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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賴浩敏

第一個律師出身的司法院長:賴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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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4453221
周禮群
釀出版
2019年4月24日
183.00  元
HK$ 155.55  






ISBN:9789864453221
  • 叢書系列:釀時代
  • 規格:精裝 / 328頁 / 17 x 23 cm / 普通級 / 全彩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釀時代


  • 人文史地 > 台灣史地 > 人物史/傳記











      「到該時,擎該旗!」

      從律師到院長,做什麼像什麼。人生無論順逆,總是為所當為。一路瀟灑,一切泰然。




      不管處在人生的哪一個位置上,

      賴浩敏總是全力以赴,用穩健平實的風格,

      留下俯仰無愧的法曹典範!



      賴浩敏出生於日治時期,幼年時家道中落,過著靠人接濟、寄人籬下的日子。在逆境刺激與母親的身教下,賴浩敏養成了處變不驚的人生態度,奠定「關關難過關關過,做事只求全力以赴」的人生信念。自初中就確立以律師為志向的他,高分考取台大法律系,更以第一名成績成為日本東京大學的公費留學生,踏上法律人之路。



      留日回國後的賴浩敏,結合黃柏夫、范光群、陳傳岳等志同道合的夥伴,創辦本土最大的萬國法律事務所。四十多年來,靠著正派經營、維護正義與公益的創業信條,弘揚法治、投入民主化與法治化運動,締造台灣律師執業的新典範。



      二○一○年,賴浩敏獲時任總統馬英九提名,成為首位由律師出任的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六年任期中,賴浩敏積極推動《法官法》、《提審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及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等司法改革,試圖重拾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並以恪守法律、堅守原則與有話直說的態度,獲得不分黨派的信任。卸任後,更以其長年推動台日交流而獲日本天皇親授旭日大綬章之最高殊榮。



      本書回顧賴浩敏不屈不撓、多采多姿、豐富而穩健的一生,講述一位法律人在劇烈變動的時代下,把持著「做什麼,像什麼」的座右銘,遇到困難從不逃避,坦然面對。到該時,擎該旗,在人生的不同階段中,扮演好自己的每一個角色。



    本書特色



      出生於日治時期,成長於二次大戰結束後的台灣,經歷戒嚴、白色恐怖,以及台灣民主化政黨輪替的過程。一個苗栗頭屋鄉下的客家子弟,幼時父親早逝、家道中落,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如何在逆境中克服重重難關,堅定、堅強地實踐理想?



      ☆中華民國司法史上,首位律師出身的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司法院院長!

      ☆台灣律師執業典範──「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馬英九、五神真、姚嘉文、范光群、杉本秀夫、楊鼎章、林子儀、黃虹霞等法曹界、政治界、學界重量級名人,專序推薦!



    名人推薦



      馬英九(中華民國第十二、十三任總統)

      五神真(東京大學總長)

      姚嘉文(總統府資政、律師)

      范光群(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杉本秀夫(日本名律師)

      楊鼎章(最高法院前院長)

      林子儀(前大法官、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前所長)

      黃虹霞(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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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序│

    平實不平凡�馬英九

    熱心奉獻的智者�五神真

    二十世紀法律人的奮鬥歷程�姚嘉文

    充滿能量的生命之火�范光群

    永遠的老師和摯友�杉本秀夫

    法律正義的實踐者�楊鼎章

    一位瀟灑坦蕩的前輩�林子儀

    大氣大器�黃虹霞



    │Ch.1│名實相副的殊榮:旭日大綬章

    目的地:皇居正殿

    不求回報的長年付出

    嚴謹的準備工作

    儀式

    瀟灑走一回



    │Ch.2│典範的養成:走上學法與自主之路

    才子的風範

    晴天霹靂

    小小年紀離家闖蕩

    人生第一次,興奮得跳了起來

    台北小孩與「客人仔鬼」

    恩師的關懷

    翻牆讀《林肯》

    法律系,我來了!

