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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特殊與救濟程序

民事訴訟法--特殊與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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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2559178
李淑明
元照出版
2017年7月01日
227.00  元
HK$ 204.3  






ISBN:9789862559178
  • 叢書系列:法律學習研究.民事程序法
  • 規格:平裝 / 640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法律學習研究.民事程序法


  • 社會科學 > 法律 > 民法











      這是一本讓民事訴訟法變成淺顯易懂的教科書!



      ˙體系架構:承續前兩冊的體系架構,繼通常訴訟事件之第一審程序後,按照訴訟流程,續為您說明簡易、小額事件程序,並依序進入第二審、第三審、再審、第三人撤銷訴訟等程序。如果您對民事訴訟法的認識,仍停留在「點」的觀念,那麼,好好讀讀這本書吧!本書的階段式說明法,有效率地幫助您將零散的觀念,有條理、有邏輯地串起。



      ˙寫作風格:如果您對民事訴訟法,總是望之卻步,每本教科書都像是「有字天書」般地不知所云,那麼,好好讀讀這本書吧!作者以白話式的語法,說明生動真實的例題。讀完本系列叢書後,民事訴訟法不再只是充斥著各家大師的理論之爭,而是有畫面的程序規範、知所運用的訴訟教戰守則。



      ˙案例解析:如果民事訴訟法的實例問題,是您通過各級考試的致命傷,看完長長的故事,總是一頭霧水地找不到爭點,不知該從何下筆,那麼,好好讀讀這本書吧!本書嚴選歷年經典試題,依各派學說示範解題技巧,透過大量案例說明,您也可以輕鬆地運用民事訴訟法抽象的觀念,解析繁瑣的實例問題,寫出漂亮又言之有物的答案。





    序言──新的挑戰之更上層樓篇



    第二講 特殊訴訟與調解程序



    【第一階段】簡易訴訟程序

    化繁為簡─「窮則變、變則通」的簡易程序

    第一章 簡易程序開始囉!

    第一節 談簡易事件之管轄權�10 

    一、第一審──地方法院簡易庭�10

    二、地方法院簡易庭與普通庭間之關係�10

    三、誤用程序之處理�11

    第二節 應適用簡易程序之事件�13

    一、依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13

    二、依事件之性質�14

    三、依當事人之合意�19

    第三節 起訴程式之簡化�23

    一、得以言詞起訴�23

    二、得僅表明請求之原因事實�24



    第二章 簡易程序之進行與變化

    第一節 言詞辯論程序之簡化�29

    一、就審期間的縮短�29

    二、準備程序之簡化�29

    三、言詞辯論程序之簡化�30

    四、證據調查程序之簡化�31

    第二節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31

    一、變更追加之新訴及反訴為簡易事件�32

    二、變更追加之新訴及反訴非簡易事件�32



    第三章 簡易程序之終結

    第一節 簡易程序判決之特別規定�37

    一、一造辯論判決�37

    二、依職權宣告假執行�38

    第二節 判決書之製作與簡化�38

    一、判決書之簡化�38

    二、得僅記載主文之判決書�39



    【第二階段】小額訴訟程序

    勿以善小而不為──別讓您的小權利睡著了!

    第一章 小額程序之開啟

    第一節 談小額程序之管轄權�45

    一、第一審──地方法院簡易庭�45

    二、誤用程序之處理�46

    三、管轄權�46

    第二節 應適用小額程序之事件�49

    一、依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49

    二、依當事人之合意�50

    三、一部請求�53

    第三節 起訴程式之簡化�54

    一、起訴程式之表格化�54

    二、其他簡易程序規定之準用�54



    第二章 小額程序之進行與變化

    第一節 言詞辯論程序之簡化�55

    一、得於休息日或夜間進行�55

    二、證據調查程序之簡化�55

    三、其他簡易程序規定之準用�55

    第二節 訴之變更追加及反訴�56

    一、變更追加之新訴及反訴為小額事件�56

    二、變更追加之新訴及反訴非小額事件�57



    第三章 小額程序之終結

    第一節 小額程序判決之特別規定�59

    一、一造辯論判決�59

    二、自動清償而免除部分給付之判決�60

    三、遲誤履行期或分期給付之加給�60

    四、訴訟費用之裁判�61

    五、依職權宣告假執行�61

    第二節 判決書之製作與簡化�63



    【第三階段】調解程序

    退一步海?天空──試試調解吧!

