5. 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修法建議�538

    6. 代結論──標準必要專利價值最大化之方法�539





    自序



    30年的專利競技,半世紀的產業軌跡



      台灣科技產業在美國的專利訴訟,是台灣智慧財產權發展的縮影,更是台灣經濟轉型的實證。這本書固然以法律的爭訟為主軸,然而背後所驅動的,是科技與產業的實力,我們得以一窺我國在知識經濟時代的產業生態與發展軌跡。



      台灣科技產業在1980年代逐漸成形,從新竹科學園區與工業技術研究院的設立,連結在地的交通大學及清華大學,成為台灣首創的高科技聚落,從此引領台灣經濟的快速發展。1980年聯華電子公司,1987年台灣積體電路公司,1994年世界先進公司,都是由工研院衍生而出的世界級企業。彼時主政的政府,有效掌握國家資源,更有高度的主導權。到了1990年代,大量的科技產品外銷,台灣成為電腦與半導的製造王國。科學園區的成功、技術研發的自主及產業鏈的完整,使台灣成為新興產業經濟體(Newly Industrialized Economies)與開發中國家的典範。



      1980年代台灣邁入高科技產業,是根植於1960年代就開始的經濟發展。台灣歷經勞力密集、進口替代、加工出口等時期,快速的經濟成長,孕育了產業轉型的實力。在進入科技創新與資本密集之前,智慧財產還沒有成為資產的條件。隨著科技產品的蓬勃成長,台灣企業競逐於美國市場,入境隨俗,我們也在美國體系內進行智慧財產權爭訟,尤其是被控專利侵權的案件層出不窮。



      為了建立產業智慧財產權的能量,1989年經濟部在資訊工業策進會的市場情報中心下設資訊法律研究小組,1993年法律研究小組與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合作,在大學校園裡開設智慧財產權課程,啟動了台灣培育科學園區與大學的智權知識。隨後交通大學於1996年成立了企業法律中心,2000年開創全國第一的科技法律研究所,不但締造先機,更發揚光大,於2015年成就獨步全國的科技法律學院。除了地利的優勢外,更因為有效建構學院成為知識平台,推動台灣的智慧財產權能力與國際接軌,進而整合學術與實務,也是台灣培育智權人才最成功的基地。爾後智慧財產的培訓工作在台灣如火如荼展開,教育部、國科會(現在的科技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等,先後投注不少的財力,讓台灣的智慧財產知識遍地開花。



      台灣企業於1990年至2010年中,在美國申請與獲得的專利數量相當可觀,排名全球第四或第五,專利訴訟也因半導體、光電等產品之市占率高而屢見不鮮,擅長專利訴訟的美國事務所,無一不涉足台灣,就是證明。我們把台灣智權的發展參照科技產業的成長,可以看出我國產業不是沒有創新,只是科技沿襲著國際的軌跡,屬於後進的跟隨者。因此,我們的智慧財產權在輔助科技產業競爭的過程中,守勢遠多於攻勢。對於前端的科技研究與專利產出,除了透過國際合作、授權與聯盟外,也借助工業技術研究院與大學的協助,因此產、官、學、研合作的契合度成為關鍵。其中工研院以技術研發及專利布局,曾經協助台灣在美國專利訴訟上取得優勢,尤其是針對我國半導體的競爭對手,例如三星、樂金(LG)與首爾半導體等,有不少值得稱頌的案例與精彩的故事。



      然而台灣科技業以製造為主,整體產業與跨國企業的競爭與合作關係交錯複雜,即使工研院贏得對外國廠商的專利訴訟或談判,卻也因為本國製造業在供應鏈上與外商的連帶關係,反成為被抱怨的對象。



      此外,由於兩岸關係的敏感,以及保護國內產業著眼,國家出資研究的科技,通常是大學與研究機構擁有的專利,其利用受到諸多限制。例如必須是國內廠商在一定期間(4年)內沒有使用的意願,才能授權或讓與外國廠商;在中國取得的專利,只能以訴訟排除侵害,不得對大陸廠商進行授權;甚而專利賣斷後,透過契約拘束買受人未來的利用,不得對付我國企業等。專利利用的空間與條件既然受限,其市場價值就會大受折損。



      2010年以降,隨著國際競爭與科技轉型,我們沒有及時趕上這一波,製造業的落後與疲態逐漸顯現。產業鏈雖然還在,但是強度已大不如前,經濟效益自然衰退。我們的科技基礎仍在,只是產品市場早已今非昔比。



      智慧財產是科技競爭不可或缺的籌碼,專利儼然已是市場競爭的策略資產。專利交易市場一旦形成,多元營運的模式於焉而生。專利事業體(Non-Practicing Entities)、專利聯盟或集管(Alliances or Pooling)、專利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等,改變了智慧財產的利用方式與價值,甚而新加坡推出的國家戰略,以成為國際智慧財產樞紐(IP Hub)自許。智慧財產的商業化利用,是知識經濟時代的產物,也就是將創新的智能與專利的商品化,帶動實體產品的交易。以科技與專利的軟實力,產生實體系統與產品的市場效益,這是台灣的契機;我們對產品製造、技術研發與專利商品化累積了數十年的經驗與基礎,現在應該透過技術與無形資產的開發利用,創造實體產品市場的機會。

    3

      0年的美國專利訴訟,我們看到了產業生態的變遷。從1960年至2010年,半世紀的台灣經濟發展,蓄積了智慧財產保護與利用的動能。我們回顧經濟發展的足跡時,同時前瞻未來的景緻。數位經濟時代,知識創新與無形資產成為經濟發展的動能,也要成為我們的核心競爭力。


    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院長

    劉尚志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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