    台大七賢

    盡情揮灑的大學生活

    黑暗的白色

    榮耀與責任

    另一半

    時到時當

    全新的挑戰

    令人刮目相看的日本

    日本刑事法學的震撼教育

    率性的論文,紮實的成績



    │Ch.3│理念的結合:萬國法律事務所三十五年

    做對的事

    陳年冤案昭雪

    做什麼像什麼

    投入民間社團

    作育英才

    創辦「萬國法律事務所」

    兢兢業業,群策群力

    律師的尊嚴

    合夥事業蒸蒸日上

    一切回歸初心

    白色恐怖再臨

    奠定基礎的財神酒店案

    律師培訓所,新人輩出

    唱黑臉當嚴師

    第一個判銀行追償董監事敗訴的案例

    萬國十年新氣象

    民間參與不缺席

    光復台北律師公會

    吃力不討好的慰安婦賠償事宜

    傳承與改變



    │Ch.4│公共事務不缺席:從委員到院長

    一步步,投身公共事務

    只有黑與白,沒有紅綠藍

    中選會主委,開始公職人生

    史上第一,律師當司法院長及大法官

    用行動化解反彈

    主持會議,提高大法官釋憲效率

    司改,從底部一點一滴融冰

    引頸二十年餘,《法官法》三讀通過

    持續推動改革,提昇律師地位

    《提審法》新制上路,人權更進步

    輕裝走訪各級法院,落實親民禮民

    司法審判獨立的絕對堅持

    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

    制定《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

    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三百萬塊磚頭

    人力資源政策問題

    大肚量,坦蕩蕩

    臨場機智,轉問題為話題

    孜孜矻矻,促進國際司法交流

    台大榮譽導師,教育學校之不足

    本質務實看同性婚姻與死刑議題

    千帆過盡,浪濤無懼

    持續的力量



    │Ch.5│回首來時路:人在做,天在看

    五福俱全,一切淡然

    理性與感性,牽手共行

    子女各創一片天

    萬國四柱,比兄弟還親

    震旦創辦人,比百兩黃金重的友誼

    司改之路,無盡頭

    發光發熱,不愧此生



    後記�賴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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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薦序



    平實不平凡�馬英九(中華民國第十二、十三任總統)




      賴浩敏兄是我台大法律系的大學長,比我高十一屆。早年我們有時會在法學會相關活動上碰面,雖無深交,但久聞他在律師界剛正不阿的風評。民國八十二年我出任法務部長時依法兼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八十五年擔任政務委員時兼任中央廉政會報召集人,浩敏兄都以知名律師的身分別擔任這兩個組織的委員,有三、四年共事的機會,我對他公正的處事態度與細膩的分析能力,留下深刻印象。



      我就任總統前,選務機關受政治力不當干預的現象偶有所聞,為人詬病。我上任後,九十八年五月,立法院制定《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經多次力邀,浩敏兄首肯出任中選會主任委員一職。他超越黨派、秉公行事的作風,不僅把各項選務辦得圓滿,讓在野黨無可挑剔,更成功贏回了民眾對選務機關的信任。不過,很可惜的是,一○五年政黨再次輪替後,中選會又逐漸失去恪守中立的立場, 在一○八年地方選舉中顯現無遺,主委還在外界強烈批評下辭職。



      九十九年年七月,多名高等法院法官傳出重大風紀事件,加上長期以來,人民對司法普遍存有不信任與不放心的心理因素,社會對改善司法風氣與提升審判品的期待深切。浩敏兄從事律師工作數十年,嫻熟法律與訴訟實務,不但具高度專業,並長期關注且熱切推動司法改革工作,他成為我提名新任司法院長的不二人選;還有一點很重要,他每日晨泳健身,體格強壯,足堪重任。



      事實證明,浩敏兄在接下擔子後表現不凡。他在司法院長任內以「親民」為思考出發點,積極推動司法改革,並成立「全民司改策進會」作為司法改革決策的諮詢平台,以「清明的法官、親民的司法」為目標,從法官風紀、裁判品質、問案態度、辦案效率、人民信任等外界最為關心的議題著手,改革卓然有成。



      我擔任過法務部長,一向支持司法改革,但也一向尊重司法院身為獨立機關的地位,不會越位親自去領導司法改革,因為司法院並不是我的司法內閣,這個態度在我八年任期內一直堅持,從未改變。



      在浩敏兄的帶領下,司法院推動「人民觀審制」、廢除最高法院保密分案等各項司法改革,同時設置廉政會報、檢舉專線及落實請託關說登錄,有效改善司法風紀。另外,還完成《法官法》、《提審法》、《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行政訴訟法》、《法律扶助法》、《司法院組織法》、《公務員懲戒法》等重大司法改革法案。以《法官法》為例,這項法案歷經二十三年終於得以通過,除能維護審判獨立及職務保障,讓法官無後顧之憂,也建立起不適任司法官的退場機制, 是我國司法改革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浩敏兄幼年家境清苦,但他勤奮向學,屢屢克服困境。無論當律師、辦選務、掌司院,在每個位子上都能做到他常說的「做什麼、像什麼」,並且有傲人的成績。這本傳記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奮鬥的歷程,以及在法律這條路上不斷實現公平正義的努力,他的人生平實卻不平凡!我常說,「善良、正直、勤奮、誠信、包容、進取」是台灣人民最可貴的核心價值,這也正是浩敏兄的寫照。



      這是一本親切可讀又勵志的書,特別向大家推薦!



    熱心奉獻的智者



    五神真(東京大學總長)




      賴先生在一九八八年結合以日本獎學金留日之台灣留學生之力,設立「日本獎學金留學生聯誼會」,促進日本與台灣留學生間的交流。同時他在繁忙的公務之餘,從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擔任兩屆「東京大學台灣校友會」這個能讓東大畢業生在台灣歡聚的園地的會長,不但數度為訪台洽公的東大重要幹部、教職員舉辦懇談會,二○一四年安田講堂整修時,還號召諸多台灣校友做出極大的貢獻。此外,賴先生對於東日本大震災的追悼及對受災地區的諸多關懷,也讓日本的我們感念。二○一七年秋天,賴先生獲得日本政府授予旭日大綬章,他在留學生交流及日台法曹界交流上的功績受到肯定,進而榮獲敘勳殊榮,讓東京大學的我們同感欣喜,引以為傲。