    第一章 調解程序之啟動

    第一節 因當事人之聲請�76

    一、聲請之程式�76

    二、管轄法院�77

    三、誰來主持調解程序?�77

    第二節 擬制聲請調解�78

    一、擬制聲請調解之事由�78

    二、強制調解事件�80

    三、管轄法院�86

    四、誰來主持調解程序?�86

    第三節 起訴後移付調解�87

    一、意義與聲請要件�87

    二、管轄法院�88

    三、誰來主持調解程序?�88



    第二章 調解程序之進行

    第一節 調解聲請之駁回�92

    一、概 說�92

    二、民訴法第406條�92

    第二節 調解程序之進行與處置�94

    一、調解程序之指揮�95

    二、法官或調解委員得為之處置�95

    第三節 調解條款或解決方案之提出�98

    一、調解之成立�98

    二、調解條款之酌定�99

    三、解決事件方案之提出�102



    第三章 調解程序之終結及效力

    第一節 調解之成立�107

    一、調解成立之原因�107

    二、調解成立之效力�107

    第二節 調解不成立�108

    一、因當事人之聲請�108

    二、擬制聲請調解�110

    三、起訴後移付調解�110

    第三節 調解之救濟�110

    一、任意聲請&擬制聲請

    ──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111

    二、起訴後移付調解──請求繼續審判�116

    三、第三人之救濟方式�117



    第三講 救濟程序

    【第一階段】第二審程序

    我不服!─第二審程序總論

    第一章 先從主體談起

    第一節 向誰提起上訴?�129

    第二節 誰可以提起上訴?�130

    案例1�130

    一、當事人�131

    二、共同訴訟人�136

    三、選定當事人(訴訟擔當)�141

    四、參加人�142

    五、上訴權之捨棄�143



    第二章 次談上訴之客體

    案例2�151

    第一節 得上訴第二審之判決�151

    一、尚未確定之第一審終局判決�152

    二、中間判決?�153

    第二節 上訴利益�155

    一、「上訴利益」之意義�155

    二、形式不服說�156

    三、實體不服說�157

    第三節 移審效力之範圍�163

    一、上訴之效力�163

    二、上訴不可分原則�166

    三、其他訴之客觀合併vs.上訴不可分�182

    四、訴之主觀合併vs.上訴不可分�199



    第三章 進入第二審程序

    案例3�211

    第一節 上訴程式�212

    一、上訴之要件�212

    二、第一審法院之處置�216

    三、第二審法院之處置�218

    第二節 言詞辯論程序�222

    一、上訴效力範圍vs.審理與裁判範圍�222

    二、第一審程序之準用與續行�225

    三、新訴訟資料之提出�226

    四、民訴法第447條之法律效果�238

    五、適時提出主義之比較整理�240



    第四章 第二審程序之變化

    案例4�253

    第一節 訴之變更追加�255

    一、訴之變更追加vs.擴張上訴聲明�255

    二、要 件�256

    三、變更追加之程式與法院之審理�261

    第二節 反 訴�264

    一、意 義�264

    二、要 件�264

    三、法院之裁判�267

    第三節 附帶上訴�269

    一、意義、緣由與性質�269

    二、要 件�272

    三、失效與轉換�276

    四、法院裁判之一體性�277



    第五章 第二審程序之落幕

    第一節第二審判決�283

    案例5�283

    一、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284

    二、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之判決�289

    三、上訴有理由──廢棄及變更原判決�291

    四、上訴有理由──廢棄發回之判決�292

    五、上訴有理由──廢棄移送之判決�295

    六、為第一審判決�296

