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部分的三個章節(第一至第三章)側重於理論探索。第一章在2016年寫成。它是對政權合法性基礎和國家社會關係兩者之間的聯繫所進行的理論探討,也是筆者對自己多年來在政權合法性方面思考的一個總結。它能幫助讀者理解本書其他章節中的觀點和分析,相當於導言。這一章的一個焦點是筆者對理想類型和「理想類型集」(ideal-type set)的建構。筆者認為,社會科學中理想類型的建構就好比是自然科學中對於控制實驗環境的建構。所不同的是,自然科學控制實驗的目的在於通過實證來歸納出在控制條件下所能成立的自然法則;社會科學建立理想類型的目的則在於通過演繹來尋找出各種在理想條件下所能成立的社會機制。筆者的方法受到了笛卡爾(Rene Descartes)解析幾何的啟發。笛卡爾後的許多哲學家,比如斯賓諾莎(Baruch de Spinoza)、約翰.德.威特(John de Witt)、孔德(Auguste Comte)都想借用解析幾何方法來分析社會現象,但是都走入了死胡同。筆者的策略是把一個理想類型集視為一個n維歐幾里德空間(n-dimensional Euclidean space)(比如,意識形態合法性、績效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構成了一個三維歐幾里德空間),然後通過演繹對每個維度所隱含的社會學機制做出解析,或者說通過演繹來確定每個維度座標的特殊性質。這時,如果我們能夠找出一定時空下某一國家合法性的一個特殊耦合(即三維空間中的一個特殊位點),我們就能知道什麼樣的社會機制和什麼樣的國家社會關係會在這一國家占據著主導地位。
進入2011年後,「革命」和「告別革命」在中國成了熱門話題。2012年,《二十一世紀》雜誌主編顧昕邀請筆者寫了〈當今中國是否有發生革命的危險?〉一文,即本書的第十章。文章發表前,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在主持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座談會時,向與會專家推薦了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的《舊制度與大革命》(L’Ancien Regime et la Revolution)。「革命」議題一下子在輿論界被炒得很熱。筆者的文章發表後,大陸網站和網友們紛紛廣泛轉發,「共識網」中文章的點擊量就超過了二十六萬次,連遠在美國的季辛吉(Henry Alfred Kissinger)聽到了北京方面對文章的討論後也叫他的祕書打電話向筆者索求文章的英文稿。第十章沒有從個人好惡出發來論證或者否定任何一個政治模式(包括民主政治)的合理性,而是從學理上分析了政權合法性的三個維度(意識形態、程序和績效)的各自特徵,以及一個缺乏意識形態支持的,主要依靠績效來維持統治的威權政權在執政時所面臨的困境,這可能是第十章與當時其他參與「革命」討論的類似文章最大的不同。可以說,是第十章的分析奠定了本書的理論基礎(即第一章)。所不同的是,第一章提出的是一個更一般意義上的合法性理論,而第十章分析的則是一個具體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