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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碰上道德,三個生死抉擇的狀況,你的選擇會是什麼?
理性判斷vs.良心煎熬;一場場猶如心理劇場的法律裁判
輔大法律學系教授吳豪人
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謝世民?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顏厥安?? 專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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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輪船翻覆,一艘只能搭載24人的救生艇擠進40人,要拯救最多人命,必須將16人拋入海。誰該被犧牲?
案例二︰5名洞穴探險者受困山洞,水盡糧絕。他們決定抽籤選定1人供其他4人分食以求最多人活命。但有人反悔退出,怎麼辦?
案例三︰20個印第安人的命運掌握在1名外來者手中,他要嘛手刃其中一人而讓其他19人獲釋,要嘛拒絕執行而由槍手將20人全斃了。他該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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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針對以上每一個案例提出明確的解決辦法是極其困難的,它們的核心問題都在於︰「在這樣的情況下,一個人應該做什麼?為什麼?」這樣的問題帶我們進一步思考,解決法律爭議是否需要道德理論?法律爭議可否被化約為道德問題,並以道德推理的方式加以解決嗎?
? 本書的原型是雨果.亞當.貝鐸教授於一九九五年春天在杜夫特大學開設的一系列講座。貝鐸教授在講座中選了三個著名的案例,包括真實發生的「美國訴霍姆斯案」,也有經典的虛構案例「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旨在讓讀者思考:當遭遇特殊情形,無論怎樣選擇都會導致有人喪生,我們該如何面對這樣的道德兩難?藉由理性的邏輯推演和真真切切的良心煎熬,貝多教授展示了「道德決疑法」這種已有千年歷史的倫理分析方法在當代依然具有影響力。目的除了探索道德理論在司法過程中的角色,也為法律人與一般大眾增加哲學內涵,讓我們更加認識自己信仰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