    七、假執行之裁判�296

    第二節 上訴之撤回�305

    案例6�305

    一、上訴之撤回vs.訴之撤回�306

    二、撤回上訴之程式�306

    三、撤回上訴之效力�307

    四、比 較�308



    【第二階段】第三審程序

    法律戰登場!─第三審程序總論

    第一章 先從主體談起

    第一節 向誰提起第三審上訴?�322

    第二節 誰可以提起第三審上訴?�322

    一、當事人�322

    二、律師強制代理�323



    第二章 次談上訴之客體

    案例7�325

    第一節 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325

    一、依判決種類所設限制�326

    二、依訴訟標的價額所設限制�328

    三、依上訴理由所設限制�336

    第二節第三審之上訴理由�337

    一、權利上訴vs.許可上訴�339

    二、權利上訴──民訴法第469條�340

    三、許可上訴──民訴法第468、469條之1�349

    四、飛躍上訴理由�363



    第三章 進入第三審程序

    案例8�369

    第一節 上訴程式�371

    一、上訴要件�371

    二、第二審法院之處置�374

    三、第三審法院之處置�376

    第二節第三審法院之審理�378

    一、上訴效力範圍vs.審理及裁判範圍�378

    二、言詞辯論程序�382

    三、不得為訴之變更追加、反訴、變更或擴張上訴聲明、附帶上訴�383



    第四章 第三審程序之落幕

    案例9�389

    第一節第三審判決�389

    一、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390

    二、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之判決�390

    三、上訴有理由──廢棄原判決並自為判決�391

    四、上訴有理由──廢棄發回或發交之判決�395

    五、上訴有理由──廢棄移送之判決�402

    第二節 上訴之撤回�405



    【第三階段】再審程序

    背水一戰!─再審程序總論

    第一章 先從主體談起

    第一節 向誰提起再審?�423

    第二節 誰可以提起再審?�424

    一、當事人�424

    二、共同訴訟人�428

    三、選定當事人(訴訟擔當)�429

    四、參加人�429



    第二章 次談再審之客體

    案例10�431

    第一節 得提起再審之判決�431

    一、基本原則�431

    二、事件經第一審法院判決確定者�434

    三、事件經第二審法院判決確定者�436

    四、事件經第三審法院判決確定者�438

    五、不得提起再審之判決�443

    第二節 再審之訴訟標的�446

    一、單一訴訟標的說�446

    二、雙重訴訟標的說�447

    三、訴訟標的相對論�448

    四、分析比較�448

    第三節 再審事由�449

    一、總 說�451

    二、民訴法第496條之再審事由�455

    三、民訴法第497條之再審事由∼不得上訴第三審之事件�470



    第三章 進入再審程序

    案例11�481

    第一節 兩階段訴訟構造�483

    一、再審之訴�483

    二、本案訴訟�484

    第二節 第一階段──再審之訴�485

    一、程式要件�485

    二、再審法院之處置及審理�496

    第三節 第二階段──本案訴訟�500

    一、本案訴訟之審理範圍�500

    二、本案訴訟之審理程序�501

    第四章 再審程序之落幕

    第一節第一階段──再審之訴�506

    一、因不合法定程式而以裁定駁回�506

    二、因無再審理由而以判決駁回�506

    三、再審之撤回�507

    第二節 第二階段──本案訴訟�508

    一、當訴無理由時∼�508

    二、當訴有理由時∼�508

    第三節 再審裁判之效力�510

    一、因不合法或無再審理由而駁回時∼�510

    二、原確定判決經廢棄時∼�510



    【第四階段】抗告程序

    另類的抗爭手段─抗告!

