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女性主義思潮的影響與婦女解放運動的衝擊,引發台灣社會開始關注長久以來父權社會中的家�婚暴與性別暴力議題,經歷幾個相當震撼性別暴力(Violence Against Women,VAW)事件,婦運團體與學界挺身捍衛婦女人身安全,訴求立法保障婦女的基本人權。台灣社會近二、三十年來面臨急速的變遷與轉型,長久以來存有性別之間權力不對等親密關係的暴力,已逐漸由個人與家庭的私人領域問題,提升到社會文化結構、性別權力關係與公領域的問題。家庭暴力防治法(以下簡稱家暴法)就在社會殷殷期盼與催促之下,台灣立法三讀通過,並在1999年6月24日公告實施,成為亞洲第一個施行家暴法的國家,為台灣社會透過正式立法,由「法入家門」以消弭家�婚暴與性別暴力,進而促進家庭和諧與性別平等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