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稅法兩岸交流始自2003年,於臺灣大學法學院舉辦,時值大陸改革開放至嶄新階段,由公有財產制改向市場經濟發展,國家財政主要由國有財產土地及國營事業收入支應,改邁向租稅國家之路徑;但稅法仍屬經濟法下,受其宏觀調控而仍難完全去除。臺灣方面,稅法亦受稽徵經濟原則與行政機關解釋函令之支配。其後兩岸加入WTO,稅法之重要性始受各界重視。其後,法治國家及依法課稅之理念日漸深入民心,每年二次兩岸稅法學界之交流,質與量上逐年提升。2019年4月底兩岸稅法研討會已至第30屆,適逢大陸稅捐稽徵法修正在即;臺灣方面由於納稅人權利保護法施行後,其影響擴及於稅務訴訟,使行政機關逐漸認知到稽徵經濟原則僅是技術性原則,自不能與量能平等負擔原則、稅捐法定原則與納稅人基本權保障之精神相抗衡。故即以「兩岸稅捐管理及納稅人權利保護」為題,蒐集十六篇論文與部分與談稿,集結出版。
近年兩岸稅法研討會,同時舉行當年度最佳稅法判決評選,以兩大指標作為評選標準:「一、以判決發展史,是否具有開拓性與原創價值,並具說服力,對稅法學與實務發展有重要貢獻。二、該判決是否具有賦稅人權保障之高度,體認稅法為憲法基本權之具體化,秉持稅法解釋應有準則,並透過合憲解釋與合憲補充,發揮憲法人權保障之功能。」本屆研討會亦恰逢大陸2018年度影響力稅務司法審判案例首次評選,本次交流特邀大陸與會團團長施政文教授在東吳大學進行講座介紹,並由陳清秀教授就兩岸優良年度稅法判決評選作一比較,成為本屆特色。是為序,以明此次研討會之稅法學術理論與實務之豐碩成果。
臺灣稅法學會理事長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葛克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