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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作為科學之無價值性

法學作為科學之無價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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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5111892
Julius Hermann von Kirchmann
謝良駿,卓心雅,鄭景耘,李其陸
元照出版
2019年9月01日
117.00  元
HK$ 105.3  






ISBN:9789575111892
  • 叢書系列:法律學習研究.外國法•譯著-法學譯著
  • 規格:平裝 / 224頁 / 15 x 21 x 1.13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法律學習研究.外國法•譯著-法學譯著


  •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總論











      「立法者僅僅修正三個字,整座圖書館即成為廢紙堆。」這句堪稱法學界最知名的經典名言,出自普魯士檢察官Julius Hermann von Kirchmann(1802-1884)於1847年之演講「法學作為科學之無價值性」。von Kirchmann身兼法學家、政治家與哲學家,以其廣博的智慧與敏銳的觀察,及極具辛辣、挑釁、諷刺的言語,直指當代普魯士法學與法律實務的問題核心並加以批判。這一篇劃時代的著名演說,對現代法律人而言,不僅絲毫不落伍,還能帶來諸多啟發與省思,是所有法律人此生必讀之經典。


     





    推薦序 法律不能只接「帝氣」 謝志偉�前-1

    推薦序 一本歷久而彌新的好書 黃瑞明�前-5

    譯者序�前-9



    Julius Hermann von Kirchmann簡介�1

    導 讀�13

    前 言�33

    題目的雙重意義�35

    法學之研究對象:法律�41

    「法學」是一門知識、而非科學�49

    法學之任務�50

    法學之發展是否落後於其他科學?�56

    法律之多變性影響法學之發展�59

    法學發展之另一項阻礙:僵化的思考�67

    法學是一種感覺�80

    感覺對於法學之影響�86

    實定法對於法學之影響�91

    實定法之缺陷�96

    法學應透過自然法而脫離實定法�103

    立法者僅僅修正三個字,整座圖書館即成為廢紙堆�105

    以立法錯誤作為研究對象之法學,不是科學�127

    法學進入任意規定�130

    法學對於法律之破壞�134

    法學造成訴訟程序之射倖性�137

    歷史上對法學之不信任�143

    國民對於法律人已感到厭煩�154

    法學對於人類之貢獻為何?�165

    法律上之重要貢獻均非來自法律人�170

    結 語�177



    Julius Hermann von Kirchmann生平年表

    審校者簡介

    譯者簡介





    推薦序



    法律不能只接「帝氣」…




      某種程度來說,我也算是學法的,不過,我學的既非刑法,亦非民法,而是文法。之所以膽敢入此是非地,實是良駿之邀盛情難卻,只好硬著頭皮在此班門弄斧一番。此外,Julius Hermann von Kirchmann(1802-1884)在他的演講稿裡多次拿「語言和文法」的關係來對比「法律和法學」的關係,更指出:由於法學學究未能與時並進,以致立法者(議會)與執法者「法官」忽視一般「庶民」對法律之期待與感覺,進而造成一般「庶民」應有之法律權益非但未能獲得保障,更屢屢成為法條及法匠之受害者。從而,自語言�文學研究的角度來看,這篇1847年的演講並於翌年(1848)出版的文稿,早在卡夫卡(Franz Kafka, 1883-1924)膾炙人口的小說《審判》(亡故後,於1925年出版)問世前將近八十年就已對「法律」做了具體指控:別說一般小民,就連知識份子也一樣,一旦被法律糾纏上時,除了一頭霧水外,照樣無語問蒼天。



      Kirchmann的演講及講稿付梓之時間點非常值得注意。1848年,在歐洲史、德意志史裡,是非常關鍵的一年,甚至可稱該年為歐洲的革命年。法國小說家雨果(Victor Hugo, 1802-1885)的小說《悲慘世界》(1862)或據之改編的電影,就是以那段全體市民階級革命王公貴族之統治為背景。對德意志民族來說,1848年更標誌了一個集「自由、民主、公民�市民」和「德意志民族建國意志」以對抗抱殘守缺之「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奧匈帝國」之革命性的嘗試。儘管革命終而未盡其功,然光是1848年5月18日在法蘭克福(Frankfurt am Main)的保羅教堂(Paulskirche)舉辦了民族制憲會議(Verfassungsgebende Nationalversammlung)就已經可算是一開先河、破紀錄的盛舉!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歷史盛會裡,兩位吾人知之甚詳的格林兄弟(Jakob Grimm, 1785-1863/Wilhelm Grimm, 1786-1859。格林童話之採集及出版即是出於其手)均側身其中。這兩位身兼法律、語言暨文學的學者,在此之前(1837)即因挺身反對漢諾威國王擬廢憲之舉,因而連同其他五位教授一起被趕出原任教之哥廷根大學,史稱「哥廷根七君子」(Die Gottinger Sieben)。本人指出這點,乃在彰顯Kirchmann之演講題目「法學作為科學之無價值性」所暗藏在內的隱示:法學之所以沒價值,乃因其在正義之前與人性脫鉤,而在統治者面前輸到脫褲。此處的「人性」非泛指普遍人性,而是暗指暴君�統治者的對立面──被透過法律壓制成小民的公民!Kirchmann藉古羅馬以諷德意志�普魯士(即借古諷今)的心意,光是以下這句話即已足令人會心一笑:那些羅馬時代沉淪於「私法」(Kirchmann認為那是特權階級者所設之法,庶民無緣與此)的法律人都是暴君制度下唯唯諾諾的僕人。而他們現在以和那些人一樣心曠神怡的態度和精準細膩的手法,註解著今日皇帝時代的專制憲法及共和國體制呼吸著自由空氣的法律,意思就是說,包庇前者、曲解後者。簡而言之,這些法律人所為無他,純「助紂為虐」也。(Die romischen Juristen, in die Kultur des Privatrechts versunken, waren die gehorsamen Diener der Tyrannei. Mit derselben Ruhe, mit derselben Grundlichkeit kommentierten sie die despotische Konstitution der Kaiserzeit, wie das Freiheit atmende Gesetz der Republik.)



      Kirchmann在此演講中,處處將「自然法」與成文法律之「實證法」對立,並為前者叫屈、暗指後者實為上位者之統治工具。其實,就法律作為統治工具而言,與Kirchmann算是同時代的德國社會學家齊美爾(Georg Simmel, 1858-1918)也曾對成文法做出非常值得吾人關注的評論。他指出:



      如果在一個專制獨裁的政體之下,統治者以賞賜和刑罰來處理命令之執行與否及成果優劣,則意味著,他願意被徵於令〔或被徵於書〕,也就是說,屬下百姓應有權利要求,不管刑罰定的多高,一旦明文形諸文字,則獨裁者亦不得逾越之。



      表面上看來,齊美爾和Kirchmann對「成文法」的評論似乎彼此背道而馳,然而重要的是,兩人皆視「法律」為統治者之「工具」,這點雙方並無二致。在此,篇幅及能力所限,本人無意就此深�申論下去,有意者,我倒是建議可將中國的「刑鑄於鼎」之公案納入對比討論,應有可期待之結果。最後,本人確信,臺灣的「恐龍法官似乎難以斷絕」和「陪審制之所以一再難產」這兩個二十一世紀的問題之答案,在Kirchmann這篇十九世紀的演講稿裡保證都可以找得到。光這點,本苦心之作的中文譯本就值得一讀再讀。乃為推薦,是為序。


    中華民國臺灣駐德代表

    謝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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