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我國專利制度自1949年施行迄今,已逾一甲子,以促進國家產業發展為目的之專利法,隨著時代之演進與我國產業升級與轉型,也歷經多次重大修正。於今我國每年受理之專利申請規模,發明、新型、新式樣專利合計約有八萬件,在設有專利制度的國家中亦在前十大之列,是累積許多人一點一滴努力的成果。
2011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專利法修正全文159條,其距前一次修法已八年有餘,因而修正內容甚多、幅度頗大。舉其犖犖大者:有從制度面擴大專利保護對象者,如設計專利新增衍生設計、部分設計、電腦圖像與圖形化使用者介面、成組設計制度;發明專利審查面則有完備修正制度、放寬分割申請時點、最後核駁通知、優惠期適用範圍擴大至進步性等修正;而在專利權行使制度之修正部分,則有專利權效力不及事項、專屬授權、強制授權、醫藥品或農藥品之專利權期間延長相關規定;在舉發撤銷專利權部分,進展至依申請專利範圍逐項舉發及逐項審定、新增合併審查制度等;此外,還有公共衛生議題之規定,是配合世界貿易組織為協助開發中國家及低度開發國家取得所需專利藥品,以解決其國內公共衛生危機所增設。
本次修正除因應產業變遷與國際趨勢外,亦有諸多修正係脫胎於累積我國專利司法實務之經驗而來。例如,特許實施改稱強制授權並作更為周延之規範,與CD-R特許實施事件在2008年行政訴訟判決不無關聯;舉發制度依申請專利範圍逐項審定,可說是近年來專利行政訴訟事件之司法審查密度及深度所形成的趨勢;而專利侵害訴訟事件在智慧財產法院的專業審查下,觸引法律面須對專利權之效力、行使、與授權等作更明確之相關規範。
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劉國讚老師完成「專利法之理論與實用」一書,對於新修正專利法作了系統性的周全介紹,不僅包含法律制度面,在實務面及應用面也有詳細論述。特別在專利事件之行政訴訟、以及專利侵害之民事訴訟與專利權範圍認定,引用許多智慧財產法院成立後之判決,涵攝了2008年以來司法裁判在整體專利制度影響的內容,有利於讀者瞭解專利法之最新實務見解。
本書在新專利法正式施行前完成,不僅有助於實務界瞭解新制,俾於施行後正確運用,並有助於欲從事專利工作及研究者學習及研究之用。
智慧財產法院
高秀真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