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序
本人自一九六八年從德國學成歸國後,執教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所,講授親屬與繼承法課程,迄今已有二十五年之久,對於親屬、繼承二法曾深入研究,並著有無數專題研究論文,陸續出版。在教學期間一直計畫撰寫親屬法教科書,以供在學法科學生研修之用,但其間因民法親屬編之修正及海峽兩岸人民之交流,帶來法制之變動與複雜化,復加上本身繁忙之教學工作,遂拖延至今方完成心願,敬祈各界諒解。
自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由於社會環境、家庭結構之轉變,民國十九年制定之親屬法規已不合時宜,不能應付現今社會之需求,尤以親屬法中之夫妻財產制、離婚法、收養法為最。其間又因男女平權思想之抬頭,女性地位之改善,中外諸國紛紛以男女平等之觀點重新修正其親屬法。我國在民國七十四年之親屬法修正,以及目前民法親屬編研之審議,亦不例外,惜落後先進國家數十年。本人於留學德國期間,即已察知歐美親屬法演變之趨向,回國後即從事比較法學之研究工作,撰文介紹評論外國之新進法制,以及其修法之過程與成果,同時針對我國現行法制之缺失提出修法之建議,不斷促政府重視修法之必要,此觀本人過去三十年間發表之論文即可印證。惟政府之修正腳步過於緩慢,使人民之權利未受到保障,本人深覺書生之無力感。
由於現行親屬法之條文規定有限,無法解決所有複雜之婚姻家庭親屬事件,實務上之處理,必須依賴判例、解釋例、外國立法例、學者之意見等,作為解決之補充依據,故本書之內容首在釋明現行條文規定,探討疑難問題,評論其缺失,同時比較外國不同之立法例,闡明各種學說,以助司法者為正確之裁判,供立法者修法之參考,以及啟發親屬法研習者之思考。又因為因應兩岸人民交流引發之家庭婚姻糾紛與法律衝突,同時介紹中國大陸現行之婚姻法,以助學法者及司法者解決問題。
本書名為「親屬法新論」,分緒論與本論兩部分。本論各章節以民法親屬編之編制為主,每一重要之章節後,特設對於現行制度之評論、修法建議及介紹中國大陸法制之章節,為其特色。
全書共二十五萬餘言,取材務求其新,盡力探發問題所在,然誤漏之處在所難免,尚祈法界人士多予指教。又本書承政大法研所蔡志雄同學之整理校對,順利完成在此表示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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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菊枝 謹誌
八十五年八月于陽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