    第一章 先從主體談起

    一、向誰提起抗告?�521

    二、誰可以提起抗告?�521

    第二章 次談抗告之客體

    一、得提起抗告之裁定�526

    二、不得抗告之裁定�527

    第三章 進入抗告程序

    一、抗告之要件�533

    二、抗告之效力�534

    第四章 抗告程序之落幕

    一、原法院之處置及裁判�537

    二、抗告法院之裁判�538

    第五章 再抗告&異議&準再審

    一、再抗告�541

    二、異議(準抗告)�543

    三、準再審�545



    【第五階段】其他救濟程序

    還有幾件未竟之事─談簡易、小額事件與第三人的救濟之道

    第一章 簡易事件之救濟程序

    第一節第二審程序�556

    一、管轄法院�557

    二、上訴程式�558

    三、訴之變更、追加及反訴�559

    四、法院之裁判�560

    第二節 第三審程序�562

    一、三大特色�562

    二、管轄法院及得提起第三審上訴之判決�564

    三、上訴第三審理由�564

    四、許可上訴制�565

    五、其 他�565

    第三節 再審程序�566

    一、不得提起再審之判決�567

    二、第二審確定判決之特殊再審事由�567

    第四節 抗告程序�568

    一、抗告法院�568

    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或再抗告之特殊規定�569

    三、準再審�569



    第二章 小額事件之救濟程序

    第一節第二審程序�572

    一、管轄法院�572

    二、第二審之性質�572

    三、上訴程式與程序之進行�574

    四、訴之變更、追加及反訴�576

    五、法院之裁判�576

    第二節 再審程序�580

    第三節 抗告程序�581

    一、抗告法院�581

    二、抗告程序之特殊規定�581

    三、準再審�581



    第三章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案例12�583

    第一節 寫在前面�585

    一、立法緣由�585

    二、法理基礎�587

    三、第三人撤銷訴訟之架構�588

    第二節 先從主體談起�589

    一、管轄法院�589

    二、原告適格�591

    三、被告適格�605

    第三節 次談第三人撤銷訴訟之客體�606

    一、確定終局判決對第三人不利部分�606

    二、第三人撤銷訴訟之補充性�606

    三、撤銷已成立之調解�606

    第四節 進入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607

    一、程式要件�607

    二、不停止原確定判決之執行�607

    三、法院之審理�608

    第五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之落幕�609

    一、法院之裁判�609

    二、撤銷或變更判決之效力�610

    三、總結語�612





    序言



      ∼新的挑戰之更上層樓篇∼



      猶記剛開始有了動筆寫寫民事訴訟法教科書,將筆者自個兒的學習心得,透過文字和各位分享的念頭時,望著書桌上成堆的資料、電腦裡密密麻麻的文獻,心裡想著:如果這還稱不上是「不可能的任務」,什麼才是「不可能的任務」?令人雀躍又勵志的好消息是∼當筆者正在寫著這篇自序時,表示這套教科書已經堂堂進入第三冊,並且透過本書和她的姐妹作「民事訴訟法-通常訴訟程序(上)(下)」,完整地將第一審到再審程序,呈現給您!



      筆者有幸在初次接觸民事訴訟法時,即成為邱聯恭老師的學生,也或許因為如此,邱老師學說的理解、融會貫通與運用,對筆者而言,從來不是問題(當然啦,想當年在準備國考時,面對其他學者的見解及實務界迥然不同的看法時,嗯∼我和各位一樣,深深的痛苦著……);但筆者也深知,許多法律人在看著邱老師的著作時,雖然都有心領神會,但∼就是不會用!拿到題目,就是不知該從何寫起!或者,總是把邱老師的學說,另案處理,似乎邱老師所講的內容,是另一個天龍國的民事訴訟法,和其他學者所言者,毫不相關。於是,民事訴訟法,永遠只是各家大師的抽象理論之爭,除了反覆堆砌著形而上的專有名詞外,實在不知道這部法典的意義及作用何在。



      怎麼會這樣呢?我想,應該是各位在學習民事訴訟法時,從來沒有思考過:該如何將邱老師的學說和傳統體系,結合在一起,讓它們不再是陌路人,而變成「一家親」。



      所以,本書的體系與內容,不但沒有將邱老師的學說當成Monster,相反的,筆者避開讓人暈頭轉向的專有名詞,用最直白的 文字,直接清楚地告訴您:同一條規範,大多數學者怎麼看、怎麼用,而邱老師的切入點又有何不同。兩相比較之後,再佐以實例題說明,真的!您會發現,民事訴訟法沒有那麼難啦!



