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為筆者於大學教授「憲法案例研習課程」所需,編寫的上課講義。書內案例大多數採用律師、司法官考題,少部分搭配各校研究所考題與筆者之案例研習課程考題。如此之案例選擇安排,源於筆者認為:法律系應負擔一項重要的教學任務—幫助學生考取律師證照,畢竟這是大多數同學選擇就讀法律系的一項主要目標。因此,憲法案例研習課程之教學,至少要能滿足此項需求;律師(司法官)的憲法實例考題之研習,足適為教學主軸。
為使本書得盡快於憲法案例研習課程派上用場,於評估民國100年後之律師、司法官題型分布絕大多數為基本權利實例題型,筆者乃先就已撰寫完成之「基本權利實例研習」部分,先行出版。權力分立實例題型部分,將於之後版次再為補充。至於就基本權利受侵害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提起憲法訴訟)之案例研習內容,鑑於民國108年1月4日通過之憲法訴訟法,即將於民國111年1月4日開始施行(正式取代現行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本書擬於憲法訴訟法開始施行後,觀察實際案例,再撰寫此篇章。此版次遂先行留空。
本書的定位為憲法案例研習課程的上課講義,主要用途在輔助上課所需,而非學術研究論文。因此並未大量援引學術文獻以支持本書論述。考題的分析作答,除了大量仰賴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外,其餘多出於筆者或未成熟之想法,難免有欠缺縝密論證之處,望祈諒察。
張陳弘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