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四版序
以往基於避免篇幅過長的考量,僅將刑事制裁論(刑罰論)於本書第一章論述刑法基本概念時予以精簡交代,但刑法沒收制度於2016年大幅修訂施行後,對整個刑事制裁體系及架構均有重要影響,已難再以概念論述的方式精簡帶過,故此次修訂特別針對刑事制裁論的部分以一整章的篇幅進行比較完整的說明,並將之移置於本書第十三章,這應該是本書此次改版比較明顯的變動之處。其他部分的修訂,主要都是針對書中原有的內容再進行比較清楚的論述,例如,將抽象危險犯的性質詮釋為適格犯、容許構成要件錯誤定位為(間接)禁止錯誤、結果加重犯的架構……等,其餘則是增補文獻與實務見解,自覺未盡之處仍多,只能留待日後再行補足。
另外,由於刑法教科書或註釋書改版頻繁,囿於時間因素無法再一一重行比對檢視並修改,故相關修訂處如有引用不同版本之教科書或註釋書均特別再註明引用版本,以利閱讀者進行檢索,如有造成不便之處也請海涵。
蒙法學界諸位師長的栽培與提攜、院系辦所有行政同仁們的協助、課堂上同學的配合與讀者的支持,謹此致上最深的感謝。
林書楷 謹識
201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