      自「民事訴訟法-通常訴訟程序(上)(下)」推出以來,各位熱情的支持與迴響,讓筆者像吃了顆定心丸似的,更有自信地告訴自己:這套民事訴訟法系列叢書的寫作架構、解說方式,是符合法律人的需求的!這是套讓人看得懂的民事訴訟法教科書!



      在深深感謝各位讀者的同時,筆者再接再厲地完全這本小書。繼「民事訴訟法-通常訴訟程序(上)(下)」完整地介紹通常訴訟事件的第一審程序之後,本書繼續依照一樣的體系架構,解說簡易、小額訴訟事件程序,並且更上層樓地進入上訴審、再審,以及第三人撤銷訴訟等程序。



      在您閱讀本書之前,有幾件事想提醒您留意,這些設計和撰寫方式的巧思,可以幫助您以最輕鬆的方式學習民事訴訟法喔!



      一、按訴訟進行流程,架構本書的體系



      如果各位已經讀過本書的姐妹作「民事訴訟法-通常訴訟程序(上)(下)」,肯定對筆者這樣的寫作方式不會感到陌生。民事訴訟法乃是程序法,學習和思考方式,當然應該按照訴訟流程,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地,循序了解每一個階段的重要觀念、學說爭議、實務見解等。又,跳躍式的思考,是法律人的大忌!為了避免養成這種壞習慣,本書首先登場的是簡易和小額事件的第一審程序,以承接前兩冊所論述的通常訴訟事件之第一審程序;至於簡易、小額事件之上訴審程序,則留待通常訴訟事件之上訴審程序全部介紹完畢之後,再作說明,才不會在還沒來得及了解上訴審程序的基本概念之前,即須強記簡易、小額事件之特殊規範。所以,當您讀完本書【第二講】,沒有看到簡易、小額事件之上訴審程序,可別誤以為是筆者忘了寫喔!



      二、以近千個案例,說明民事訴訟規範的運用方式



      如何將抽象的理論運用到實務案例,可說是最令絕大多數法律人頭痛的問題。解決方法無它,唯有多練習而已。和前兩冊的撰寫方式相同的是,筆者於本書所使用的案例,不是實務曾發生的真實事例、就是國家考試題目,藉由這些生動真實、又不會太過簡略的案例解說,民事訴訟法的條文才會轉變成有畫面、有生命力的實用社會科學。



      三、以全真考題,驗收學習成果



      民事訴訟法是法律學科裡,較為進階的科目,所以,相信正在翻閱這本小書的您,都有著通過國家考試的理想。儘管筆者將本書定位為教科書,但以全真考題作為練習題,不但能驗收您的理解程度,還可以同時達到準備國家考試之效,一舉兩得!尤其是∼若干極具挑戰性的選擇題,筆者會逐一解說每一個選項的正確和謬誤之處,讓您不但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這篇序言,除了是「自序」外,也是篇謝辭。由衷地感謝各位對於筆者前兩本民事訴訟法教科書的支持,才讓筆者有更大的動力繼續完成第三冊。同時,以家事事件法為核心的第四冊,已經在籌劃當中,希望也相信不會讓各位等太久的!謝謝各位!

    ?
    李淑明

    2017年6月




    其 他 著 作
    1. 民事訴訟法(第二冊)(六版)
    2. 民法入門(17版)
    3. 債法各論(13版)
    4. 我的50天上榜日記∼民事訴訟法篇
    5. 債法總論(13版)
    6. 民法總則(13版)
    7. 財產法(含民事法綜合題)解題書
    8. 民事訴訟法(含家事法)解題書
    9. 民事訴訟法(第三冊)(四版)
    10. 民法基礎五講(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