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天資聰穎不足取,奮力修為方是道!刑法專業非生而知之者,乃後天努力勤奮所得,有受持之心加上專注的努力,自然能夠進入甚可成就刑法蘊含法理。誠如佛學所云,諸佛菩薩得以法相莊嚴,成為無上正等正覺者,並非本然諸相莊嚴,皆是由修為道法所得。而任何一項專業或是修為,得以成就者,並不在於對於專業與道法的信與解,而是在於從道業而出的身體力行,在於對於道法行與證的修為。簡單地說,修習法理欲入甚深法藏者,並不在於僅是對於抽象性理念的理解,對於理念的熟記或是空言,而是仍須在生活之中身體力行,加以驗證,才得理悟刑法的道理,才能深入實證法制的意旨,更才能進入刑法微妙的境界,以達知法、用法了無罣礙。文宗學棣本非法科專業,卻秉持著對於刑法有著濃厚的興趣,雖未至為法忘身之境界,但卻也達一日無刑法,則食之無味的執著,一頭栽入刑法的夢幻實境之中,其所以憑恃者,並非資質聰明,而是本著一股對於刑法的熱情,利用閒暇之餘,攻讀刑法專業的法學碩士,進而努力不懈取得博士學位,對於刑法問題的論述不輟,更善於於實務之中發覺問題,對之作針砭性的評論,是所謂學以致用、為用而學、學用等觀。對於一個山野鄉村出身的人,靠著一股對於刑法的熱忱,今有專論問世,殊值得慶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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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自習刑法以來,雖皆從習於我,然非其自身的熱情與對於刑法的迷戀,亦無法得以擠身學林之中。其既有的本職,乃長期從事於交通之執法,為踐行學用合致,身體力行,對於交通刑法的問題,從其生活職務之中,予以體認,以職務具體所生問題,作為檢視刑法法理的基礎,既能貼合於實務問題的解決,也能提供刑法上判斷的參考,此乃真是學以致用、學用合一的修為。交通刑法上的問題,並非僅是我們自身的狀況而已,其應屬於普世共同的問題,能針對此問題在刑法中的判斷與適用關係,做學理及實務上的檢討,既具有實務引導的作用,也可以更貼切提供刑法研究的具體命題。文宗從其原有職務的認識,深入問題核心,並能從刑法修習的專業出發,潛心論述,並求問題合理性的解決,既可作為執行上的指標,亦能契合刑法實踐的研究,實乃值得慶幸。
我忝為文宗的從業師,在其著作「交通刑法理論與實務」問世之前,要我為其簡筆數語,共賀書成。本於心見弟子學術階段有成的心情,叨絮數語,以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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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 耀 程
書序於嘉義山居
2017年初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