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話
畫家為什麼會畫那些題材?他們到底是畫眼睛看到的事物,還是畫他們記住的事物?大畫家馬諦斯的故事也許可以提供答案。
一八六九年十二月, 在法國極北端一個工廠林立的小鎮「勒卡托康布雷西」,亨利?馬諦斯誕生了。那裡少有豔陽和自然天光,不過伴隨他長大的,是媽媽為漏水小屋所帶來的色彩──她把紅色毯子鋪掛在陳舊髒汙的地面與牆上,塗繪一個又一個的彩色盤子。爸爸則送給亨利鴿子,當亨利看到鴿子移動時,發現鴿子身上的色彩也會跟著改變。
亨利?馬諦斯年輕時,某一次因病住院。媽媽為他帶來顏料,開啟他的畫畫生涯;亨利曾說過:「我對色彩的敏感來自我媽媽。」之後他到巴黎學畫,嘗試使用強烈、鮮豔的色彩和大膽的形體、圖案,從此建立個人的風格。
他屬於一個叫做「野獸派」的團體;這個團體的畫家不只描繪東西的外貌,還畫出自己的感覺與情感。後來,亨利?馬諦斯的成功,更大大影響了現代藝術。
等他上了年紀以後,開始用剪紙創作。即使病重的不能畫油畫,仍拿起鉛筆和炭筆持續創作。此外,他也一直很喜歡鳥,一生都養鳥。他同時擁有許多藝術家朋友,當他在一九五四年、八十四歲高齡過世前,把所養的鳥都給了摯友──畢卡索。目前,他的畫、雕塑和剪紙收藏於世界各地的美術館。
這本書的靈感來自於一開頭的那個問題。寫作過程中,我想,我找到了答案。馬諦斯畫他看到的,也畫他記住的;他畫他的感覺,也畫他的童年。
文◎佩特莉霞.麥拉克倫Patricia MacLach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