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出版界曾兩次翻譯榮格的《心理類型》,其中一個版本還由台北的桂冠圖書公司轉成繁體字印行出版。四位大陸譯者都很優秀,但由於他們間接從英譯本轉譯成中文,所以,誤譯情況相當嚴重,全書高達百分之九十的段落都出現輕重不一的錯誤,因此,這兩個簡體版的譯本已無法再使用。這不啻意味著,榮格的《心理類型》這本論著已出版近一百年,但中文讀者至今卻還遲遲無法確實得知其中的內容。本書前兩次的中譯之所以會出現嚴重的翻譯錯誤,主要是因為由英譯本間接轉譯的緣故。由於英文的結構性和犀利度都不如德文,德文書籍在轉譯為英文後,語意會變得比較模糊,致使譯者更難以掌握德文作者的原意。由此可見,思想類的德文書籍不宜間接透過英譯本進行中譯,畢竟這類書籍的言理推論前後環環相扣,遣詞措句相當精細,往往差之毫釐失之千里,的確需要特別講究翻譯的準確度。 除此之外,英譯本若有誤譯之處,譯者再轉介成中文時,如果無法對照德文原文而發現其中的錯誤,便只能照單全收,而把這些錯誤的英譯再繼續傳遞給中文讀者。本人在譯介本書時,曾參考H. G. Baynes和B. C. Cantab 的英譯本。以下是我從這個英文版本裡舉出的兩個相當明顯的誤譯的例子:
一、在本書第五章〈詩歌作品的類型問題〉裡,即原著第272頁第11和12行Ich selbst mus Sonne sein, ich mus mit meinen Strahlen/Das farbenlose Meer der ganzen Gottheit malen(我本身一定是太陽,我必定用自己所綻放的光芒,/為整體神性的那片暗淡無光的海洋著上色彩。)被英譯為To illuminate my God/The sunshine I must be;/My beams must radiate/His calm and boundless sea.(為增添我主上帝的榮光/我一定是陽光/我的光芒必定綻放在/祂那片風平浪靜的、無邊無涯的海洋;請參照相關英譯本第318頁第1至4行)。中文讀者只要對照這兩段詩的中譯,便知道英文譯文已偏離了德文的原意。 二、在本書第七章〈美學的類型問題〉裡,即原著第312頁第20行durch Annaherung an abstrakte Formen(藉由採用抽象形式的方法)被英譯為within the sphere of abstract form(在抽象形式的範圍裡;請參照相關英譯本第364頁第17和18行),但其實它應該被英譯為through the approach of abstract forms。光是這個介系詞片語的翻譯,就出現三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