      誠如本校憲章前文中所說:東京大學是一所「致力奉獻世界公義的大學」!希望更多台灣青年能夠閱讀這本傳記,,一起追隨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並且超越國境地為人類社會盡心盡力的「智者」賴先生。



    二十世紀法律人的奮鬥歷程



    姚嘉文(總統府資政、律師)




      我們都在中國文化大學勞資關係系兼課,我從美國研習貧民法律扶助(Legal Aid)回來,在「中國比較法學會」(今「台灣法學會」) 辦理貧(平)民免費服務時,賴律師也熱心參加。



      以後我們在律師公會及「中國比較法學會」都參與各種司法改革的活動。



      賴浩敏擔任司法院長做得很辛苦,有一次,中國文化大學勞資關係系辦理系慶,我們都被邀參加,他竟然病倒不能與會。如今這本介紹他的書出版,讀者應該可以了解生在二十世紀中葉的我們,這群新時代、新觀念的法律人奮鬥的心歷路程。



    充滿能量的生命之火



    范光群(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萬國法律事務所創所律師)




      浩敏兄兒少時期,因父早逝,家境不佳,但他天資聰穎,才智過人,奮力向上。加上他為人率直而富正義感,機智善辯,堅持理念而關懷社會,倍受肯定,終能在人生旅途上發揮長才,以名律師之姿,既創「萬國」又登大法官及司法院院長殿堂,誠屬難能可貴,成就堪為社會典範。



      已屆八十歲,浩敏兄在本書總結時說道:「熱情對待人生,發光發熱,才不愧此生。」的確,上天既然造就生命,賦予這個生命相當能量,如做到天賦自己的光和熱,也就是生命之火,能夠充分燃燒,而在燃燒生命之火的過程,對社會對人群做出貢獻,且對受到光和熱波及的個人,有正面的助益,那生命是充滿了積極意義,人生是美滿幸福的。就此,我要向浩敏兄道賀!



    永遠的老師和摯友



    杉本秀夫(日本名律師)




      初次見到賴浩敏大律師,是我永遠不會忘記的一九六六年秋天,那時我剛通過司法考試。



      當時賴律師是位年輕的東大法學部留學生。而那天位於駒場東大前站前面的留學生會館正在舉辦文化祭,賴律師站在台灣的攤位前,熱心的講解台灣文化。



      輪到我的時候,賴先生跟我聊起他專攻的刑事訴訟法。我很驚訝他連日本刑訴法中最難的「檢察官訊問筆錄之證據能力」都能用流暢的日語說明。雖然是外國(日本)法律、外國語(日語),卻能掌握問題點,並且條理分明、言之有物,表達能力非常有說服力。炯炯有神的雙眼、如滔滔江水般的傳聞證據論,真是引人入勝。



      欣聞我尊敬的不得了的賴律師的傳記將要出版,並獲得撰文推薦的機會,實在銘感五內。這讓隸屬東京第一律師公會的我至感榮幸。



    法律正義的實踐者



    楊鼎章(最高法院前院長)




      人生一路走來,因緣際會,劇本要如何寫,無從預料。我與賴大院長(司法院內對司法院長的尊稱)夙無淵源,二○一○年七月台灣高等法院發生重大違紀事件,同年十月中旬,人在台南的我,突接甫獲立法院通過尚未就任的大院長的電話,希望我能來台北接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之職,有感於大院長電話中真誠坦率,我們相約榮辱與共,戮力以赴,重振司法風紀。從此開啟了我與大院長間長達五年的共事(二○一五年十月我屆齡退休),也才能就近了解大院長幼年困厄的成長過程、就學經歷、事業轉折,終至登上司法實務界的頂峰,其中的點點滴滴,本書中有詳實的敘述,足可供人生勵志的最佳範本。



    一位瀟灑坦蕩的前輩



    林子儀(前大法官、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前所長)




      賴浩敏院長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一位瀟灑直率,雍容大度的前輩。讀了本書後,又發現了許多以前所不知的事,讓我對他更加佩服。



      他認為品德修養的要求,不僅只是力求端正個人品格,不做違背良心的事;同時也要有社會責任,作一位對社會有貢獻的人。在這本書中,可以看到他身體力行,如何正派執行律師業務,並在行有餘力時,對社會公益事務的積極投入。這本書就記載了這麼一個故事。



    大氣大器



    黃虹霞(大法官)




      他是腳踏實地、實實在在的法律人。俯仰無愧於其父母先人、家人、同事、同道。就司法為民而言,他也無疑是具體實踐者。這樣的人是典範,其作為足堪學習;他的故事得以付梓,不但對法律界有益,對弱勢向上提升具鼓勵作用,對父母、兄弟姐妹及夫妻等家人間關係合和更富?發性。尤其他的擇偶觀頗值效法。



      他是我國司法史上第一位專業律師出生的司法院長,可能也是第一位對提名他的總統「說不」的司法院長。他的內心柔軟大氣,本書中處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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