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為何想寫書,而且是寫這麼硬梆梆的犯罪學教科書,主要原因是我在警大任教將近二十年,學生總愛聽我講授犯罪學,教學幾年之後,學生回饋給我的是他們剛開始對犯罪學充滿興趣,接觸之後卻充滿恐懼,原來是被那麼多的犯罪學理論給嚇傻了。興許是我對犯罪學知識的理解與傳授方式符合初識犯罪學者的口味,讓學生脫離對犯罪學的恐懼,也培養出日後面對各種考試與工作需求上的自信。
對一個初學犯罪學的人來說,我不建議急著去看犯罪學各章節的內容,而是先看犯罪學的架構(也就是目錄)。基本上犯罪學是一門有生命脈絡的學科,從知識發育的過程來說,它是循著總論、理論、類型論、預防(刑罰)論的次序在進行,也就是說在總論還沒發展完整之前,很難有理論的生成,在理論還沒建構完整之前,也很難界定犯罪類型的輪廓等。所以初學者要透過本書去理解犯罪學時,請先把本書目錄先看過一次、兩次、三次,當你的腦海裡自然浮現犯罪學形象之後,便可以逐章去閱讀理解。
再來,犯罪學屬於社會及行為科學當中的一支,而社會及行為科學研究有一種特性叫做不精準特性,而就是這種特性造就了現今密密麻麻的犯罪學理論,更困擾的是這些眾多理論卻好像又長得很類似,導致要去精準的認識每一個理論似乎有了難度。確實,在我初學犯罪學時同樣也面臨這種困擾,最後我採取三段式的理解方法將一個犯罪學理論拆解開來認識。
首先是認識某一理論的發展背景,包括理論創發者的成長背景、當時代的社會環境氛圍等等,不要小看這些背景因素,他們可是加深對理論印象很重要的工具;再來理解該理論的基本概念,大多數的理論概念都只有2到3個,抓住這些理論概念後就等於抓住該理論的靈魂,想忘都忘不了;最後再綜結理論背景與概念後,自然會形成對該理論的總體認(也就是結論)。這樣的理解方式在警大教學現場實驗將近二十年,成效之佳,屢試不爽,而本書關於理論的介紹就是如此的編排。
最後,書名用「析釋」犯罪學一詞,自有同音於「稀釋」犯罪學的用意,希望透過本書的章節編排與論述方式,可以協助讀者(尤其是初學犯罪學者)很快的進入犯罪學的知識領域內,而且只有興趣,沒有恐懼。另外本書加註「總論及理論篇」,自然是類型論及預防(刑罰)論還未完稿,待完稿後再將四論合併出版。
依稀還記得我在警大進行博士論文發表會時,恩師黃富源教授(現職銘傳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於開場發言的一段話:「不要小看來自鄉下的孩子,他們蘊積的能量會是遠遠超出你們的想像。」恩師此語一出,心中浮起雙親的影像,感恩雙親從小讓我學會吃苦耐勞,教會我要忠誠質樸,才會讓我在人生這一路上遇到許多貴人提攜。自受教於恩師黃富源教授歷經二十四載,如師如父般的教導,永銘肺腑;在警大任職期間,莊副校長德森與夫人對我的呵護,深刻於心;另有幸於現任新北市侯市長任職警大校長期間擔任秘書工作,貼身領悟侯市長大器視野、決斷細緻與正派厚道的領袖特質,儼然上了一門人生哲學課。
感謝我的犯罪學啟蒙老師蔡德輝教授、許春金教授、范國勇教授、張平吾教授,聽您們講課有如徜徉在活躍學海當中,不但讓我奠定犯罪學知識的基礎,更持續保持對犯罪學知識發展的興趣;另在求學及工作路途上諸多老師、長官、同事與好友們的指導、鼓勵與陪伴,因篇幅限制關係,在此致上滄崧最深忱感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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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滄崧 謹誌於 臺中.太平
2020.6.10