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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的力量:與死亡的恐懼共處

業的力量:與死亡的恐懼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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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7078964
查列嘉貢仁波切
噶瑪策凌卻準
方廣
2020年5月25日
100.00  元
HK$ 85  






ISBN:9789867078964
  • 叢書系列:密宗
  • 規格:平裝 / 244頁 / 14 x 21 x 1.6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密宗


  • 宗教命理 > 佛教 > 藏傳佛教











      「業」是一個錯綜複雜並且容易令人誤解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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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波切簡要談論在古印度「業」的源起,早期佛教中佛陀的業力觀點,瑜伽行派、空性與二諦對業力理論的貢獻,中陰教法:死亡時刻解脫的可能性,如果不是因為業,解脫是無法獲得,讓我們了解業力理論可以是積極的,不應該被看作是負擔,它可以是一種解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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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列嘉貢仁波切如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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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的本身沒有不變的本性,它是一種現象,不是實相。

      證悟的達成必須經由此時此地應對當前的境況,而不是沉溺於揣測證悟可能是甚麼。

      我們不應該滿足於僅是思惟無常與死亡;必須要有來自於禪修的真實體驗。

      開悟需要兩件事:情緒煩惱的減少以及心靈的清明。這是經由禪修,以及經由正念與正知的培養而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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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書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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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靈讀者、生死學教育、一般學佛者、密宗白教道場、禪定止觀的修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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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為本書作序,強調我們的地球本身正面臨來自人類手中可能帶來的毀滅,了解業力因果關係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所作所為,不僅影響自己,還會影響到其他人,包括整個世界,甚至整個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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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 序

    導 言



    一 業力概念的起源

    早期印度的業力觀

    再生理論的出現

    能量漩渦、原人、吉瓦與再生

    婆羅門思想對業的論述



    二 佛陀的業力觀點

    業不是一種必然的規律

    業的關鍵因素 ─ 品格

    再生與轉世的區別

    眾生是業的繼承者

    業的集體力量

    宿命論與自由意志

    業與意向

    減輕罪責的開緣

    善德的三支柱

    業力理論是積極的



    三 瑜伽行派對業力理論的貢獻

    瑜伽行派的貢獻 ─ 阿賴耶識

    印痕、熏習、習性

    轉識成智



    四 中陰教法 ─ 死亡、中間狀態與再生

    臨終中陰與死亡中陰

    法性中陰

    本尊瑜伽修持與中陰

    投生中陰

    死亡時刻解脫的可能性



    五 沒有業 ─ 空性與二諦

    業是一種現象,不是實相

    智慧摧毀業,智慧也依賴業

    慈心是開展智慧的關鍵

    作業者與業相互依存

    業無實體卻顯現

    若非業,解脫是無法獲得的

    解脫來自於拋棄兩種桎梏



    六 生命的意義與死亡的恐懼

    生命的意義 ─ 被發現或被創造?

    宗教源於對死亡的恐懼?

    接受死亡,讓生命充滿價值與意義

    禪修死亡

    與死亡的恐懼共處

    聞思修三者一體



    七 不朽、轉世與再生

    沒有不朽的靈魂

    再生與轉世的區別 ─ 相續而非同一

    五蘊就是我們,我們就是五蘊

    開悟的可能



    八 業力理論 ─ 倫理基礎的可能性

    有神論能否作為倫理基礎?

    人權與正義能否作為倫理基礎?

    心理與道德的分離

    業力是法則嗎?

    以業解脫業

    正向的業是獲得智慧的必要條件

    佛教的本質 ─ 慈悲與智慧



    九 業力理論與再生的實證面向

    業力理論也有實證的面向

    瀕死經驗、前世回憶

    再生而不是轉世

    透過意志與努力影響業

    意識就像能夠改變並轉化自己的光

    從再生與業力中解脫



    十 與業共舞

    造善業可以完全停止造作業

    想要覺醒的渴望

    愈充實,愈不執著於事物

    道德缺失非道德錯誤

    從業力來培養自己

    業不應被看作是負擔



    結 論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